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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章

应该都会,你可以找她们学,你这么聪明,是个七十年代的高中生,一定一学就会!” 春晓觉得折玉郎一定高估自己了,自己当初在古代学了一年,连朵兰花都绣不成型,还学什么做衣服,自己天生没有这根针线活的神经。 “可是,我去找嫂子她们学做衣服,就不能跟你一起玩了呀。”春晓拒绝拿起针线。 折玉郎想一想,这确实是个问题,细思了一番,道:“没事,以后你学习的时候,我在旁边陪着你。等你学会了,还可以给我也做一身衣服呢!”想一想可以穿上春晓儿亲手的做的衣服,折玉郎就心头发胀,感觉整个人有点飘,“我可太期待了!” 春晓败下阵来。 折玉郎又像是想起什么,凭空取出了一张雪白的纸,上面密密麻麻的字,“这是我今天看到的,是我妈写给我的家书。他们真的收到我写的信了!” 春晓好奇地接过信纸,开始浏览。 “我妈说,我那天出了车祸,现在躺在医院里成植物人了。他们都很痛苦,但是看到我写的信之后,全家人又都振奋起来了!祸害遗万年,我肯定没那么容易狗带,他们现在全家人都为我大难不死而高兴,我妈已经请了一个菩萨回来每天烧香。对了,他们知道我现在已经结婚了,都对我表达了祝贺,他们知道你是个非常优秀的女孩子,都让我好好照顾你,有什么缺的需要用的,都让我随时跟他们提。” 折玉郎一边说,一边掏出春晓的作业本,开始奋笔疾书,“我要再给他们写封信,让他们将我植物人的身体给火化了,我可不想在这里一世结束了,又跑到那个身体里面去了。那个世界可没有你,我才不要回去,晓晓儿,我只要在这里跟你过完一辈子就好了。” 折玉郎埋头认真地写着,他的字不大好看,有些大小不一,可以看出来以前练过书法,但显然没练多久,又用心不专,导致字体有些散架。 当然,这是春晓作为一个书法大家侄女的眼光,平心而论就普通人而言,折玉郎的字还是很可以的。 折玉郎写着,春晓将看完的信,放在他手边,道:“澳洲龙虾呢?” 折玉郎转头贼贼一笑,“就知道你和我想的一样,我第一件事看的就是龙虾,看到了龙虾才去拿信的!今晚我们一块去烤龙虾吃!对了你能喝啤酒不?” 春晓摇摇头,她顶多喝点度数低的酒,不大喜欢啤酒的口感。 折玉郎点点头,笔尖不停,“我再让他们多放进来一点橙汁和汽水。” “对了,我现在要好好学木工,还得要我爸给我找些木工方面的书来看。他还没给我总结伺候月子的注意事项,我得再催催他,他可不能因为儿子死了就不管了,我要批评折总一顿!” 折玉郎嘀嘀咕咕地写信,春晓拨了个猕猴桃,吃干净之后,盖上被子准备睡觉,姨妈期总感觉人很疲惫,她侧着身子看着折玉郎漂亮专注的侧脸,“对了,不要将我来月经的事泄露出去,怀孕是不会来月经的,要是让婆婆她们知道,咱俩就露馅了。” 折玉郎认真记下来,又添上一笔,“划重点:再给我寄一本女人月经期注意事项的书。” 一封信写完,全是重点。 折玉郎交给春晓审阅了一遍,才迭好放进空间冰箱里,等着异时空的父母收到信,满足他这个九泉之下娶了老婆的儿子的遗愿。 “我今天不去上工了。我要抓紧将床做好,然后再练一练手艺,我今天进城看到城里家具厂招学徒工,我想要去试一试。”折玉郎脱鞋在春晓身边躺下。 爪洼子大队离县城和镇上都不远,徒步不到两个小时就能走到城里,如果骑上自行车就只要半个多小时,所以如果折玉郎在城里找到活干,是能在家里住的。 春晓当然是支持男主搞事业的,“玉郎,你专心奋斗,追逐你的梦想去吧,我会永远是你背后的贤内助!” 折玉郎握拳,“等我考上学徒工,你就给我做一身衣裳好不好?” 春晓:“呃……那当然。” (所以玉郎哥哥最后有没有如愿以偿) -- 咱俩就是天作之合(14) 第二天折玉郎将床在阳光下暴晒了一天,晚上搬进屋里,铺好被褥,惊呆了整个老折家,谁都没想到平日里游手好闲偷奸耍滑的他真的有这个本事。 李氏差点落泪,道以后不会种田,儿子也不会饿死了。 当晚小夫妻没有急着睡床,毕竟春晓姨妈还没走,两个人啥也玩不了,于是他们俩去了大哥屋里,找大嫂教做针线打发时间,报酬是叁个苹果,大嫂非常爽快地答应了。 大嫂搬出了针线筐,对着灯光开始穿线。平时家里睡得都早,灯油是要花钱的,所以能省则省,针线活都是留到白天空隙的时候,抄手做一做,今晚为了叁个苹果的束??,大嫂豪爽地填满了灯油。 “我家春晓儿是高中生,可聪明了,她一定一看就会!”折玉郎自信满满地嚷嚷。 春晓咳了咳,袖手乖巧地坐在床沿,盯着李招娣手里的针线以及手里半截的衣服。这是李招娣给土疙瘩做的衣裳,看起来已经做好一半了,现在正在裁剪袖子,将袖子缝上去,衣服线路收好。 等到大嫂完成手里的活,已经是大半夜了,折老大和土疙瘩大丫睡成了一团,呼噜震天响。 春晓也在折玉郎肩头眯着了,折玉郎晃了晃她的肩膀,“晓晓儿醒一醒。” 春晓迷瞪瞪睁开眼睛,困得不行,“下课了吗?” 折玉郎点点头,将一件小褂子在两臂间抻了抻,“瞧,是不是很可爱,你学会了吗?” 春晓正想说,暂时还没有,就听折玉郎兴致勃勃地道:“这做衣服看起来也不难嘛,我都能学会,晓晓肯定一眼就懂了!” 嗯?? 她抓起折玉郎的手,向李招娣告辞,多添了两个苹果,然后拉着折玉郎回家。 一家人嘛,只要有一个学会了制衣的手艺,不就好了嘛。折玉郎学木工,学得那么快那么好,说明他就是有这方面的动手天赋的啊,男主果然就是男主,这多好啊,培养培养,以后的衣服鞋子都可以交给他了,春晓当惯了衣不如新的皇太后,早穿腻了现在的灰褂子。 “玉郎,你竟然学会了做衣服,不瞒你说,我都没有看懂呢。没想到玉郎你竟然这么厉害。玉郎不但长得好看,勇敢正直又善良,如今会木工还会做衣服,这么好的丈夫,怎么就被我遇到了呢?” 春晓一顿不含糊的彩虹屁,吹得折玉郎精神抖擞,眉开眼笑,“其实也还行,主要这都不难,我大学也学的工科,不过后来不想上班,有些荒废了。其实当时我的导师就说我有慧根,让我考研究生继续做研究来着,我给拒绝了,读书多累啊。” 春晓又是吹捧,“天呐,你竟然还是个大学生,了不起!” 折玉郎脸颊红红,关了门,摸黑搂着老婆滚上床,谦虚地说了声还好还好,主要随妻。 春晓再接再厉,“不过老公,你真的学会做衣服了吗?我感觉好难的,你确定吗?” 折玉郎当即挺起胸脯,不接受质疑,“那是当然,我一看就会了!改明我看看二嫂做鞋,说不定我也能学会,昨天中午我看到她纳鞋底来着,简单得很,小菜一碟。” 春晓在黑暗中?O?O?@?@,抱住了折玉郎的脖子,带着他的手摸上了床头柜上的小篮子,里面有折玉郎带回来的那块青色料子,“不如这块料子就给你试试手,我想要看看玉郎做出来的衣服,得有多漂亮。” 折玉郎觉得自己脑子已经学会了,但是手上没有试过,就有些犹豫,毕竟布料很贵,如果做坏了,他现在没钱再买一匹,除非再去黑市,“我觉得我还要再学一学,我怕把料子剪坏了。” 春晓给他充足的信任,“不会的,你做小了我就减肥,做大了刚好显瘦,怎么样我都喜欢。如果能做条裙子,那就更好了。” 折玉郎眼睛一亮,黑暗中白嫩的耳垂红透透的,小声道:“那我,不如给你,做条睡裙?”吊带睡裙,晓晓穿起来多美啊。 春晓啵唧亲了他一口,“都听你的。” 第二天,折玉郎偷懒耍赖的上工结束,就窝在屋里,穿针引线,裁剪衣裳,捏着针做衣裳了。他甚至嫌弃布料单调,还给家里写了封信,要了一本苏绣的书籍,练了练女工,现在已经可以绣出一对神气的戏水小鸭子,想必不久就能绣出鸳鸯鸟。 春晓抱着红枣枸杞茶,欣慰地看着上进的丈夫,露出了慈祥的微笑。 所以说,干嘛要等她做衣服,男主这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难道不香吗? 想到这里,春晓忽然有点心动,以男主这动手能力,是不是也可以让他自己琢磨一下,给她搞张摇椅出来,秋天到了她可以在院子里晒太阳,顺便养胎。 不过在这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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