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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胸膛贴上她后背,林烬自后面双臂环着她,手开始不安分地摸摸这里,碰碰那里,偶尔再亲亲她耳朵。 但都点到为止,不逾矩。 只是扰得岑桑开始不专心了,端着鱼竿,心思却被他亲得一团乱。 有一次鱼都咬钩了,她脊背僵着没动。 林烬自她颈后抬头,看了一眼,握着她的手抬竿,“想什么呢。” 明知故问! 岑桑忍不住回头瞪他,美目嗔怪。 他明明知道她颈后那里碰不得,还亲,还吹气,还用力吮着不放! 他无奈向后仰,摊手表示,“钓吧。”不惹她生气,他忍忍就是了。 仙女这才回过头去,却也很难再全心全意钓鱼了,腰后有石头抵着。 硌得慌。 一场海钓草草结束。 回到住处时,岑桑才明白他说要做鱼给她吃,是真要自己上手做。 “那我帮你!” “先洗手。” 林烬帮她把袖子一层层挽上去,看着她洗好手,从冰箱里拿出一盘切好的草莓给她。 “这儿不用你。外面玩儿去吧。” “那你先吃一个。”岑桑举起了一颗红彤彤的草莓放到他嘴边。 男人笑了笑,没接,俯身同她咬耳朵,“老婆,我晚上想吃别的。” “就这个,没别的!” 她把草莓塞进他嘴里,忙不迭地逃跑了。 身后传来他不加掩饰的笑声。 饭桌上,林烬给她夹了一块剔过刺的鱼肉,语气平静道: “我安排了人,把老爹他们三个迁回国内。等我们回国,应该就能处理好。” 岑桑筷子顿了一下,随即点点头,“嗯,那到时候,我们去给他们上香。” “嗯。安排好跟你说。” 他又夹了块鱼肉给她,“多吃点。” * 夜晚,岑桑做过spa回来,发现他在泳池游泳。 充满力量感的手臂划破水面,朝她而来。 湿漉漉的短发滴滴答答地往下掉水珠,银色的水星,从修长的脖颈流动到坚实的胸肌,再顺着明朗的肌肉线条向下。 “仙女,下来。” 他站在水里,朝她伸出邀请的手,深邃的眼睛在夜空下明亮得堪比星辰。 怕水有些凉,她伸出脚试探地碰了碰,想到什么急忙缩回去,“不要,我还没穿泳衣——” 一只手强势地抓住她细白的脚踝。 “啊!” 猛地跌进去,岑桑惊呼,但下一秒,就被他紧紧接住,抱在怀里。 水是温的。 他一早就加热了。 “呼。” 水珠溅了一脸,她赶忙擦了一把。 刚刚清洗过,未上妆的小脸,清透白嫩,水灵灵的大眼睛里还闪烁着无措。 林烬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无论在几岁,无论多少次,他还是永远会为她心动。 “仙女。”他嗓音喑哑地问她,“我现在是在天堂吗。” 是他二十岁那年见到她的第一面,就想问出口的话。 作者有话说: 林狗(仰头长叹):结婚真好啊~~ 重回天堂! 西西:甜!使劲儿甜,糖不要钱! 放个预收:《病友》 作为被“放逐”的富家子弟,凌琛每天都在挑战‘极限’生活, 可马有失蹄,一次跳雪意外进了医院, 不良媒体一哄而上,非说他是“轻生未遂”。 气得凌大少爷晚上都睡不着觉,跑去天台抽烟, 死活点不着火的时候,门被推开, 一个穿着病号服的女孩朝他走过来,用最软的语气说最硬的话: “你能好好活着吗?就当是,为了我。” 凌琛一脸问号:“妹妹你谁啊?”天王老子啊,还为了你活? 结果,棠依眨着水灵灵的鹿眼,表情无辜地回答:“你的...病友。” 后来凌琛发现,虽然他的“小病友”脑子不大好,但长相真是他的菜! 谈个恋爱好像还不错? ---- 棠依从小就是个“瓷娃娃”,离开医院的日子屈指可数, 人生中最极限的体验是八岁那年,一个刚拿到驾照的少年带她兜风, 那晚跑车飙到了一百八十迈, 她看着他的侧脸,心跳比车速还快。 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棠依原本不想出现在他的人生里, 然而一次夜晚,她看见报道里“轻生”的他,独自上了天台... *凌琛对棠依的爱一直是“蜜里藏刀”。当人倒在怀里时,他才惊觉,原来那把刀的刀尖,对准的是他自己。 小剧场: 婚后第三年,凌琛去外地出差, 立秋风凉,在阳台看星星的棠依,在接电话时不小心打了个喷嚏。 当晚,连夜赶回来的凌琛风尘仆仆地站在她床前, 抬手轻抚她额头,心有余悸地落下一吻。 一双小手却从被窝里钻出来搂住他脖颈, 棠依双眼迷蒙,蔫声蔫气地喊他,“老公。” 1.1v1,双c,双初恋,he 2.双向救赎,狗血纯爱风。纯爱没有第三者,纯爱双向奔赴。 3.男主是‘浪子’人设,但不是‘万花丛中过’的浪子。是他最初对生命恣意又消极的态度。女主是脆弱又坚强的小白花,脆弱是指身体不好,精神上很坚韧。 4.狗血梗有追妻、失忆,介意勿入。感谢在2023-09-18 23:46:39~2023-09-21 21:59:0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556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Gonemsh 4瓶;热水好喝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73 ☪ 海面星光 ◎浴袍慢慢飘水底。◎ 心脏为他柔软, 也为他跳动。 岑桑嫣然一笑,双手捧着他的脸,在他眉心落下一吻。 “林烬, 我爱你。” 水中,她轻飘飘得像一根羽毛, 林烬单臂托起她, 另一只手抚摸她的脸颊, 将贴在脸侧的湿发顺到她耳后。 水面星光点点。 有灯火, 也有头顶繁星的倒影,还有她的眼睛。 呼吸缓缓靠近,唇瓣贴上的一瞬间,她腰间的浴袍腰带掉落,摇摇晃晃,在水中漂浮,最后躺在了蓝色水底。 身前一凉, 她有些不适应。 林烬放下她, 让她上半身浸在温水里, 大手却还握着她的脚踝。 她整个人屈膝浮在游泳池中, 只有攀附他的肩膀,才不至于溺进去。 泳池水底暗流涌动。 流动的水波缠绕在他指间, 时而紧缠亲吻, 时而抽/搐着想要逃离。 他干脆完全地展开手掌, 五指伸直。 他是手长脚长的那一类人, 从前她还好奇地量过,他光食指就有十厘米多长。 中指还要更长一点, 两根手指并紧直径又很粗,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 他曾常年玩刀,每一根指节都覆了一层厚茧。 这些厚茧消不掉,粗糙,摩擦力大,就算是泡在温水里,股股暖流包围经过,也泡不软它。水流反而会被厚茧伤到,有一丝痛感,急促地离开。 可痛过之后,快乐也会被放大。 咕咕咕。 泳池中的恒温水还在不断循环,一股股温水喷出来,温暖地包围他们。 岑桑被热气熏得脸红,心跳得比平时还快,想抬手扇风,给自己一点喘息的机会。 可水底流动的速度太快,她害怕得又松不开手,只能更紧地攀着他。 “林..烬,唔..” 她的心跳声就在他耳畔。 林烬松口,抬头看她,还没忘她之前立的规矩,笑着吻她耳垂,带着哄骗意味地问,“仙女,可以吗?” 岑桑被这热气熏得泪流,泪珠挂在睫毛上,半掉不掉,捂着嘴,说不出话来。 她不说话,他也只好抱着她晃了晃。 水波一圈圈荡开,里面的星影哗地一下破碎开。 “仙女,点头。” 他喘息着,故意在她耳后吹气,温热的气息小蛇一样,游走在她耳侧,脖后,专门挑那些敏感的嫩肉咬,咬得她又痒又颤。海风一吹,她如同无根的白荷,在风中抖动个不停。 她含着泪,咬着嘴唇,猛点了两下头。 他笑。 慢慢伸出手,抱着她来到泳池边,仍是浸在水中,让她踩着自己的脚。 白色的浴袍晃晃悠悠地往下飘。 这浴袍有些重量,没有飘远,就掉落在他脚下。 柔软的布料叠起一层层褶皱,随着暗涌流动,褶皱被一波波推平,但是又被回弹的余波,重重地折到一起。 可怜的浴袍,上好的织料,也只能在这潮水里被来回揉搓,逃脱不得。 洒满星光的泳池,此刻没了刚才的甜蜜与寂静。 天上真正的星星好奇又害羞地朝下眨眼,水面上的倒影也一闪一闪,但是又被突如其来的一次猛浪搅得细碎。 哗啦一声,好似流星雨承受不住一样,在水面先是一颗星,再是无数颗星,引起了连锁反应,星光拖着长尾纷纷往下坠。 坠也坠不深,星星再次被水底的波浪托住,重新送回天上。 它们依旧闪亮,将柔美的星光不吝啬地洒在女人娇美的脸蛋上,那双被泪花浸染的双眸比星星还亮,倒映出他的影子,一晃一晃。 就在与泳池相对的海面,有两只海豚趁着涨潮的时分,纷纷跳跃翻滚,时而它在上,时而你在下,每一次跃出水面再钻入,都搅翻一阵浪花。寂静的夜空中,弥漫他们快活的私语声。 夜晚浪漫得如同莎士比亚的那句台词: 鸽子追逐着鹰隼,温柔的牝鹿追捕着猛虎; 弱者追求勇者,结果总是徒劳无益的。 然而我愿死在我所深爱的人手中,好让地狱化成了天宫。 作者有话说: 夜晚浪漫得如同莎士比亚的那句台词,鸽子追逐着鹰隼,温柔的牝鹿追捕着猛虎;弱者追求勇者,结果总是徒劳无益的。然而我愿死在我所深爱的人手中,好让地狱化成了天宫。 ——莎士比亚《仲夏夜之梦》 西西(沧桑点烟):所以有人或许对我的预收感兴趣吗?嗯?女人,我的法拉利吸引不到你吗? 《病友》去收藏,不然我就!!!跪下来求求你了! 作为被“放逐”的富家子弟,凌琛每天都在挑战‘极限’生活, 可马有失蹄,一次跳雪意外进了医院, 不良媒体一哄而上,非说他是“轻生未遂”。 气得凌大少爷晚上都睡不着觉,跑去天台抽烟, 死活点不着火的时候,门被推开, 一个穿着病号服的女孩朝他走过来,用最软的语气说最硬的话: “你能好好活着吗?就当是,为了我。” 凌琛一脸问号:“妹妹你谁啊?”天王老子啊,还为了你活? 结果,棠依眨着水灵灵的鹿眼,表情无辜地回答:“你的...病友。” 后来凌琛发现,虽然他的“小病友”脑子不大好,但长相真是他的菜! 谈个恋爱好像还不错? ---- 棠依从小就是个“瓷娃娃”,离开医院的日子屈指可数, 人生中最极限的体验是八岁那年,一个刚拿到驾照的少年带她兜风, 那晚跑车飙到了一百八十迈, 她看着他的侧脸,心跳比车速还快。 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棠依原本不想出现在他的人生里, 然而一次夜晚,她看见报道里“轻生”的他,独自上了天台... *凌琛对棠依的爱一直是“蜜里藏刀”。当人倒在怀里时,他才惊觉,原来那把刀的刀尖,对准的是他自己。 小剧场: 婚后第三年,凌琛去外地出差, 立秋风凉,在阳台看星星的棠依,在接电话时不小心打了个喷嚏。 当晚,连夜赶回来的凌琛风尘仆仆地站在她床前, 抬手轻抚她额头,心有余悸地落下一吻。 一双小手却从被窝里钻出来搂住他脖颈, 棠依双眼迷蒙,蔫声蔫气地喊他,“老公。” 1.1v1,双c,双初恋,he 2.双向救赎,狗血纯爱风。纯爱没有第三者,纯爱双向奔赴。 3.男主是‘浪子’人设,但不是‘万花丛中过’的浪子。是他最初对生命恣意又消极的态度。女主是脆弱又坚强的小白花,脆弱是指身体不好,精神上很坚韧。 4.狗血梗有追妻、失忆,介意勿入。 🔒74 ☪ 谋杀亲夫 ◎穿高跟鞋踩他*◎ 回国后, 趁着婚假结束的前一天,岑母打电话来让他们俩回家吃饭。 上次把罗女士惹得不高兴,这次回去, 岑桑决定缩起尾巴做女儿,一进屋就抱着她不撒手。 “妈, 我想你了!” “我再也不要离开妈妈了。” “妈妈最好了。” “我们家罗大漂亮好像又年轻了呢!” “粘人糖”一样。 罗雪音用力指了她两下脑袋, 也没说什么由着她去了。 母女俩哪有隔夜仇。她在知道真相后, 除了惊讶外更多的是心痛。一想到自己女儿在国外经历了那些, 一颗做母亲的心就痛得不行。 他们去度蜜月的这段时间,罗雪音和岑松青其实是去了一趟P城。 他们之前放养女儿,是为了她能独立自由地做选择,又不是代表她真没爸妈管了。 不过这件事他俩不打算告诉她。 过去就过去了,可以的话,她希望女儿一辈子都不要再想起那些痛苦的经历。 捏捏她的胳膊,罗雪音满意地舒了口气, 是有点肉了。 餐厅已经开始上菜, 她叫了声在下棋的两人, “老岑、小林, 都过来吃饭。” “好的,伯母。”林烬立刻回应。 “伯母?”罗雪音看他一眼, “给你的改口费, 到期了?” 岑桑搂着母亲的肩, 在她看不见的地方, 兴奋得朝他眨眼。 林烬笑笑,说, “我说错话了, 妈。” “行了, 吃饭吧。” 罗女士挥挥手,几人落座算是吃了一顿团圆饭。 吃过饭,岑桑和林烬牵手回家。 他之前买的房子就在她家附近,走路也不过十分钟。 两人趁着日未全落,傍晚风正凉爽,牵手慢悠悠地在路上散步。 地上长影一双。 岑桑走到他前面,去踩他的影子,蹦蹦跳跳,玩得乐此不疲。 林烬宠溺地看着她,故意地向前靠近一步,拦腰将人抱起来。 “有的地方不能踩,踩坏了怎么办。” “就踩。”她的脚在空中动了两下,理直气壮地回答。 林烬想想,凑到她耳边提议,“那回家,让你穿高跟鞋踩。” 耳朵滚烫,仙女的脸浮现出可疑的红色,对着他睁圆眼睛,好不容易憋出两个字,“流氓”。 但某人的脸皮现在厚得很,不以为意地继续诱惑她,“你就说,想不想嘛?” 太流氓了! 现在还在马路上! 岑桑把红透的脸深深地埋在他肩膀上,可恶,嘴角莫名上扬是怎么回事。 微弱如蚊蚋的声音:“..想。” 得逞的笑容压都压不住,林烬调整了下姿势抱她,加快步速跑起来,“走咯!抱老婆回家了!” ... 周末前的最后一节课,岑桑去了趟办公室,出来时,没想到楼底会有人在外面等她。 “妈。您来找我?” 既然结婚了,她再见到凌乔婉,这点礼数还是要有的。 无论怎样,她都是他的亲生母亲。 时隔几月,凌乔婉拎着名贵的包,站在楼门口,旁边的保镖为她打伞遮阳。 看见她出来,露出一抹笑意,“嗯,想来约你中午吃顿饭,有空吗?” “有空。”岑桑微笑回她,“今天的课结束了。” 凌乔婉主动挽住她的手,“那正好。走,我们去一家新开的茶楼尝尝。” .. 香茗凝雾,岑桑看着面前的茶杯,心平气和地抿了一小口。 她一直有听林烬说,在公司里,凌乔婉和林昌立的斗争还没有结束。两方僵持不下,为了股份和领导权每天都在夺来夺去。 尤其林昌立对林杨的处理上,态度很暧昧,引得一些曾经林杨提拔上来的高层领导都蠢蠢欲动。 不过,这件事,岑桑倒是不担心。 从小生长在这里,她深谙这片土壤的法则,冠冕堂皇的大道理都说给人听的,事实上,真理永远直白而残酷。血缘就是王冠。 他如果坐不稳那个位置,就没人能坐了。 凌乔婉今天来找她,她猜想,也许是想让岑家帮忙? 就在她暗自猜测时,凌乔婉看着她,微微一笑。 “桑桑,你和林烬认识得早。”她放慢语速,轻声说,“那些年,他..过得好吗?” 岑桑没想到她会问这个。 眨了两下眼睛,她微蹙眉,抿着嘴唇摇摇头,“不好。” 第一次遇见,他就倒在血泊里。 后来,日子终于有好转时,命运又跟他们开了巨大的玩笑。 “您找到他后,没派人去了解过吗?” 她的语气很轻,但不抬头直视的表情,已经隐隐有了责问之意。 在为他抱不平? 凌乔婉看着眼前的女孩,莫名有些欣慰。她儿子没有看错人,没有痴心错付,岑桑确实是值得爱的人。 “了解过。” 她抚摸温热的茶杯,顶好的白瓷,林杨小时候不知道打碎过多少个,而林烬,他应该都没见过... “他们收集来的信息,什么都有。” 凌母抬头对她说,“我想,听听最真实的,关于他的生活、经历。还有,他以前是什么性格?” 说出来,有些可悲,一个母亲还需要向别人询问自己孩子的从前。 岑桑也抬眸看向她,目光中有所不忍,“您..不试试去问他吗?” “没有。” 凌乔婉捧起茶盏低头喝了一口,蒸腾的热气掩住情绪,“他不会和我说。” 若是刚开始见面就问出口,或许他还会说,但这五年,他们两个也不像正常的母子,更像是教官与学生。 她急迫地想要他在林昌立教导林杨羽翼丰满之前回去,而当她知道他连英语都说不好时,脸上难掩的失望,他也一定看在眼里。五年里的每一天,他都要掰成两天过。 母子俩见面,比起关心,更多的是督促和争吵。 “如果当初我没向他保证,会让他和你在一起,他未必肯认我这个妈。” 坦白地讲出来,凌乔婉脸上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好似全然不伤心。 岑桑望着杯里的茶水,思忖片刻,问:“他知道您来找我吗?” 凌乔婉笑了,保养得当的脸上,眼角出现几条细纹,“林烬把你当眼珠一样宝贵着,我才到你学校楼下,他就给我打过电话了。” 说起这个,凌乔婉才真心想笑,她来找自己儿媳妇,那个臭小子竟然让她别去烦她。 真要说,她比他认识岑桑还早。当年岑桑百日宴时,她还抱过呢。 “可我遇见他时,也是在他二十岁。” 既不想擅自透漏太多关于他们的事,又忍不下心拒绝,想了想,岑桑拿出手机,“不过我这里存了一张照片。” 她存了好多年,是当年他拍护照时的证件照。 照片上二十出头的年轻男人,英俊的脸上洋溢着朝气的笑容,稍敛的神态又显示出已经可以承担责任、独当一面的成熟,眼中闪烁着对未来不可预知的憧憬。 手颤了一下,凌乔婉落了一滴泪到腮边。 “原来,他从前是这样的...” 一声轻轻的呢喃。 杯中一片浮叶飘摇着终于沉到了杯底。 临送她上车前,岑桑忽然握住凌母的手,柔声说:“妈,我和林烬认识十年了。” “我相信他肯叫您“妈”,那一定是认可您的。” “您要保重身体。”她朝他露出温婉的笑容,“未来还有好长的日子。” “我们俩,是一直想要个孩子的。” 闻言,凌乔婉的眼神闪动了一下,紧紧回握她的手,“今天谢谢你,桑桑。” 这一刻,她突然庆幸,还好,她没有一错再错,成全了他们。 “夫人,要去哪里。”上车后,司机问她。 凌乔婉轻擦去眼角泪痕,深舒一口气,恢复了平日的淡定冷静,“去公司。” 她还得继续战斗,什么狗屁林家,葬送她一辈子的感情,作为偿还,正星集团的未来必须全属于她孙女/孙子的。 * 这一晚,林烬晚饭没回家吃。 分公司的老总已经第四次表达了想请他吃饭的意愿,这位叫刘庆新的老总是集团老人,他少不得要给几分面子。 跟岑桑打电话报备后,他坐车去了一家私人会所。 男人间应酬,无非是那点事。 饭桌上灌了他一瓶酒,又请他去隔壁打牌。 开始一切倒没有出格的地方,林烬喝得也不多,意识非常清醒。 等第一局牌码好,刘庆新叫了人进来倒茶水。 一位身姿婀娜的女人走进来,穿着一袭淡青色的旗袍,头发用簪子挽着。 她先是端起茶壶轮流给他们倒了茶水,随后就站到了一边。 林烬没在意,甚至没抬头看,然而,就在第一圈牌将结束时,身后,一双柔夷碰上了他的肩膀。 哗。 桌上的牌噼里啪啦地掉了大半。 其余三人都没看清,就见对面影子一晃,他们今天请的主客丝毫不怜香惜玉地将人摁在了牌桌上。 做东的刘庆新惊讶得僵住了。 “啊!林总我,我——”那个女人疼得惊呼,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林烬看她一眼,又看了刘庆新一眼,冷漠地松开了手。 “下次,别从背后碰别人。”他沉声警告他们。 整理了下衣服,闻到身上多出来的女人香水味,林烬皱了下眉,阔步离开。 “林总!”刘庆新心知玩砸了,急忙追出去,“林总我送您!” 车上,他把西服外套脱下,偏头又闻了闻里面的衬衫,总觉得还有味道。 干脆把外套扔到副驾驶,跟司机道:“这件衣服明天直接送到洗衣房。” 司机从不多问,说“好”。 然而回到家,林烬在进门之前低头再次闻了闻,还是不放心。 看见楼上的灯已经熄了,他在书房洗了澡,全身衣服都扔在那里,才换了睡衣回到卧室。 还喷了两下她最喜欢的香水味道。 空气里一阵清淡甜香,他终于觉得舒服了。 岑桑最近睡眠沉,睡得也早,他从另一边爬上床时,床垫一陷,她翻了个身,手随意地一砸。 “唔!!!” 痛! 林烬咬紧牙关没叫出来,再看仙女,睡得香熟,完全没意识到她差点就‘谋杀亲夫’了! 作者有话说: 林烬:(表面淡定)(内心慌得一批)我一把就推开了! 顺便连当晚跪哪个搓衣板都想好了。 推推预收啦,还是熟悉的纯情又狗血的味道,放心,豪车依然有。五年驾照,车速稳~~~ 《病友》 作为被“放逐”的富家子弟,凌琛每天都在挑战‘极限’生活, 可马有失蹄,一次跳雪意外进了医院, 不良媒体一哄而上,非说他是“轻生未遂”。 气得凌大少爷晚上都睡不着觉,跑去天台抽烟, 死活点不着火的时候,门被推开, 一个穿着病号服的女孩朝他走过来,用最软的语气说最硬的话: “你能好好活着吗?就当是,为了我。” 凌琛一脸问号:“妹妹你谁啊?”天王老子啊,还为了你活? 结果,棠依眨着水灵灵的鹿眼,表情无辜地回答:“你的...病友。” 后来凌琛发现,虽然他的“小病友”脑子不大好,但长相真是他的菜! 谈个恋爱好像还不错? ---- 棠依从小就是个“瓷娃娃”,离开医院的日子屈指可数, 人生中最极限的体验是八岁那年,一个刚拿到驾照的少年带她兜风, 那晚跑车飙到了一百八十迈, 她看着他的侧脸,心跳比车速还快。 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棠依原本不想出现在他的人生里, 然而一次夜晚,她看见报道里“轻生”的他,独自上了天台... *凌琛对棠依的爱一直是“蜜里藏刀”。当人倒在怀里时,他才惊觉,原来那把刀的刀尖,对准的是他自己。 小剧场: 婚后第三年,凌琛去外地出差, 立秋风凉,在阳台看星星的棠依,在接电话时不小心打了个喷嚏。 当晚,连夜赶回来的凌琛风尘仆仆地站在她床前, 抬手轻抚她额头,心有余悸地落下一吻。 一双小手却从被窝里钻出来搂住他脖颈, 棠依双眼迷蒙,蔫声蔫气地喊他,“老公。” 1.1v1,双c,双初恋,he 2.双向救赎,狗血纯爱风。纯爱没有第三者,纯爱双向奔赴。 3.男主是‘浪子’人设,但不是‘万花丛中过’的浪子。是他最初对生命恣意又消极的态度。女主是脆弱又坚强的小白花,脆弱是指身体不好,精神上很坚韧。 4.狗血梗有追妻、失忆,介意勿入。 🔒75 ☪ 失踪的外套 ◎口红印,还是香水味?◎ 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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