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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腿的。 李守志很快就过来了,看到许清欢愣了一下,但旋即,眼中出现了格外激动的神色,“是欢欢?你都长这么大了啊,你什么时候来安广县的?” 原主不知道,但许清欢知道,当初林伯父被调任申市,其目的也是为了就近看护原主这个烈士遗孤。 林父也会定时将许清欢的情况告诉战友们,包括每年会将她的照片寄给挂念她的叔叔伯伯们。 不得不说,战友情真的特别令人感动,那种出生入死结成的情意是这世上最纯粹的感情。 许清欢下乡前,为了不惊扰诸位关心她的叔叔伯伯,没让林父将她的消息告诉他们。 当然,前提是,她会定时写信打电话回林家汇报自己的情况。 所以,她来这里,林父也就暂时没有把这一消息透露。 “来了有一个星期吧!”许清欢笑道,“李伯伯,您能不能看在我的份上,不要怪林伯伯,是我不让林伯伯告诉您的,就是想要亲自来,给您一个惊喜。” 李守志要是能够被一个小丫头糊弄,他早死在战场上了,知道这小丫头其实不是这个意思,肯定是不想给他添麻烦,原本不打算告诉他的。 “哼,看在你这小丫头还有点良心的份上,我就先原谅你这遭!” 他带着许清欢去了办公室,“一会儿跟伯伯去家里吃顿饭,你伯母早就惦记你了!” 许清欢知道这顿饭是推脱不了,点点头,“我也早就想来蹭伯伯家的饭了。” 他让许清欢在办公室稍微等等,自己去交代了几句,就领着许清欢往家里去。 李守志的年纪比许清欢的父亲大,当初许靖安当连长的时候,他当指导员,两人搭档得非常好。 后来,许靖安当副营长,他又跟着搭档,但可惜的是,一次任务,他受了伤,不得已转业,两人才分开。 后来,李守志的儿子当兵,还到了许靖安的手下,许靖安好生历练了他一把,如今已经是营长了。 许靖安和李守志搭档时还没有结婚,经常去李守志家蹭饭,李守志的妻子张美凤把他们这些单身汉战友当弟弟看待,经常寻摸合适的姑娘给他们做媒。 这会儿看到许清欢,张美凤就想起了许靖安,眼泪止不住地就流下来了,一把将她搂在怀里,“孩子,你受苦了!” 她当年是极看不上宋宛霖的,长得虽然漂亮,家世不好,不但是资本家出身,还有个在米国的二叔。 看到局势不好,才嫁给许靖安,就是为了寻求保护。 即便如此,也从来没有把自己男人放在眼里。 许清欢心里也特别感激,“伯母,我挺好的!” 原主不好,但现在已经是她的人生了,她会过得很好。 这股积极向上、蓬勃旺盛的精神,挺让人放心的,张美凤却越发心疼,松开许清欢,抚摸她的头发,细细地打量她,“这么瘦,是不是都没有吃饱啊!” 有一种瘦,叫妈妈觉得你很瘦。 两世为人,许清欢都是从没有血缘关系的长辈那里体会到这份沉甸甸的母爱,是不幸,也是幸运! “伯母,要是我吃成个胖猪仔,我就不想活了!”她调皮地笑道。 张美凤一面好笑,一面佯怒,“快呸呸呸,不许说这样不吉利的话!” 许清欢忙听话地呸呸呸,果然,取悦了张美凤,这才想起要问许清欢的事儿来,得知她到了快七天了,才来自家,又要训许清欢。 “好了,孩子是想给我们一个惊喜,你赶紧去买点肉,给孩子做顿好吃的。”李守志拦着她,生怕她问出令许清欢不高兴的话来。 许清欢会下乡,肯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他回头得打电话给老林,问问是怎么回事。 这些年,许清欢在许家的日子不好过,他们都知道,不是没有寄过钱和物,但基本上没有到许清欢手上的。 她也跟他们说过,不要再寄了,不想便宜了别人。 如果许清欢没有亲妈,他们还能伸手管她的事,但宋宛霖不允许他们管,他们也不敢明地里管,这才将老林调过去,时常能够看顾一下。 最起码吃的,穿的方面,不会太刻薄孩子。 他没想到这孩子会下乡! 张美凤嗔怪道,“这还用你说!” 她忙拿了钱和票去买肉,顺道买些许清欢喜欢吃的东西回来。 许清欢从黄色帆布包里拿出一罐早就准备好的茶叶,还有一盒药丸出来,“李伯伯,茶叶是我找老乡换的,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这药丸是我学医的老师教我做的,益补身体,特别是对您身上的暗伤有好处,您不嫌弃可以试一下。” 茶叶是她前世放到空间里的,曾经卖十万块钱一两,多少人挖空心思要买。 药丸则是她用空间里的药材自己配制出来的,有延年益寿之功,更是无价之宝。 第90章 宋宛霖的后手 这孩子竟是这么懂事! 要是老许还活着,该是多么欣慰啊! 李守志眼眶都湿润了,“你这孩子,来就来了,你还拿东西过来,不花钱?你伯母知道了,又得骂你!” 许清欢笑道,“伯父,这些东西可不是拿钱能买得到的,这茶叶是我特制过的,您喝一下就知道了。” 这一说,都是勾起了李守志的兴致,他当即就去烧了一壶开水。 茶叶是上好的老君眉,放了一点在茶缸子里,用水一冲,散开来,叶叶青秀,一股清冽的香味扑鼻而来,只闻一闻,就令人神清气爽。 茶汤红橙润亮,宛如琥珀。 李守志忍不住喝了一口,细细品味,咽下去时,一股温热的感觉传遍全身,在经过四肢百骸的时候,那些暗伤处也跟着隐隐发烫。 他顿时震惊不已。 以为是错觉。 再次喝一口,又是一番感觉,那些暗伤处竟然有一种麻痒感,那种被伤痛禁锢的感觉传来一丝松动,令人想要挣脱。 他顾不得烫,又满满地喝了一口,总是作痛的暗伤像是被什么抚平,这种舒服令人上瘾。 李守志深吸一口气,“孩子,你这茶叶是哪里来的?” 许清欢就知道他会问,笑道,“李伯伯,这是好东西,您可不要送人了。我在申市的时候拜一位老中医当老师,是他教我制的,还有这药丸,我听说李伯伯当年当兵的时候身上留下了很多暗伤,对您的身体修复也有好处。” 李守志打开玻璃盒子,看到里头一共躺着四枚药丸,拇指般大小,黑乎乎的,问道,“这会儿能吃吗?” “可以,一天一粒,配着这茶汤吃,效果会更好。” 李守志竟是十分信任许清欢,他咽下一粒,一股热流瞬间就游走在四肢百骸中,遇到那些暗伤的时候,发烫的感觉更加热烈,但非常舒服。 持续了约有一刻钟的功夫,李守志便觉得浑身都非常轻松。 这一刻,他才体会到,这药丸的价值何等不凡。 李守志难免眼睛湿润,“孩子,这么贵重的东西,伯伯受之有愧!” 他哪里好厚脸皮地收下,将茶叶和药丸往许清欢那边推了推,“这些年,伯伯并没有对你有多尽心,也不曾帮得上你的忙。” 事实上,他生了三个儿子,当年他和媳妇儿很想抚养许清欢,但被宋宛霖严词拒绝,闹得很不开心。 许清欢只感叹这个年代的人如此朴实,父亲的这些战友实在是品性高洁。 她道,“如果伯伯都受之有愧,那这世上没有人有资格服用了。我知道伯伯和伯母这些年非常记挂我,就这份恩情,我就该好好报答。 再说了,这些制作起来并不困难,用的药材也都很寻常,真正值钱的是我制药的这份本事。” 李守志却坚持不肯收,“伯伯吃了一颗药,身体已经好多了,下剩的三枚,你收起来,给将来用得上的人。” 许清欢佯装不高兴了,“伯伯,到底要吃几颗,是由我说了算。” 许清欢知道当年李守志夫妇想抚养她,宋宛霖不但不答应,还骂了他们一顿。 而且,李守志浑身的伤,每到阴雨天就痛不欲生,越是到晚年,越是煎熬。 他临终前在医院里,想要医生给他减轻痛苦,但陆家和蒋家压着不给他用药,死的时候非常凄惨,是活生生痛死的。 一个为国奉献了一辈子的退伍军人,不该死得那么悲惨。 李守志既感动又欣慰,“好好好,我听你这小丫头的!” 张美凤回来了,听说许清欢给丈夫配了药,非常高兴,“正好拿你试一试咱们欢欢的本事,回头啊,也好给她在医院弄个岗位,小姑娘家家的,哪能真的在乡下种地!” 压根儿不考虑许清欢这么年轻,万一是个半吊子,反而把丈夫给治死了。 许清欢生怕他们动这样的心思,忙道,“伯伯,伯母,我就喜欢种地,我不想在医院。再,我学的还是中医呢,又年轻,别人肯定也不信任我,回头还那啥,被送去改造划不来。” 张美凤一想也是,“你看我真是老糊涂了,可不是这么回事!我啊,就是不想你留在乡里呢。” 李守志道,“留在乡里也没什么不好,农村是片广阔的天地。” 刚才,他也问过许清欢在申市的事,知道她妈妈给她订了和蒋家的婚事,李守志简直是要气死了。 只不过当着许清欢的面,不太好骂宋宛霖而已。 陆家如今势头正猛,是燕市几个很有话语权的家族,宋宛霖要拿捏许清欢的话,轻松容易,她甚至避无可避。 但要是躲在农村,那就不一样。 哪怕是新社会了,乡下也依然自成一体,许清欢躲在乡下,宋宛霖的手伸得再长,也奈何不了她。 除非,宋宛霖想办法把许清欢弄回城里。 想到这里,李守志提醒道,“欢欢,照理有句话我不该说,但……我也不怕你生气,你妈妈那边,我是说万一将来,她或许会想办法把你弄回城去。” 许清欢吃了好大一惊,“还有这样的,我不想回城,她也可以把我弄回城?” 还能不顾当事者的意愿? 李守志点头,“只要城里有单位接受你,这边生产队又肯放的话,你户口一旦调回城里,那你也只能回城了。” 许清欢倒是不知道还有这种操作,她有一瞬的慌张,毕竟,陆家这时候如日中天,宋宛霖又是很有手段的女人,她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还有为她小儿子铺路,是非常舍得牺牲她这个女儿的。 许清欢捻了捻手指,她不习惯提前恐慌,也就不担心,笑道,“我会留意的,多谢伯伯提醒!” 张美凤心里把宋宛霖已经骂了个狗血喷头,“孩子,你放心,真到了那时候,我们也会想办法帮你的!” 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让宋宛霖得逞的。 许清欢现在担心的是,宋宛霖会如法炮制,给她再订上一门婚事,然后再想办法把她弄回城去。 以她现在的实力,确实无法和背后有陆家这等庞然大物的亲妈抗衡。 她对宋宛霖是没有任何感情的,哪怕她是原身,宋宛霖这种人也不配当妈妈,这一刻,她心里倒是浮起了浓浓的杀意。 宋宛霖该死,陆家这种助纣为虐的家族也该死! 第91章 要是被人看见了 中午的饭菜特别丰盛,张美凤心疼许清欢,做了一大碗红烧肉,还有一盆小鸡炖蘑菇。 用李守志的话说,比过年都丰盛,“你伯母就是懒,不愿意给我做点好吃的,我今天啊,还是沾你的光。只可惜,这不是晚上,要不然我还能喝二两酒。” 张美凤将一筷子蘑菇夹到李守志的碗里,“吃你的,吃都堵不住你的嘴。就你那身体还能喝酒?” 李守志身上暗伤多,每天都馋酒,每次喝完酒后浑身到处疼。 又夹了一根大鸡腿给许清欢,“欢欢,来,多吃点,看你这孩子瘦的,这大东北的风能把你吹跑了。” 许清欢捏着鸡腿,谢过张美凤后,叮嘱李守志,“伯父,您这几天暂时不要喝酒,等把那四颗药丸吃完了,您再喝酒。” 李守志顿时大喜,“好好好,你看,欢欢都说我能喝酒,还有三颗药丸,吃完了,我非得找人去拼一次酒,非要把那帮仗着自己年轻,不把我放在眼里的家伙们拼得屁滚尿流。” 张美凤气不打一处,拍了李守志一巴掌,“吃饭呢,说啥呢?” 李守志嘿嘿地笑,许清欢看着也觉得挺有意思,她看出来,李伯伯和伯母感情挺好,她第一次看到如此亲密的夫妻,两人一个眼神都能够看懂对方的心思,一举一动都藏着着岁月沉淀下来的,历久弥坚的深情。 她的心深深被触动了,原来这世上不光有反目成仇、相看两厌的夫妻,有利益结合,貌合神离的夫妻,也有这样相濡以沫,携手共老的夫妻。 真是令人羡慕! 许清欢也跟着笑,一顿饭下来,她吃了不少,肚子都吃得鼓鼓的了。 张美凤还用两个饭盒给她装了一盒红烧肉,一盒小鸡炖蘑菇,“这是做好了我单独盛出来的,没动过筷子,你拿回去吃。” 许清欢哪里好意思呢,张美凤佯怒道,“我是把你当女儿看待的,你这是和伯母见外,我要不高兴了。” 李守志也在一旁道,“你给了我那么好的药丸,我是不是也不该要?” 许清欢也觉得要是拒绝的话,就太伤人了,她心里感激不尽。 想到未曾谋面的父亲,应该是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他离开那么多年了,他的战友们对他的遗孤从未忘记过关照。 “以后要常来,你要不来,伯母就去乡下看你。”张美凤叮嘱道。 “我会来的。”许清欢连忙保证。 李守志要安排车送她,许清欢忙拒绝,“我和知青点的朋友们一道儿呢,我们人多,坐生产队的拖拉机来的,下次我一个人来,伯父再安排车送我。” 等将许清欢送出了家属院的大门,张美凤才回去,问起李守志,“欢欢给你什么药丸?” 李守志也不多说,只招手让张美凤过来,给她泡了一壶茶,“你喝两口试试。” “有啥不好说的,神神秘秘。”她还是很配合地喝了一口,只觉得清冽甘甜,味道好极了。 但这不是最重要的,她只觉得人整个人神清气爽,脑子都比以前清醒多了。 本来,上了年纪后,没到这个时候,精神就不太好,但这会儿喝了茶之后,有种醍醐灌顶的清澈感。 身上那种乏力的感觉也一扫而空,只觉得可以举得起一头大肥猪了。 李守志看老妻的神情就知道她这会儿舒服了,故意问道,“咋样?” “是好茶,哪里来的?”张美凤由衷地道。 李守志笑道,“是欢欢给我的,你再看看这个。” 他将剩下的三枚药丸拿出来,只给张美凤露了个脸就连忙收起来了,“我能活一百岁就靠这个了。” 张美凤惊愣不已,丈夫的身体她是知道的,医生也和她说过,身体上有很多暗伤,越是年纪大越是难熬,且身体亏损很重,影响寿数。 她每每在心里焦虑不已,看到丈夫疼的时候,她也在煎熬。 丈夫喜欢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但她不敢让丈夫吃,也知道他贪一时口腹之欲后,身体会更加受不了。 “真的有效果吗?”张美凤迫不及待地问道。 “效果很好。”李守志道,“你去买菜的时候我就吃过一枚,浑身轻松,以前总是疼得很厉害的那几个地方现在也不疼了。” 等吃完最后的三枚,他能感觉到,他身体或许都能够恢复巅峰状态。 张美凤泪水直流,“太好了,真是太好了。这孩子真是的,这样的好东西,怎么说给你就给你了呢!” 李守志也不是个真正的大老粗,他在部队本身就是搞思想工作的,很清楚一些弯弯绕绕,“等过两天,我亲自去乡下看看欢欢,不说别的,敲山震虎一下还是有必要的。” “嗯,你去看看,我也放心。听说很多当地的百姓都很欺负知青,咱们家孩子可不能让人欺负了去。”张美凤道。 许清欢从武装部家属大院出来后,走了不多远,就看到江行野坐在自行车上,大长腿撑在地上,正在百无聊赖地抛着一盒火柴。 他生得俊美,黑沉沉的眸子透着一股子凶戾,一身又痞又野的气质让人又恨又爱,惹得过往行人不停地拿眼看他。 也不知道他是如何感应到的,许清欢在街头一出现,他就猛地抬起头来,眼中的凶狠褪尽,期待、忐忑、欢喜的神情交织,人也忙站直了身体,像是广场上向国旗行注目礼的仪仗士兵,既规矩又一身正气。 许清欢都看得笑了,小跑两步过去,“你怎么在这里?” 江行野就是在这里等她,但不敢说,挠了挠头,“没什么事,就……就在这里待一会儿。” 许清欢也不揭破,“嗯”了一声,看着他身下半新的大金鹿,觉得那两个车轱辘怎么有点眼熟,“这车是哪里来的?” “我找了些零件,自己装的。”江行野连忙从自行车上下来,“你要不要用?反正我也不用不上,你拿去骑吧,下午四点的时候在国营饭店门口,拖拉机会在那里等。” 这年头,有一辆自行车,不亚于后世有一辆兰博基尼。 许清欢看了看远远高于自己的腿长的座椅,摇摇头,“我不会骑自行车,我要去一趟废品店,你能不能带我去一下?” 江行野不敢置信,惊喜和忧愁相伴随,他抿了抿唇,“要是被人看见了,对你的名声不好!” 第92章 他叫她欢欢 许清欢道,“也会对你名声不好,是不是?” 脱去了冷漠外衣的江行野,就是一个手忙脚乱嘴也笨的毛头小子,涨得脸通红,手一松的时候,自行车差点就倒在地上,他连忙扶起来,自行车的踏板狠狠地撞在他的小腿上。 他眉头都没见皱一下,“我没关系!” 许清欢小脸佯怒,“怎么就没关系了,你不怕自己的名声不好吗?” 她纯粹是逗他,但江行野紧张得冷汗都冒出来了。 他小心翼翼地看着许清欢,嗓子发紧,声音透着沙哑,“我的名声本来就不好,你在生产队打听一下就知道了。” 顿时,觉得自己说错了话,“不是,我不是说让你去打听我,我是说时间长了,你就知道了。” 要是她特意去打听他,被有心人听到了会坏她名声。 说到这里,他索性转过了头,只留给许清欢一张棱角分明的侧脸,冷漠而又坚毅,“你应该听说过,我砂过人。不管是什么理由,当时我的确是要将那人砂死的!” 举起刀砍下去的那一刻,没有人的心里还存有一丝的慈悲。 包括他自己。 或许事后,他也后悔过,也侥幸过,也感激过上苍的垂怜,但那一刻的残忍与决绝却是真实地存在过。 因为那人想砍死他,而他想活。 他用尽了全身的勇气扭头看许清欢,眸光中的没有那熟悉的凶戾,温柔而又疏离,深情而又淡漠,“你怕不怕?” 江行野的声音颤抖,透着无尽的冷漠,宛若从地狱里飘出来,令人心惊胆战,但这样的江行野连狗见了都得心疼。 许清欢的手缓缓地抬起来,搭在他的手臂上,硬得像铁,灼热似火,“那你会不会有一天想杀死我?” 江行野的心如同一片荒漠,他失去了知觉,并不能感觉到许清欢的手与他的小臂接触,他只看到许清欢的脸上没有恐惧,她如蝶翼一般的长睫微垂,他看不见她眼底的神色。 “怎么会!不会有那一天!”他急切地说着,凭着本能。 许清欢抬起眼看向他,眼中是真切与诚挚,“那我为什么要害怕?还是说,你故意和我说这些,本意是不想载我?” 说完,她松开手,转身就走。 江行野手速快过脑速,一把扣住了她的手腕,低声带着哀求喊了一声,“欢欢!” 这两个字曾经一遍又一遍地在他的胸腔里回荡,他喊给自己听,唇瓣每一次颤动地喊出这两个字的时候,他的心都比吃了蜜糖还要甜。 但他从来不敢喊出声来,哪怕是午夜梦回,一个人在床上,他都不敢出声。 那是亵渎,是伤害,他不能让自己玷污她,哪怕是喊她的名字。 许清欢猛地扭头看他,这耳朵听了都要怀孕的声音,令她酥麻得浑身发软。 江行野感觉到了她的异常,后悔自己的冒犯,快速地松开她的手,闭上眼睛,脸上血色褪尽,如同死刑台等待被处决的罪犯,只等着头上的那把刀落下来。 “你喊我什么?”许清欢看着他这副模样,既心疼又有些好笑。 江行野睁开眼睛,看到了她盈盈的笑脸,顿时感动得有点想哭,“许知青。” 他不敢再喊,只乖顺地这样叫她。 许清欢噗嗤一声,也不跟他计较,“你想说什么快点说,再耽误下去,我都没时间了。” 江行野抿了抿唇,“你要去哪里,我载你去。” 许清欢好笑地问道,“不怕人看到了?” 江行野顿了一会儿,“人多的时候,你下来自己走。” 这么热的天,她才不走呢。 他抓过她手腕的手上还残留着她肌肤的柔软和温热,他情不自禁地捻了捻手指,最后有些不舍地扶上了把手,跨上了自行车,等许清欢上车。 许清欢踮起脚尖坐上了后座,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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