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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瞥见隐隐翘起的嘴角,恍然大悟了。 岑小仙女脸皮薄,又不好意思了。 但她害羞的样子,好可爱啊。 他一只手搭在椅背上,手拄着下巴,盯着她红彤彤的耳垂,怎么看都觉得看不够。 他的眼神越专注热烈,岑桑的脸皮就越烫,实在受不了时,她转过上半身,抬手去遮他的眼睛。 “别看了。” “哦。仙女害羞了?” 眼睛被遮住,男人顽劣地轻笑,嘴角上扬,露出一口晃眼的小白牙。 真是太讨厌了。 岑小仙女决定不理他了。 “我先回家了。”她起身就要走。 一只有温度的手,虚虚地扯了下她的手腕,“我送你回去。” 别再有虫子落在身上还不知道。回家看见该吓坏了。 Gin陪在她身侧,也就一百多步的路程,来时好漫长,仿佛走过一个光阴;走时又短暂,他都不想说出那句‘再见’。 “Gin。”临上楼前,岑桑叫了他的名字。她真得很少叫他名字。 “怎么了。”他认真起来,想起上次...又莫名地担心。 ‘小仙女’要是敢再说上次的话...那他可就真不来了。 “下周,我们...不用送药了,那我们还能不能...” ‘见面’两个字她羞于说出口,左思右想,都觉得过于唐突。 药?! 哦,他差点忘了件事。 “岑桑。可能,要再麻烦你件事行吗?”他的语气突然变得正经诚恳。 岑桑惊讶,未答就已先点头,“你说。”@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Gin也没直接说,先从兜里掏了几张钞票出来,“你还记得之前的球蛋白试剂吗?医生说,我老爹可能还需要两瓶。” “记得。”她不假思索地回答,没接钱,“但我不清楚那几瓶药的价钱。” 那一箱药是皮埃尔先生帮她找来的。 “先拿着。不够再说。”他又是非常‘霸道’地把一叠钱塞进她手里。 很奇怪。她以前不爱碰钱的,因为会觉得脏。 被他硬塞了几次,竟然有一种...这东西还挺好的感觉。起码声音够清脆。 “哦。那等我问好,如果多了就还给你。”她也不推诿,干脆地拿着。 “不用还了。放你那吧。” 真是罕见的信任啊,Gin边说,边默默调侃自己。他以前都是钱不离身的,现在忽然觉得全给她也没什么。 就是岑小仙女也不会在意他这三瓜俩枣的。 这样一想,心里那种黏腻的感觉就淡了。取而代之的是莫名的惆怅。 “好吧。” 岑桑把钱叠起来,放进口袋收好,忽然也有了一点点私心。 他如果总是打架的话,那...钱确实放在她这里安全。万一哪天兜浅,掉出去岂不是很可惜。 但最好,还是别打架了。 “你,晚上注意点哦。”她进门前,换了个委婉的说法,指着脖颈叮嘱他,“别再受伤了。” “知道了。” Gin笑着看她跑进楼里,心想,小仙女比之前话多了很多啊。 很奇怪。他竟然不觉得烦。 * 五区到十三区没有直达的地铁线。 他又回到一区,接着从十区穿过去,到达十三区东区的灰色小二楼。 下午陪她待得有点久了,看过老爹,就要去找维恩了。 结果,他刚跑上二楼,要往病房里面去的时候...一股大力,捏住了他的后脖颈。 被揪住了命运的后脖颈,Gin只能退回去两步,疑惑地斜他,“干嘛?” 这‘医生’改性儿了?小时候嫌他脏,从来不抱他,今天怎么还揪他衣领了? “哎,轻点!”他快喘不过气了。 摸了又摸,揭开其中一角,‘医生’闻了闻,竟然真得是久违的膏药味道。 这种筋骨贴,他哪来的? “是那个女人给你的?” 他问得很不客气,Gin听着也不舒服,少见地皱了眉,支支吾吾地“嗯”了一声。 ‘医生’看到他的表情也不愿意多管,转身就要走,又听见他问了一句:“这东西真得那么有用吗?贴着就行?” 他冷脸回道:“比你强忍着有用。” 说完,就下了楼。 他这臭脾气,Gin早都见怪不怪了,摇摇头继续去找老爹。 * 五区—— 国立高等音乐学院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完美的音乐家。不仅要求学生精通自己专业的乐器演奏,对于基础理论课程也看得很重,岑桑第一年的课程表基本都被理论课塞满。 比起背着沉重的琴包每天往返于各个教室,她倒觉得理论课多一点也没什么。 唯一不好的是,理论课意味着人多,人多就免不了要用到大教室。 而大教室...她的身后就会有人。 岑桑回头看向后一排,来人动作小心,畏畏缩缩不敢抬头,是上次她帮忙解围的那个女孩。 经历过那件事后,她不太喜欢有人坐在她身后。如果有必要,她会主动坐到最后一排。 那个女孩也没坐在她正后方,而是落座于她余光可及的斜后方。岑桑暂时没理会。 课程上到一半,讲师在台上讲得正酣,台下学生也聚精会神,一声轻响从窗边传来。 几乎是她动作的那一刻,岑桑就下意识地站了起来。 板凳摩擦地面的动静令整个教室的人都看过来。 岑桑站在那里,看向那个女孩,又去看自己搭在椅背上的浅卡其色外套,上面几个豆大的墨水点还在晕染。 她的衣服都是浅色系,任何脏污落上去都会更加显眼。 教室里鸦雀无声,她低头瞧了眼掉落在地上的墨水瓶。一只手火速地将它捡起来。 “Excusez-moi!”那女孩朝她鞠躬致歉,却全程都不敢抬头看她的眼睛。 @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课程还要继续,岑桑垂眸,将外套拿下来放到一边的空位上,转身对讲师弯腰道歉,“抱歉。请您继续讲课吧。” 一场小小的闹剧就此翻过。 第二节课,她换到了最后一排的座位,而那个女孩,她翘课离开了。 下课后,岑桑没急着走。等所有学生都走空了,她才下楼。 楼底下,皮埃尔等在车边,她走过去对他说:“劳烦您了。” 皮埃尔帮她打开车门,微笑回答:“是我分内之事,岑桑小姐。” * 一般情况下,岑桑不喜生活中有太多的人参与。只有迫切需要时,她才会给皮埃尔先生打电话。 这次她是为了某人所说的球蛋白药剂。 皮埃尔将熟悉的白色保温箱放到桌子上时,难免地多看了眼正在喝茶的女孩。 犹豫再三,他还是选择劝阻,“岑桑小姐,请原谅我的冒昧,您和那位青年之间,是否来往过于频繁了呢?若有需要我可以代劳。” 岑桑沉思地看着茶杯,没说话。 不过,沉默也是一种回答。 皮埃尔知道自己言辞不慎,正准备开口道歉,她突然出声问道: “皮埃尔先生,请问在这个国家里,调查一个人是合法的吗?” 男人一愣,随即非常认真地答道:“这要根据调查的内容来界定了。但是如您需要,P城也有几家有名的私家侦探事务所。” 女孩点点头,咽下一口苦茶,“那就麻烦您帮我联系一家。我想和他们直接沟通。” 皮埃尔眼睫垂下,语气不变,笑着说:“好的,岑桑小姐。” * 怕他急用,拿到药后,下午的课一结束,岑桑就要亲自去十三区送一趟。 她本来想坐地铁去,听到皮埃尔先生说五区没有直达十三区的地铁时,有一瞬惊讶,那他每次是怎么回家的? 皮埃尔又劝说她拿着一箱药并不安全,最后还是同第一次一样,岑桑让他在路边停下,但并没有让他等。 皮埃尔点头答应,转头又把车停在附近她看不见的地方。 雇主的意愿他会尊重,但保证她的生命安全才是他最重要的职责。 两个便衣保镖跟在她身后进入十三区,岑桑对此依然毫不知情。 她在来之前给某人发过短信,可他一直没回。 从他日常的作息时间看,岑桑推测他现在可能是在睡觉。 走到门前,又发现门上挂了锁。 没在家? 去哪了呢? 她又敲了两下门,确定是里面是真得没人,便退了两步,望向两边街道,一面拨通电话放到耳边。 电话才响了两声。 身后忽然有人靠近,“你是来找Gin的?” 他接近得无声无息,岑桑吓了一跳,手中的手机也在惊慌中掉在地上,发出‘啪嗒’一声。 某品牌最新款的手机,一区的大屏幕广告上每天都在循环的机型,使用程度几乎全新,肯定能毫不费力地卖出高价。 乔治看着它,眼里都闪烁精光。 他强忍着咽下口水,弯腰捡起来,递给对他满脸警惕的女孩。 “还给你,可爱的姑娘。” 这句夸赞听起来并不让人舒服。岑桑一把将手机抽过来,避免和他的手有接触,脚步也下意识地退后。 礼貌和教养又让她免不了地说了句“谢谢”。 嫩,又白,还有着比十三区任何女性都美丽的脸庞,干净无辜的可爱模样,乔治看得嗓子里都干痒。 他企图骗取她的信任,又说:“我是Gin的好朋友。我叫乔治,和他曾在一个孤儿院里。” “善良的小姐,他不在家,你要去我那里等等他吗?我想我们可以开展一段友好的交流。” 他们谁都没察觉,就在手机落地的一瞬间,电话接通。 电话另一边,刚从‘医生’那里走出来的男人听到这句话,脚步一顿,随即用尽全力在巷子里狂奔。 岑桑皱紧了眉头看着对面的男人。 她皱眉不是因为他邋里邋遢的着装,也不是因为那张油腻的脸上不加掩饰的色气,就连他充满性/暗示的话语都不会令她产生如此强烈的抵触。 她紧锁眉头是因为周围的空气里,多出了一股奇怪的臭味。 那味道像是整片的绿化带被烧焦了,又带着令人作呕的香,仿佛有成千上万根香烟同时点燃,烟味直熏她的眼睛。 这味道仿佛唤醒了她骨子里本能的厌恶,厌恶到她一刻都不想在这呆下去。 岑桑抱紧药箱,一言不发地掉头想走。 一只黑黢黢的手却大力地抓住她的胳膊,“喂,小妞!” “啊!”锐利的惊呼响起时,来势汹汹的一拳也落在了乔治身上。 岑桑眼神涣散,聚焦了好一会儿,才看清来人。 他显然是跑着来的,看着她也不说话,胸前强烈地起伏,红着脸大口地喘粗气,额头上汗珠一颗颗滑落。 “我,我来——”她语无伦次地想解释。 “先进去!”男人滚烫的手掌桎梏一般拉住她的肩膀,打开门将她推进屋里,又‘砰’地一声将门关严。 岑桑被他锁在了里面。 她赶紧放好药箱,着急地向外张望,他不会去打架了吧? 门口倒是有两面镜子,但是对着那边的镜子不知什么时候翻到了,岑桑只来得及看见Gin把那个男人拖进隔壁的屋里。@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接着就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安静得让人忧心。 岑桑守在门边,过了半天,一个黑色身影才从隔壁出来。 她急忙退开半步,等他开门进来,本想开口解释,目光触及到他的,又哽住。 她从没见过他这么差的脸色,如同暗涌压抑的潮水随时会爆发。 瞥见她袖子上的黑色手印,Gin的脸更黑了。 骨节泛起青紫的大手死死钳住她肩膀,不让她躲避,他咬着后牙,冒着火气地说:“岑大小姐,你交友都是这么随意的吗?” “想来就来,你当这里是什么地方?你的街心公园吗?!” “还是你以为,他是要请你进去喝茶聊天?!” 他声音越来越大,岑桑被他抓着双肩,被迫仰着头看他。这个角度,她能清楚地看见他按捺不住怒火的眼睛,和紧绷的下颌线。 小巧的嘴唇发颤,几次嗫嚅想说什么又止住,最后,她蹙眉用蚊蚋般地声音解释,“我没有。” 他的力气很大,钳得她肩膀发疼。这点疼痛一点点勾起心底的委屈,一向澄净的眼眸渐渐蓄满泪水,湿漉漉的,如同受惊吓的小鹿。 泪珠还没落下,他就被这双湿淋淋的眼睛熄灭了大半怒火。 理智从情绪的怪兽里挣脱,Gin缓缓松开她。 手离开她肩膀的瞬间,一滴温热的水珠落在他手背,滚烫得差点将他灼伤。 无限的悔意充斥在胸腔里,随着每一次心跳,引起难耐的疼痛感。 “对不起。”他哑声道。 花痴·蛊惑 在这个冷热宜人的季节, 遽然起了一股风,卜勒河的河面皱起鳞片似的微波,屋内的蓝色布窗帘被窗缝里钻进来的风吹得扬起, 拂过桌子上的白色药箱,又缓缓落下。 只有两个人的房间里针落可闻。 岑桑默不作声地揉着自己肩头。疼痛褪去后, 生理性的泪水也随之干涸。 她不是个小气的人, 也明白刚刚事出有因,但就是...不想说话, 不想原谅。 仙女也是有小脾气的。 从能记事开始,Gin就在孤儿院里长大。孤儿院里有男有女,但他们没有性别意识, 野蛮生长。 后来他被老爹接回来,每天接触最多的也就‘老爹’和‘医生’两个男人。 偶尔和十三区其他孩子玩耍时,他发现女孩很多都留长头发, 男孩则是短发。这是他对性别区分产生的第一个懵懂概念。 也是那时候起, 他就知道女孩、女人是和他完全不同的‘物种’。她们力气小, 身体也不如他强壮,说话的声音也更尖。 她们还喜欢花。有一段时间,十三区的小女孩都喜欢往头上戴花,她们从楼下跑过去,他在二楼踮脚看着,缤纷的颜色是十三区少见的色彩。 后来他遇见了岑桑。从第一眼他就知道,她和她们都不一样。 她像玻璃罐里的玫瑰花,漂亮得不像话, 也脆弱得不像话。在遇见之前, 他难以想象这样的花朵能在哪片土地存活,但他知道, 如果她降临在十三区贫瘠的土壤上,那绝对会是一场灾难。 他小心翼翼地和她相处,手上收着劲儿,言语里也要再三斟酌。可惜,和女孩怎么相处这事没有教程,怎么哄女孩更是让人无从下手。 慢慢挪动步子,他走过去,想帮她揉揉肩膀,手举起又放下,心里没来由来地忐忑不安。 “你,你怎么来了。”Gin站在她身边,靠着背后的柜子,侧过头想看她的表情,眼神飘忽又不敢看。 岑桑垂着脑袋,片刻后才低声淡淡地回答:“来送药。” 哦,送药。他看了眼桌子上的药箱,似曾相识的画面在脑海里一一闪过,过了很久还是很清晰。 呃,悔不当初啊... 他不动声色地又往她那边蹭了蹭,无措地挠了挠头,“下次来...提前说,我去巷子口接你。” 岑桑还是垂眸,手指勾在一起,捏得指尖泛白,闷闷地说:“我发过短信了。”是他没看见。 “嗯?”发过了? Gin掏出手机,屏幕上方一条‘未读信息1’,明晃晃地在嘲笑他。 冤枉小仙女了。 他干咳一声,默默把手机放回兜里,绞尽脑汁思索着该说点什么。 “那个——” “咕咕。” 安静的房间里响起突兀的一声。 Gin怔住,是有人肚子叫,但不是他的...侧头看过去,女孩的耳根正在一寸寸泛红。 “我先回家了!” “岑桑!”他一把扣住她的手腕,女孩满脸通红尴尬得不想回头。 眼里漾起笑意,男人殷勤地凑过去,轻摇她手腕,俯身凑到她红透的耳侧,哄着说:“小仙女,别气了。带你去吃好吃的。” 岑桑嫩脸绯红,羞窘地不敢抬眼,别着脸小声问:“什么。” 他正要回答,又想到岑仙女吃过的美食估计都是高级餐厅里的稀罕物,比起来,他这个真算不上好吃的。 Gin松开她手腕,话风一转,“能填饱肚子的。” * 岑桑被他带着在迷宫一样的巷路里走过几个巷口,停下来时,他们已经在十区。准确的说是十区和十三区的交界处。 就在一家圆木搭起来的木房前,摆着几张擦得干净的小桌子。 见有人来,头发花白的老板笑着站起来,用蒲扇指着男人和蔼地笑,说:“你个衰仔,好耐冇嚟嘞。(你个臭小子,可好久没来了。)” “胡阿伯,我老窦病咗,我都准备冇钱食你d面了。(胡阿伯,我老爹生病了,我都快吃不起你的面了。)” 老头听到这话,正准备下面,用手里的长筷子反手敲了下他脑袋,“乱噏廿四。(胡说八道。)” Gin一边和他打趣,一边自然地把外套脱下来垫在凳子上,对着岑桑说:“坐。” 岑桑看了眼,觉得坐别人衣服不好,摇摇头,想帮他拿起来,结果被他一个用力摁到凳子上。 “坐吧。凳子凉。” 男人朝她笑笑,又拿过一旁的勺子和筷子,去净水池那里清洗,洗完又管胡阿伯要了张干净的纸,擦干水珠才递给岑桑。 他自己则随意地抽出一双。 岑桑抱着书包坐在凳子上,看他们两个熟稔地用粤语交流,应该是认识很长时间了。 胡阿伯煮的是自己抻的细面,下锅就熟,盛出来前问他:“仆街仔,问嗰个靓妹,佢食红汤定白汤?(臭小子,问问那个乖巧的小姑娘,她吃红汤还是白汤?)” “我要白汤的。”没等他转述,岑桑主动举手回答。 Gin回过头挑眉看她,她大方地看回去。 男人摇头笑笑,走过去帮忙端面。 一晚清汤底的猪脚面摆在岑桑面前。上面洒了几颗绿油油的葱花,猪脚煮得软烂,糖色也上得很好,红亮亮的,看着就十分爽滑筋道。 看得她有些犯难。 不同于她小口吸面,一旁的Gin早都开始大快朵颐。 胡阿伯的猪脚面,小时候每次过生日,老爹就会带他来吃。童年的记忆里,这味道太深刻,又承载了许多道不清言不明的东西。 自从老爹生病,他省着用每一块钱,也就没再来过。 好不容易借小仙女的光再吃一次,他当然要多吃两碗。 还忘了问她爱不爱吃。 Gin侧头看她,没想到岑小仙女吃饭的时候也这么好看。她用筷子的姿势很标准,每次只夹起来一小撮,送进嘴里慢慢咀嚼,从头吃到面尾,一点声音都没有,文静又乖巧。 有点想让人揉揉她的头。 察觉到他的视线,岑桑也抬眸看回去,睫毛眨眨,像是在问“怎么了”。为什么盯着她看啊。@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Gin用眼神示意她碗里的猪脚,“不爱吃?” 看她纤瘦的腰肢,他猜测小仙女可能有点挑食,不爱吃油腻的。 结果,岑桑摇头,说:“爱吃。很好吃。” 那是为什么? 男人思索了一下,脑中灵光一闪,哦,她是怕吃相不好? 果然,在他面前会害羞。 想想,他嘴角还欠欠地翘起来。 岑桑吃着面,疑惑地抬眼,不明白这人忽然笑什么。 Gin噙笑,拿了一双新筷子,要去夹她碗里的猪脚,“我去帮你切小块。” 结果,手被她摁住。 岑小仙女轻轻摇头,清楚地说:“不用。” Gin:??? 她瞧瞧躺在椅子上悠闲扇风的胡阿伯,又转眼朝男人招招手,示意他凑过来。 Gin从善如流地把耳朵递过去。 温热的气息喷洒在耳畔,她用刻意压低的声音,柔柔地说:“能帮我个忙吗?” “帮我把皮夹掉。” 不吃皮? 男人移开一点距离,不解地盯着她看,“那不就剩下..骨头了吗?” 结果,女孩眼神犹豫,点了点头,“嗯....我爱啃骨头。”从某种程度上讲—— 迎着他诧异的目光,她诚实地补充道:“我不吃动物的皮和内脏,这个,我也只吃贴骨的筋肉。” 这‘高级吃法’他真得是闻所未闻,但还是举起了筷子,按照她说的将猪脚的皮和骨头分开。因为煮得火候够长,轻轻一扯,猪骨就掉了。 岑桑把掉下来的大块肉皮夹到他碗里,自己津津有味地啃贴骨的肉筋。 Gin看了她一眼又一眼,不像是特意让给他的,岑小仙女是真喜欢这么吃。 他猜到她挑食,但真没想到,仙女是这么个挑法。 他觉得自己还需继续加深对仙女的‘知识储备’。 临走前,Gin去付钱,胡阿伯死活不肯收,还从兜里掏出几张皱巴巴的散钞塞给他,说要给他老爹买水果。 Gin笑,把钱同饭钱一起压在他喝水的大杯子下面,回身拉起岑桑就跑。 还不忘回头喊道:“您放心吧,他快好了!等他好了我带他来吃面!” 胡阿伯在后面追不上,只能拍着大腿喊,“扑街啦!(臭小子)” * 岑桑从没在饭后这么剧烈地运动过,被他牵着手腕跑过两条街就岔气了。 “停一下。”她扯住他的袖子,弯着腰喘息,半天都缓不过来。 男人站住,回头看她,小脸粉扑扑的,刚啃过骨头的嘴唇亮盈盈的,红得比平时还饱满。 “缺乏运动啊,小仙女。”他故意逗她。 岑桑鼓着脸颊,白他一眼,不说话,兀自捂着自己右腹。 “岔气了?” 见她真不舒服,他像上次一样,在她面前蹲下,“上来,背你。” 岑桑推了下他肩膀,说:“不用了。我可以走的。”她只是岔气了,慢慢走也能走。 “真的?” “嗯。”她点头,看看天色,“太阳快落了。” 知道她真没事,Gin拍拍手站起来,也看向远处玫瑰色的红霞,“是快落了。走吧,送你回家。” “好啊。” 没有云的傍晚天空清澈明净,晚霞不着痕迹地落下来,地面上拉长的双人影无人知晓地被淋了满身溶光。 —— 回去的路上,岑桑还对今天的面感到回味。面条实在筋道,汤也浓郁,就算味蕾不灵敏,她都觉得满口生香。 她忍不住碰了碰旁边人的胳膊,问:“胡阿伯煮的面真得很好吃,他在那里开店很多年了吗?” 男人转头看她,一眼就看透了她的小心思,笑着帮她把帽子戴好,“收收善心吧,小仙女。” “胡阿伯以前确实在那里开店,但后来在周围有了点名气。最夸张的时候,许多华人富豪都开车到巷子里来吃。” “再后来,那个地方太拥挤了,人坐不下,路也不好走。阿伯的儿子就去七区开了家店,把阿伯也接去了。” “不过,胡阿伯舍不得最初的面摊,时不时就回来住两天。” 说着,他弹了下女孩的额头,“能吃到够幸运了,小仙女。” “唔。”他收着力,岑桑还是吃痛,捂住自己额头。 “疼了?”Gin看看‘作恶’的手指,他完全没用力啊。 这么脆弱啊,“快让我看看。” 岑桑看见他大惊小怪的样子,扑哧一声笑了,银铃一样的声线,连街道上的路灯都配合地一盏盏亮起。 Gin专注地看着那张妩媚动人的小脸,忽然多了一束暖黄色的光晕将她照亮,融融的光线将她包裹,弯曲的长睫在眼睑洒下阴影,鼻子小巧,娇唇红润,美得惑人心智。 “傻了?”岑桑看他呆愣愣的,笑着踮起脚,趁机把刚刚那下还了回去。 额头被柔软的指肚划过,Gin俯身,喉结动了动,指着自己,“刚刚那下不疼,给你机会,再打一下。” 还可以这样? 岑桑对上那双深邃的眸子,盛满的温柔像要将她淹没。 她抬手,却只轻轻碰了下他右眼下,那颗令人难以忽视的朱色泪痣。它在暖色调的光里也变得诱人。 男人顺着她的动作眨了下眼睛,接着又回望她。 “怎么,喜欢?”他的声音喑哑,听起来磁性又性感。 而她对声音又格外敏感。 岑桑失神地想,她一定是被他低沉温柔的语调蛊惑了。他的声线厚重浓郁,如同丝缎滑过肌肉偾/张脊背的质感。 鬼使神差,她点了下头,一时迷离地说:“喜欢。很好看。” 他笑了声,声音很快散在夜色里。 食指轻点了下她的鼻尖,他说:“小仙女,犯花痴了?” 岑桑这次回过神,咬着下嘴唇瞪他。 这么一瞪,眼睛圆溜溜的,更可爱了。 他赶紧又把脸凑近些,慷慨道:“看吧。允许你随便看。” 谁要看他?! 岑仙女选择掉头就走! Gin弯下腰“哈哈”笑了两声,接着又快走追上她。 走着走着,女孩突然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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