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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一件事。是预言家预言淮城未来会发生很多危险的事,派洛兴言先过去防备一手。” 程则挑眉:“危险的事?” 导师点头:“对。你洛师兄现在还在耶路撒冷,处理一起宗教异端事件,通讯都关闭了,等他办完事我会叫他联系你的。” 程则:“好,我等着洛师兄到来。” 导师叮嘱说:“你小心点,我觉得最近世界不太太平。耶路撒冷这月已经发生六起自燃事件了,火都是从心脏开始燃烧的,由内往外烧,活生生将人‘净化’。总局在耶路撒冷察觉到一股S级异端气息,如果没猜错,应该是怪物论坛第六版块的版主。” 程则一下子没忍住拔高声音:“第六版块版主?” 导师:“对,虽然我们还不知道它名字,但多次交手也了解了一些它的行事作风。关乎一切民俗、宗教、信仰、传说。它如今主要活跃在耶路撒冷的哭墙和圣殿山附近,迁移轨迹却是往东,往华国。” 程则不再说话了,紧抿着唇。 一个故事大王就已经让整个华国草木皆兵惶惶不安,如果再来一个版主…… 导师安慰说:“别担心,事情还没到最坏的地步。”她顿了顿,问出心里的疑惑:“小则,我看了你刚刚发过来的档案,宁微尘真的是那样说的?” 程则犹豫片刻,点头:“对,老师,他说故事大王拿走了畸胎体内的东西,后面他将畸胎缝进了缝尸匠的肚子里。老师,他说谎了吗?” 导师一下子笑出声:“不至于,你太小瞧他了,一个A级异端根本就不值得这位继承人花费心思。他这次来淮城,实际上是度假的。” “度假?” “对,淮城的秦夫人是他母亲的胞妹。宁家家主想让他回国后先熟悉一下祖国的语言环境和人文,所以随手给他接了个任务。任务结束也让他不急着回去,顺路去探探亲。” “随手一接就是A级任务?” “这不奇怪。宁家手里有那么多特效药剂和异端植入样本,他就算是个普通人,依靠生物科技也能变成天才。何况他本来就是个天才,各方面的天才。你不是见过他了吗,感觉怎么样?” 程则一噎。感觉怎么样? 她回忆起那天车厢里看到的少年。 不得不说,那张冷漠出色的脸转过来时,她和所有人都感受到了一股侵略性极强的上位压制。完全不属于他这个年龄该有的危险和狠厉,却因为他的身份而显得无比正常。 而那个少年漫不经心擦完手,抬起头来朝她扯唇一笑的瞬间。气质又一下子变得“轻飘飘”了起来。轻佻,轻慢,轻浮。 一双桃花眼含笑,语调礼貌温柔。他气质过于独特,站在尸山血海里也有种别样的翩翩风度。 只是在场的人都明白,这层轻描淡写的“轻”背后是怎样深若天堑的距离——宁微尘并没有掩饰这种冷漠。 这是她对宁微尘的第一印象,程则斟酌地开口说:“不是很好相处的性格。” 导师失笑:“那你知道,他这些年不断换国家暂居,得到的评价多半都是什么吗?” “什么?” “优秀,礼貌,平易近人。” 程则:“……” 导师甚至还开了个玩笑:“我这边资料显示,他学生时代追求者无数,一致认为如果能和他谈恋爱,宁微尘一定会是一个完美爱人。” 程则皱着眉:“导师,我觉得他很危险。” “我们都知道。”导师叹息说:“他不会在淮城待太久,尽量避免和他接触。” 程则:“好。” 导师道:“我只是很好奇,他怎么会那么配合。” 程则其实自己也疑惑,当时李管家的态度那么强势,她自己都没有太大的把握,可宁微尘却主动留了下来。 导师担忧道:“畸胎缺失的那部分,是‘妹妹’,是故事大王写下的怪诞。第七版块版主的造物,最好的结果就是物归原主。否则让它流落在外,可能比A级异端本身还要危险。” 程则抿唇,久久不言。越是和异端打交道,她心里的无力感就越重。 那么多年,以‘论坛’为源点的怪物帝国,他们依旧未知全貌。第七版块的版主是故事大王,第四板块的版主是ENIAC,可ENIAC之上还有更为神秘的禁区。 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这三个有史以来非自然局从未捕捉到过任何气息的版主。神明禁区。 程则轻声说:“导师,很多时候我都会觉得。人的本质真的很弱小,面对异端毫无还手之力。” 然而她的导师沉默片刻,竟然笑出声来。 “小则,你错了,你大错特错。” 长者温柔却又力量的声音透过手机徐徐传来。 “你信吗,世界上最强的执行官,根本没有异能。” 程则诧异地瞪大瞳孔:“什么?!” 导师语气复杂说:“先天觉醒异能的执行官,离不开生物药剂;后天植入异能的执行官,更是完全窃取异端的力量。可是蝶岛绝密文件里,我所了解到的曾经断层第一的执行官。他身上属于人的特质非常明确。” “他操控不了空间、操控不了植物、更操控不了水火风雷元素。他所有的只有一双手和大脑。” “初中历史书上我们就学过的,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根本标志,是制作和使用工具。我们从远古猿猴进化为现代人类,展开几千年漫长的文明。全部的智慧其实也都蕴含在手和脑里,它们意义是,创造和学习。” “如果真要说异能。” “小则,他的异能,是学习。学习一切。作为一个‘人’,学习‘一切’。” 导师出神片刻,随后笑起来。 “从他身上,你能看到人类的极限,可以比肩神明的极限。” * 叶笙那天离开谢家,对于黄怡月的恳求一句话都没说。没答应也没拒绝。可是黄怡月还是破涕为笑当做他同意了,欢欢喜喜地留下他吃饭,在被冷漠拒绝后,又热切地叫司机送他回学校。 叶笙坐在后车座,低头看着手里的盒子,皱着眉去研究那个贝壳样式的锁。 黄怡月说,他有钥匙,可是他记忆里从来没得到过一把钥匙来打开它。 甚至他怀疑这把锁真的是可以用钥匙打开的吗? 他翻来翻去的都没看见钥匙孔。 盒子严丝合缝,像一块坚固的铁,从上面的凿痕也知道这盒子的古怪之处。 一个任何外力都打不开的奇怪盒子——外婆死前一定要留给他的东西。 到学校后,叶笙研究不出结果,先把盒子放进了柜子里。 六月底大家都放暑假了,校园里留下的人不多,这栋楼也就只亮着几盏灯。叶笙白天光顾着清理打扫,忘了检查水电,他打开开关才发现,寝室的灯坏了。跟宿管反应完这事后,宿管给了他一个电话。叶笙跟修灯的人约好明天下午五点过来后,摸黑进浴室,用凉水随便冲洗了下。 他换好睡衣擦干净头发,回到桌前,打开台灯,拿出一张纸和一支笔,开始计算未来的生活安排。 叶笙清点了下自己身上的钱,发现只剩一百了。 庆幸的是夏文石给他的工资是日结。 叶笙想跳槽的心又因为贫穷默默安分了回去。算了,老板爱好搞灵异直播就让他搞吧。 反正直播又搞不到他头上,他也不会陪夏文石去作死。 叶笙简单算了下生活花销,清点了下明天要买的东西,就关上灯上床睡觉。第二天早上七点,叶笙按照自己的生物钟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去厕所拿衣服洗。 然而他低估这套衣服的“娇贵”,反正从洗衣机里拿出来时,已经完全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了。 ——所以大少爷衣服都是只穿一次的吗? 叶笙扯了下唇角,把它丢掉后,去翻自己的行李箱。他根本就没带几套衣服,上火车穿的那一身算是比较能见人的了。幸好他洗澡前跟李管家专门说了声,没让他把自己的衣服丢掉。 他离开月城酒店时,经理用一个十分高档的盒子把洗干净的衣服送了回来。 叶笙是真心实意觉得,盒子应该都比他衣服贵。 他抛开掉脑海中的一切,换好衣服后,直接拿着手机导航奔去鬼屋。 夏日凉风徐徐,吹过树荫残影。 淮安中路444号。 叶笙停下脚步,关上手机,望着上方浮夸流血故作惊悚的“吓你一跳”点名,沉默很久,才迈开长腿走了进去。走进去后,他终于知道为什么夏文石要去搞灵异直播给他们发工资了。 因为这鬼屋是真的凄清惨淡。 夏文石是个有骨气的富二代,花了重金买下这大学城寸土寸金的店面后,便咬牙跟家里说要自己创业单干,坚决不多要一分钱。 ——然后沦落到去搞灵异直播给员工打工。 “喂,您好,欢迎光临。” 好不容易才来一个人,黄琪琪努力振作起精神,一下子从前台站起来。 资源群📌薇信: +V:ji070①i 然后她就听到一位长相出众的大帅哥嗓音冷漠道:“学姐,我来上班。” 黄琪琪骤然瞪大刚刚哭红的眼,难以置信道:“学弟??!!” * “好了,就是这样,其实没什么要打扫的。我们暂时只开放了一个灵偶娃娃场景,然后这三天就今天上午来了两位客人,还是对情侣。约会的时候顺道进来玩,结果出门就分手了。女的骂男的有病,态度有问题。给她选个花园宝宝游乐园,她在家里看玛卡巴卡跳舞都比这刺激。” “……” 黄琪琪说完,马上反应过来自己是在跟未来同事聊天,僵住,尬笑地打补丁:“啊哈哈哈哈哈哈哈,看来那个女生胆子还挺大的啊。” 叶笙面无表情点头,他只是来打工的,并不想操心这里的经营情况。 黄琪琪这两天被闺蜜男友的事折磨得不行,虽然很想和叶笙多聊几句,但她还有事,便道: “刚刚我闲得没事已经大致扫了下,学弟你看着来吧,看哪里脏就收拾下。哦,左边最里面的房间时杂物间,用来放道具的。有些道具也坏了,你会修就修理下。不会修理也没关系的。” 叶笙礼貌道谢:“好,谢谢学姐。” 他在阴山长大。 一个人打扫做家务都已经成习惯了。 做事干脆利落,快速地备齐清洁工具,洗了下手就开始打扫。叶笙走进灵偶娃娃的鬼屋,看着浮夸的人工血浆和乱七八糟的塑料器官,冷静分析,是真的挺像花园宝宝的。 以玩偶杀人为题材的鬼屋,洋娃娃摆的跟在超市货架台一样。 叶笙清扫完地面上的脏血,又拿拖把拖了几遍。 最后去杂物间收拾东西。 因为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叶笙可以说是“心灵手巧”了,组装拼接整理样样都行。不知不觉就忙到了下午四点半,他跟师傅约定的换灯时间是五点。叶笙刚打算走,忽然视线落到角落一个破损的娃娃上面,估计是灵偶娃娃场景里的。 一个小女孩玩偶,手臂被撕开了,露出一团白绒绒的棉花。 叶笙看到就想把它缝起来,他在屋内转了一圈,却只找到了线。 “学姐,针在哪里?” 叶笙问了句。 只是黄琪琪没听到。 叶笙打算出去找她,这时修理工的电话了过来。 叶笙急忙去拿手机,他动作太急,只感觉手指被什么东西刺了下。但他对痛觉并不敏感,也没在意。 “喂,你好,是你预约的五点半的修理吗?在淮安大学是吧。” “对,是我。”叶笙说清楚地址,挂掉电话后,随后,眼神静静看着自己指腹上的伤口。 沉默很久,他重新伸入裤兜,然后……发现了一根针。 那根他刺穿胎女的喉咙,便还给缝尸匠的,缝尸针。 第14章 爱丽丝 叶笙愣住, 他记得非常清楚自己当时把针丢掉还给了小芳。他的记忆不会有错。 鬼屋杂物间昏暗的灯光下,这根细长的银针散发着泠泠寒光,他手指摸上去, 不自觉抿住了唇。 不对劲。 上面的那种属于缝尸匠常年用于缝尸的血腥气、戾气已经消失不见了。 干干净净,简简单单, 就像是一根再简单不过的绣针。 叶笙突然想起了当时接待所里程局长的话。 程局长说小芳没害过人会得到特殊处理,这种因为怨恨而死化为异端的厉鬼, 最好的归宿就是得到“治愈”, 平息掉所有的委屈和恨意, 找回理智, 自己选自己消亡或是沉睡。 三十五年前的初春,她为了去淮城找丈夫而踏上的那辆慢火车, 几十年兜兜转转, 那一晚才算是到站。 叶笙把玩着针尖, 闭上眼, 任由大脑里的记忆宫殿不断倒退回放, 最后捕捉到他遗漏的地方—— 他拿着手机捂着肚子,跟着程局长走出去时经过了小芳。 小芳旁边有一个非自然局的人, 双手落在她头顶似乎是在进行治愈,小芳呆呆地抬头看了他一眼。 所以是那个时候,她把针放在自己身上的吗? 为什么? 而李管家在清洗衣服的时候又发现了这根针吗? 叶笙紧皱着眉。 现在这根针,褪去了血色, 也失去了所有邪性,完全看不出它原来在一个C级异端手中。 像是列车给他留下的纪念品。 “学弟, 快五点了, 你可以先下班啦。”门外传来黄琪琪热情友善的声音,“别太累了, 先去吃个饭吧!” 叶笙收回视线,想要离开,可是他的强迫症又逼着他去看了眼那个破碎的布偶娃娃一眼。 娃娃是个小女孩,灰色扣子做眼睛,身上穿着件黄色的连衣裙,裙子上有脏兮兮的脚印,看样子掉地上后还被人踩了好几脚。她肩膀处冒出的棉花实在是过于显目。 叶笙安静盯着她。 就在这时,修灯的大爷又给他打了个电话来,嗓门洪亮。 “喂,同学啊,我还有十分钟就到你们大学门口,你记得给我开门!” 叶笙:“好的,谢谢,我现在就回去。” 他挂掉电话。 叶笙最后还是败于自己的强迫症。拿起针、咬住线,动作快速的穿针引线,捡起那个娃娃,时间紧迫,两三下把她的手臂缝了起来。 做完一切后,叶笙跟黄琪琪说了声再见后,就步调匆匆回淮安大学了。 他回去的时候,宿舍门口已经有个乐呵呵的老大爷站在那里了。老大爷动作麻利很快给他换完灯,叶笙又去了五十块钱。他送大爷下楼后,回寝室,人生第无数次感受到了贫穷的压迫。 好在夏文石是个好老板,工资说日结就日结。 工作群里,黄琪琪丝毫不掩饰对叶笙的钦佩,彩虹屁长篇大论。 他们在群里聊天的时候,叶笙正在看书,按理来说他想要考公回阴山应该选文史类的专业,比如法学,哲学,汉语言文学之类。可惜他在阴山,没有任何人给他建议。当时老头还在,一切向钱看齐的老头,想也没想给他报了个计算机——并且厚颜无耻地邀功说毕业时叶笙会感谢他的。 因为宇宙的尽头是计算机。 ……叶笙真是操了。 他在阴山十七年没有过自己的一台电脑,手机还是老头走之前留下的。 他学个屁的计算机! 只是专业报都报了,他也只能硬着头皮上。所以叶笙的暑期目标很简单,在保证生计的前提下,赚钱给自己买一台电脑。 叶笙点开工资,发现居然有五百块,他愣了下,打字。 夏文石穷到只剩裤衩也依旧该不了刻入骨子里的大手大脚,大手一挥,非常豪放。 黄琪琪还在噼里啪啦夸人。 叶笙还没回答,夏文石已经贱贱地冒话了。 黄琪琪似乎也觉得这个玩笑有意思,发了一连串的哈哈哈哈。 看得出来她心情确实变好了一点。 叶笙:“……” 后面这两人又开始扯到那段狗血虐恋里面了。 黄琪琪到底还是不相信验证桥水鬼杀人的事的,她说。 叶笙扯了下嘴角,关上了手机,不打算和他们多接触。 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容易因为别人的善意而软化的人,就跟他在车上跟宁微尘说的一样,可能他心理也有病吧。他的人生,他的未来,在一条直线上。淮城只是四年暂时停驻的地方,离开后什么都会被他抛下。所以哪怕群里一片其乐融融,叶笙的眼眸依旧是冷漠的。这两人现在在叶笙眼中,一个是发钱的老板,一个是打工的同事。 他们的爱好、职业、情感经历、生活趣事,他都不想关心,也懒得在意。 怕两个月打工的钱不够,叶笙又打算在网上寻找一份家教的工作。他就这么很快投入到自己的生活中,忙前忙后。变故出现在有一天他家教回去的傍晚,一辆骚包至极的红色跑车出现在校门口,车门前站着个人,是那天他去找谢文慈见过的寿星。一张猥琐瘦长的脸,干瘪瘪的身材缩在一件花衬衫里。 王高阳旁边还有个胖子。胖子现在嘴里正啃着雪糕,眼尖地看到叶笙走过来,马上拿手肘捅人。 “来了来了,他过来了!” 王高阳马上兴奋起来,清咳了声,站直起身,眼睛毫不掩饰欲望地看着叶笙。 叶笙:“……” 他见鬼似的看了眼这两人一眼,甩着钥匙直接往宿舍走。 “诶等等等等,叶笙,你叫叶笙是吧!” 王高阳哪能见到嘴的熟鸭子飞了,他快步追过去,心痒痒伸出手想要去碰一下叶笙的肩膀。结果叶笙连头都没回,在他靠近的瞬间,反手就把他手臂折了。 咔的一声。 王高阳明确听到了骨骼错位的声音。 王高阳:“……” 胖子:“……” 胖子差点被雪糕噎着。他现在是确定了,刘岛那小子没说错,这人就是预定罪犯。。 王高阳震怒:“叶笙你干什么?!” 叶笙眉眼冷淡:“我不认识你吧。” 王高阳很想发火,但叶笙是未来要给秦家的人,他来不了硬的,只能忍气吞声露出一个笑来:“互报一下名字不就认识了。我叫王高阳,是文慈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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