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 郑云州接过去时,用力掀起眼皮,刀子一样锋利地在她脸上扫过。 林西月收回手,下意识地又坐回了原位。 是她冒昧,不该这么突然凑到他的身边去。 郑云州低头,继续面无表情地浏览文件。 她仍然是这副乖模样。 不管什么时候,都很会看他的脸色行事,从来不做一些扭捏做作的姿态,乖巧得一点脾气都没有,偶尔撒娇也是软糯甜腻的。 林西月不是不好,而是太好了。 除了一点,她不爱这世上任何一个人。 当然,也不爱他。 幼年坎坷的经历使她过早地成熟,在比身边人更深地参透了命运的机锋后,林西月对现实人生已是冷眼旁观的态度,心里绝了情爱这一类东西,看什么都没有波澜。 哪怕是在五年前,林西月会听他的话,会关心他、顺从他,但不会放任自己爱上他。 他因此变得恨她。 恨透了她不爱他。 郑云州翻着她的方案,林西月也没催促,在一边默默地等。 她越过风口飘出的冷气,看见一只指骨分明的手动了动,郑云州在思考的时候,拇指会惯性地停留在杯柄上,到现在还是没改。 过了片刻,郑云州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忽然吩咐道:“把那盆桃花端下去,林律师花粉过敏。” 林西月清亮的眼眸里有讶异之色闪过。 难为他还记得这种小事。 很快她就温柔地制止说:“不用,我在纽约的时候经过系统治疗,已经没有这方面的问题了,谢谢郑董。” 郑云州先是一愣,继而抬起唇角笑了下:“那很好。” 西月想,她大概又说错什么了。 在这之后,他看方案也好,回手机上的短信也好,再没和她说过一句话,也没再看她一眼。 当女友的惯性思维还在,她一到了郑云州面前,就忍不住反省自己,又是哪里惹他不高兴了。 揣度他的喜好,几乎成为了一种下意识的本能。 直到高总改完合同回来,说晚上一起去麒天吃顿便饭。 郑云州顺手把计划书交给了袁秘书。 他站起来说:“我晚上还有事,你招待好他们。” 高总领命点头:“好的。” 麒天在香港西九龙,101层的楼高能俯瞰整个维港,环境和味道都过得去。 高总不止请了他们,还有负责审计的事务所,星宇科技的老总也在。 夜幕落下来,灯光像揉碎的金箔碎屑,跳跃在深蓝的海面上。 林西月坐在王凯旁边,低头吃着一颗松露羊肚菌饺,周围不断挑起各种话题。 她安静地吃着,忽然被方星宇点了下名:“小林,你也喝点酒。” 林西月摆了下手:“开车来的,不喝了。” 方星宇哦了声,就扭过头和高总说话了。 借着氛围活跃,王凯多了句嘴:“我怎么听人说,方总和你关系特别好,他在追你啊?他这下可阔了,又年轻,只比你大三岁吧,抓住机会。当了方太太,就不用累死累活了。” 他说了一长串,林西月只冷冷地回了一句:“没有的事。” 方星宇这个人,最早从程序员做起,后来被哥们儿拉出来创业,一路靠着聪明才智和不小的气运赢到现在,赶上了一波科技革新的热潮,公司的估值一路上涨,又在最合适的时候被铭昌看中,卖了个好价钱。 他对林西月也不能说是喜欢。 非要定性的话,大概是小镇做题家之间的惺惺相惜,方星宇的家境也不好。 饭局快到尾声时,郑云州才赶过来敬了一杯酒。 方星宇早就喝多了,不顾分寸地拉着郑董坐下,高声说一些感恩戴德的话。 要不是旁边人扶着,说不定已经跪下去了。 林西月朝上座看去,郑云州也是一副微醺的样子,面目轮廓在酒精的作用下柔和了几分,应该是在香港的子弟为他接风洗尘,推脱不过。 她还在他身边的时候,每次来香港都是如此。 他半靠在椅背上,这副和煦儒雅的意态太具有欺骗性了。 无端端让人觉得他很温柔。 明明在床上凶得要死。 几杯酒下肚,方星宇就说起了自己的创业史,他说:“年轻的时候心高啊,郑董,那真是心高。刚从硅谷回来,上司随意使唤我的时候,我经常就是一个心态,《风声》这部电影都看过吧,李冰冰说的那句,我李宁玉,堂堂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高材生,不是妓......” “方总,您又来了。”林西月脆生生地打断了他。 在坐着这么多女性的场合讲这些,真的粗鲁又无礼。 方星宇连连哦了几声,双手合十朝她拜了一下:“我一高兴忘了,咱们林律师就是宾大毕业的嘛,实在对不住,不开这个玩笑了。” 后面的话,郑云州已经没心思再往下听了。 他眼角的余光都停驻在那张柔白端丽的面容上。 小姑娘真是长大了。 会交际,会应酬,专业功底过硬,敢当着这么多人出声,低回婉转地劝阻一个地位高过自己的男人,在饭桌上维护女性的尊严。 也早已不是记忆里那个瑟缩着,只敢从他的大衣里探出头,转着眼珠子看世界的女孩了。 这顿饭吃到最后,郑云州是被袁秘书扶上车的,他走不稳路了。 高总也喝了酒,袁秘书问林西月说:“林律,能不能麻烦你开下车?现在叫司机来也太久了。” 高总直接推她上去:“去开吧,把郑董安全送到酒店。” 林西月点头:“好。” 她从来没开过幻影,坐上去还有些紧张,摸索了一阵,才敢把车从地库开出来,在路口问了一声:“郑董事长住哪里?” 西月是在问袁秘书。 她知道郑云州已经不清醒。 没等他回答,沉静地靠在后座上,需要靠秘书搀扶才能保持身体平衡的郑云州说话了。 他闭着眼,口齿不清地回答她:“金......金浦街90号。” 这是京城的一条街道,在二环。 袁秘书抱歉地说:“对不起,郑董喝多了,他住瑰丽。” 金浦街的房子,是郑云州用来安置她的,奢华得足以媲美皇宫,被人笑称是她的金丝笼。 听见这个地址,林西月脑子里轰的一声,心里像有一堵墙倒了下去,一瞬间炸开蔽天的粉尘,迅速迷住了她的视线。 香港的夜晚华美且摩登,宛如嵌在陆地上的一颗明珠,璀璨生辉。 林西月握着方向盘,眼眶里抿着一点薄薄的泪光,转头看向车窗外。 一晃五年,她只有在梦里回到过金浦街。 第3章 九月 八年前 003 八年前。 九月末的京城,白天的室外温度仍然很高,热气粘稠地泼在大马路上。 遇见郑云州的那一天,林西月刚过十九岁生日,上大三。 一场隐晦而不甘,注定围困她一生的感情正在风中酝酿着,等待张开双臂扑向她。 每到周六这天,林西月都要早早从学校出来,去赵女士家中。 赵木瑾是铭昌集团的现任董事长。 她的父亲赵永铭去世之后,集团高层起了不小的矛盾和冲突,这桩家族内斗还上了新闻头条。 当时林西月读高一,她捧着一个塑料饭盒在食堂里打饭,照例只要了一份青菜。 头顶的电视正在放经济频道,这家民族企业的巨头在经过一番斗争之后,由赵大小姐继任为第三代掌门人,她站在主席台上发言,一副锐不可当的架势。 西月那会儿年纪小,不了解铭昌集团是个什么样的庞然大物。 只是听很喜欢炫耀自己小孩的老师说过,她儿子从清大毕业后就在铭昌科技当工程师,年薪有五十多万。 老师曾眉飞色舞地介绍,这是一家资产超千亿的跨国集团,业务涉及地产开发、汽车制造和船舶航运等。 这些名词离林西月都太远,听起来如空中楼阁般漂浮。 那个时候她也并不知道,再过三年,她会成为赵女士资助的贫困对象。 赵木槿住在京郊一处幽静雅致的园子里。 第一次到此处时,林西月才刚入学,对京城的路线丝毫不熟悉,折腾了很久才找到。 那天她迟到了一个多小时,管家宋伯倒是个和蔼的人,非但没有责骂,反而耐心告诉她该怎么坐地铁,在哪一站下比较方便。 林西月当即拿出随身的本子记好。 她从不觉得自己有多聪明,能从小镇考到京城,录取r大的法学专业,离不开日以继夜的刻苦。 这座端方庄严的明制园林恢弘如初,园中一花一木都有专人养护,在宋伯有条不紊的治理下,处处都透着一股严谨分明的秩序。 赵家从不缺佣人,让西月来也不为做粗活,而是要借她的手抄写经文。 赵木槿信奉大乘佛教,后院独辟出的佛堂里,供着一尊从妙华寺里请来的菩萨,只要她在家,每个清晨都要来拜一拜,焚化手抄的经书祝祷。 得益于养母林施瑜的严苛教导,西月从小习得一手古雅蕴藉的好字,寒冬腊月,砚台都结冰了,她仍哆哆嗦嗦地握着毛笔,坐在桌边练字。 林施瑜是个很有才情的女人,能写一笔漂亮的簪花小楷,也会弹琵琶唱昆曲,如果没有她的拼死庇护,林西月在葛家活不下来,也走不出家门去念书。 林妈妈一身的闺阁技艺,却只肯悉心教女儿写字。 很小的时候,西月听见她在拨月琴,小女孩表现出兴趣浓厚的样子,但林施瑜立马就把琴收起来了,她很严肃地对女儿说:“弹乐唱曲这些,都只不过是供人赏玩的东西,你不要学,将来更不要依附男人,当他们的玩物,快去读书写字。” 当初赵木槿在一批穷学生里挑中她,大约也是看上了她身上这项长处。 夏天仍未过去,园中碧绿的瓦檐浸在金黄的日光里。 林西月被门僮放了进来,独自迈上苔痕斑驳的石阶,一池荷风越出曲折回廊,柔和地吹在她脸上。 一时间,卷翘檐角上高悬的金铃叮叮当当地响。 她往池中望去,几条红鲤在水中游来游去,鱼尾搅乱了水面的浮萍,风里传来竹叶的沙沙声。 林西月有时想,难怪赵董事长性子冷静,是脂粉堆里的翘楚,能成为整个集团的主心骨。常年住在这么个世外桃源,行动时有如在画中游走,谁的心都会安定下来的。 佛堂在后院,院门常年锁着,不许人随意进出,钥匙在宋伯处。 也不怨赵木槿过分小心,实在是她那些侄子侄女们不像话,常为了一点子事起争执、摔东西,砸了别的还是小节,但请来的菩萨是万不能惊动的。 都抄了两年经书了,西月熟门熟路地去了前厅,大多数辰光宋伯都在那儿。 厅门大开着,但西月没敢走,只往偏门里迈了三步,一双脚也不敢动了,赶紧退到了一边站好。 宋伯没在,开了半扇的楠木窗边站了一个年轻男人,拿背影朝了她这头。 从林西月的角度看过去,只觉得他腰窄肩阔,身形俊拔,像院中那杆青绿笔直的翠竹。 厅内缭绕着寒梅熏香,蓝地团花栽绒地毯柔软地铺在地上。 那上面跪了个人,他口中不住地求饶:“郑总,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就请看在我为集团贡献了一辈子,也看在您小时候我抱过您的份上,饶了我这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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