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来越真诚。 一天的饭钱可以赚到好几天的家庭开支,今晚再弄多点,以后囡囡的嫁妆就有了。 盛夏也带了一些跟特意做的热炉到附近的有钱区卖。 最先靠近过来的是一个衣着光鲜的小少爷,他身后跟着几个年纪跟他差不多大的奴仆。 “喂,你在卖什么?” 盛夏眼睛弯了弯,故意说他肯定没吃过,前面几家的小少爷都吃过了。 小少爷一听,就有了攀比心,附近的小孩哪个他不认识。 万一明天去学堂,说起这事,自己没吃过,岂不是很没面子。 小少爷主要还是觉得有些新奇。 而且盛夏这人居然不拍他的狗腿,也不怕他。 新鲜! 小少爷就把盛夏手上的都卖了,让身后的奴仆每个人手上都拿的满满。 别说,挺方便吃的,味道也好。 有爽口的,也有辣口的。 临走前还说他明天还来买! 没想到那么快就卖出去,盛夏打算收拾好去李氏那里。 刚离开「有钱人住宅区」又贴上了一个马脸! 马被缰绳拉住,呼出一阵热气。 “......”鸟语花香。 只不过她今天没有那么幸运,背上背着东西,手上也装着陶瓷罐。 突如其来让她一屁股坐地上。 “砰——~” 碎了。 陶瓷罐:我在盛家待的好好的,我说我不出门吧,你偏要带我出门,我现在祭天了,你失去了我!! “......” 盛夏默默的看了眼四分五裂的陶瓷罐。 阿福的瞌睡一下子就醒了 车夫连忙请主子恕罪。 许闻洲让阿福下去看看怎么回事。 阿福带着一丝歉意道:“这位姑娘,是否伤到?” 盛夏摇了摇头。 阿福自然看到了地上那陶瓷片:“姑娘,这陶瓷罐多少钱,我们赔给你。” 盛夏蹲下身子,把陶瓷罐一片一片的捡起来。 突然发现碰瓷两个字,一下子就具象化。 阿福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 这姑娘该不会要哭了吧? 马车上的男人不知什么时候走了下来。 印入盛夏眼帘的便是一双精美的靴子,接着就是一双笔直修长的腿。 许闻洲身着素色衣袍,腰束玉带,宽肩窄腰,墨色的长发收入金色玉寇中。 鼻梁高挺,眉眼深邃,五官到细微的棱角处处迸发着男性的荷尔蒙。 禁欲又能激发心底欲望的一张脸。 许闻洲看到对方安静捡碎片的样子,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好像她捡的并不只是碎片。 等回过神,已经走到了对方面前,干脆蹲下身也帮她捡了起来。 “姑娘,失礼了,这罐子就当割爱卖与在下可好?” 近距离听到这个低沉的声音 盛夏瞬间感觉到夏日冷饮被打开时,气泡在上升 很惊艳的声音,忘不了,听了想怀孕。 几秒后,奸商盛夏上线,37度的嘴:“1两。” “什么?这破罐子1两?你知道我主子什么人吗?”阿福瞪大眼睛,这不是明摆着讹人吗? 许闻洲一个眼神。 阿福立马噤声,不情不愿的掏出一个碎银。 盛夏接过手,面向许闻洲道:“你确定这应该不止一两。” 阿福翻了个白眼当然不止一两,他身上也没别的了。 许闻洲身上带着世家子弟的涵养,她赌的就是他的涵养。 果然,男人没有多余的表情,缓缓应了一声。 盛夏收了钱,朝许闻洲点了点头。 把那破烂放到阿福手里,潇洒离开。 阿福:“......” 盛夏把那一两银子放好,怪不得有人喜欢碰瓷,来得可真快。 李氏这边把每个锅都看了一遍,空的,空的,全空了,太好了。 按照今天的试业情况还是可观的,除去成本半天就赚了500多文。 这里正常的成年人一天平均就是100文左右,一个月也就2、3两银子。 她如果勤快一点的话以后每个月最少5两银子,天啊,李氏越想越兴奋。 娘俩又去进肉贩子那里进货,今天进的比昨天还要多三倍。 盛夏还让她进了一些便宜的素菜,她负责告诉李氏怎么弄好吃怎么入味。 李氏跟打了鸡血一样,越干活越有力。 盛夏看着削竹签的手,原身没干活什么活,几天的功夫手关节已经红肿,看着都疼。 日子就这么过着,其中削竹签的活也被盛夏承包了出去,让李氏挑一个好姐妹或者困难的邻居。 李氏串串香从半天变成了一整天的营业时间。 盛夏这号人物也算是在阿福这边刷了一个存在感。 有一天阿福路过学院区的时候,又看到了正在帮李氏卖东西的盛夏。 那天也刚巧碰到从许府休假回来的盛冬。 看到盛冬也在帮着卖东西,阿福还有些惊讶呢,他是认识老实憨厚的盛冬的。 “盛冬,你怎么在这?” “阿福哥,这是我娘跟小妹开的小吃摊。” 还递给阿福几串吃的。 阿福怕主子久等,三两口吃完,就走了,味道还真不错。 阿福性格活泼,从远山书院拿到东西,一上马车没忍住把这事在主子面前提了一嘴。 “.....原来是盛冬的妹妹啊,他们这一家长得还挺像,都好看咧~” 许闻洲神色如常的听着,没有任何变化,好像在听无关紧要的人。 只不过眼前突然闪过那白皙的手腕,仿佛轻轻一折就断。 3出现竞争者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盛夏穿过来已经一个月了。 盛家的串串香在学院区也打出了一丝名气,李氏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 这个月他们家的营业额已经远远超过了当初定下来的5两。 李氏时不时的买一些东西给盛夏补补,盛夏的气色也越发红润,没有了刚开始失血过多的眩晕感。 街坊邻居都说盛家丫头因祸得福,那头磕对位置了,人也清醒了。 盛冬也很开心妹妹的病好了,家里人都健健康康的,他在许府干活也越来越用心,前些日子还得了主子的赏钱。 他给自己留了点,一半都拿回来给家里。 李氏给盛冬都攒了起来。 一份盛夏的嫁妆,一份盛冬娶媳妇用的。 这一日,李氏特意带盛夏去了布庄,给她选了一身新衣服。 “囡囡快来,你看这件衣裳怎么样?” 盛夏看着李氏脸上的笑容,又看了看她手里的衣裳。 那么辛苦的出摊,都不见给她自己买什么,却舍得给盛夏买。 “娘,你好久没有新衣裳了。” 李氏听到盛夏关心的话,手一顿,眼眶湿润。 “娘不缺衣裳,你快试试这件。” 李氏连忙擦掉眼泪,拉着盛夏去试衣裳,她不舍得在自己身上花钱。 盛夏拗不过李氏,换上新衣,在李氏面前转了一圈。 她容貌迤逦,一袭湖蓝色外纱袍和素色长裙,裙面绣着蝴蝶穿花纹样,墨色的青丝随意挽起脑后,那双桃花眼眼波流转间带着绵绵情意。 没有哪个女人不喜欢新衣裳,盛夏也不例外。 大多时候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打扮好自己心情也会顺畅。 老板娘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忍不住连连夸赞好容貌,衬得她家的衣裳更好看灵气了不少。 李氏看着满心欢喜,忍不住夸赞道:“我家囡囡真好看。” 还给盛夏买了一双新鞋,又给盛冬也添置了里衣。 付完银钱后,母女二人离开布庄。 路上,看到一家果脯铺子,李氏挑了一些蜜枣。 盛夏看着铺子思绪开始翻涌,摆摊不是长久,还是得开间店铺才行。 她不想看到下着大雨李氏不肯放弃去摆摊的情景。 白天盛夏跟着出摊,偶尔拿着一本书坐在书院门口,听里面的朗朗读书声。 做样子跟着读,这是她给自己找的识字理由,而不是突然就会这会那,就算李氏不怀疑,别人呢? 她不赌人性的善,她赌他们的恶。 李氏看着自家闺女认真学字的样子没说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话,她家闺女想干嘛就干嘛,说不定以后还能嫁给读书人家里去。 盛夏还收获了一批吃货「小公子哥」,有时候有什么不认识的字那些好吃的找他们几个请教。 这些小公子哥们不仅爱吃,而且还很有学问。 每次她向他们请教问题时,他们总能给出准确的答案。 再夸两句,还会耐心地解释其中的含义。 渐渐地,盛夏和这些小公子们成为了朋友,也算是另外一种庇护吧。 期间小摊子不是没有人来惹麻烦,不过打听到她家有人在四大家族许家当仆人还是不好明面上动手。 还时不时有几家小公子哥来找盛夏,有歪心思的都只能先按兵不动。 这也是为什么盛夏当初要去「有钱人区」晃悠的原因之一。 古代是一个更讲游戏规则的地方。 她曾经也只是一个农村出来的孩子,家里鸡飞狗跳。 妈妈是被人贩子卖到山沟沟生下的她,奶奶家又嫌弃她是赔钱货。 从来没有上桌吃饭的资格。 后来......后来妈妈的家人找到她,但盛夏就是那人的污点。 她也没再见过妈妈,因为妈妈说她这辈子看到盛夏就恶心,流着那个人的血。 两家没人愿意要盛夏,她就像皮球被踢来踢去。 如果不是有义务教育,她连读书的机会都没有。 靠着那一口气,成为小镇做题家,努力加一分天赋,考到了人人羡慕的学府。 在那里接触到了各种优秀人群,又被打回原形重新奋斗的过程。 她就像绷紧的弦,随时有一天会被自己伤到。 靠着在大学结交到的人脉,她顺利进入外企工作。 并且爬上了项目经理的位置,手底下还有了自己的小兵。 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公司都在传她是靠爬床才当了项目经理的位置的。 说她长得一张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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