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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他,未来的他会如何选择。 这就是写定了的最终答案。 仿佛是为了镇压下那丝不该有的躁郁,尉迟兰廷闭了闭眼。 手刃尉迟磊一家,乃他的夙愿,是他一直以来最想做的事。 十几年来,认贼作父、忍辱负重,都是为了朝目标靠拢。为此,他甚至可以出卖自己。 与这个夙愿相比,一个才相识了数月的小傻子,自然是不算什么的。 他不可能为此犹豫。 想事情时,尉迟兰廷的手不自觉地收紧,捏得桑洱软乎乎的脸颊都发红了。桑洱有点不乐意,小声嘟囔,反抗道:“我困了,我要睡觉。” 尉迟兰廷回过神来,看了她被揉捏过的脸一眼,松开了手:“去吧。” 在这间小宅子里,桑洱分到了一个房间。 桃乡的条件比凤陵和姑苏都差得多。房间里没有地暖,窗户缝隙明明已合紧,却还是有摸不着的风灌进来。天气越来越冷,有时候不能天天沐浴,只能擦身。 在他们来之前,桃乡已经下过一场小雪。如今,天未全黑,就必须早早地燃起炭炉了。 但在这种季节,睡觉也是最香的。桑洱天天吃饱睡好的,倒也没有很大落差感。 转眼,数日时间就过去了。 桑洱大睡几天,逐渐从疲倦低迷的状态里走了出来。 同时,邻里的人们也按捺不住好奇,开始来串门了。 桃乡是小地方,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左邻右里都很熟悉。这座宅子住进了一对陌生小夫妻的事儿早就传开了。女主人露面很少,那芝兰玉树的男主人倒是常出门,每露一次脸,消息的传播速度也就更快。 在最初,大伙儿还讪讪的,觉得尉迟兰廷不好接近。再加上,他们初来乍到,头几天一直忙于往家里添置东西,也不便招呼客人。 观察了几日,今天终于有人来串门了,给他们送了一点农货,还好奇地探究起了两人的身份。 尉迟兰廷站在门前,四两拨千斤,微微笑着与来客寒暄。明明都有回答,可听起来又好像什么信息都没给。反而还从对方口中套出了不少桃乡的事儿,邮驿、地形、道路、购买各种东西的渠道,统统有之。 桑洱今天精神,在院子里扫雪,活动筋骨,忽然,她看见敞开的院子柴门外面,挤了几颗小脑袋。 那是穿着红袄子的小孩儿,面颊红扑扑的两团,藏在柴门的缝隙后面,好奇地偷着她。 桑洱想了想,放下扫帚,回房间抱着一个小木匣出来,笑眯眯地对几人招了招手。 孩子们愣了一下,兴奋地跑了过来。 桑洱打开盒子,里面赫然是一大堆五颜六色的平安符。 在天蚕都的时候,桑洱其实买了差不多二十个平安符,特意挑了最好看的一个送给尉迟兰廷。无奈他不喜欢。剩余的这些干脆都送给小孩好了。 几个小孩眼睛发亮,稀罕地摸着、挑拣着。 桑洱笑呵呵地任由他们挑选。忽然,她感觉到后方有一片阴影投落了下来,抬头。 尉迟兰廷站在她身后,盯着她膝上木匣子里这些任君挑选的平安符,沉着脸,半晌没说话。 他本以为,那枚平安符,是只送给他一个人的礼物。 原来是想多了。 她不仅一买就是一大堆,还乐呵呵地到处送给刚认识的人。 桑洱:“?” 为什么她莫名觉得尉迟兰廷的心情有点不好? 难道是因为看到那么多平安符,所以很不爽? 也对,他这么讨厌这些东西。 好在,不一会儿的功夫,孩子们就把所有平安符都瓜分一空了,欢天喜地地打闹着跑了。 尉迟兰廷很快收回目光,平静地说了自己要去一趟邮驿,让她睡觉要锁好门。 估计是要去和方彦联络吧。他们两人有联络的暗号。 桑洱也没多想,看见他走了,跺了跺发僵的脚,抱着怀里空匣子,溜回了房间。 小睡到下午,醒来时,尉迟兰廷早已回来了。 白天那几个孩子又来了。因为桑洱送的礼物,他们仿佛将她当成了新玩伴,热情地问她要不要跟他们一起去桃乡的芦花荡旁边玩雪。 桑洱来了兴趣。 正好,这几天,尉迟兰廷总是在家里修炼。在桑洱的软磨硬泡下,尉迟兰廷终于还是答应和她一起出门。 午时,风已经停了。浅浅的芦花湖旁,漆黑土壤上积了一层白白的雪。不算很厚,用手捻起来,是细碎的沙沙质感。 孩子们聚在一起,打雪仗是必不可少的活动。也不知道第一个偷袭他人的顽皮鬼是谁,漫天撒雪的嬉闹就此拉开了序幕。 薄薄的雪下,是脏兮兮的黑泥。尉迟兰廷蹙眉,脸上流露出了一丝嫌弃,最开始,都只站在远处,看众人胡闹,并未加入。 站在一边这么没意思? 桑洱悄悄猫下腰,抓起了一团雪,一边揉,一边钻进摇晃的芦花丛里,绕到尉迟兰廷的背后。忽然飞跳而起,将雪团往他身上砸去。哪知道尉迟兰廷听见了风声,恰好在这时回头,那团夹杂着泥的雪,竟不偏不倚,砸中了他的漂亮干净的下巴。 尉迟兰廷:“” 桑洱:“” 卧槽。 桑洱见势不好,一缩脑袋,心虚地转身就跑。 哪知道,尉迟兰廷飞快地上前一步,眼疾手快地抓住了她的衣领,把她当成小鸡一样,直接拎了起来:“扔我?” “我不是故意的!”桑洱抱头蹬腿,手舞足蹈地挣扎。远处几个孩子见状,都大叫着冲过来,支援他们的伙伴桑洱,松散的雪团不住朝着尉迟兰廷打去。 问题是,桑洱如今与尉迟兰廷站得很近,这些雪团有一大半都砸到了她的身上。尉迟兰廷一松手,桑洱就抱头鼠窜,恼道:“喂,你们是在打我还是救我啊!” 快乐的笑声此起彼伏,响彻空荡荡的芦花荡旁。 最终,这场雪仗演变成了孩子和两个大人的对决。 桑洱很卑鄙地用了尉迟兰廷的后背当挡箭牌,一有雪球飞来,她就缩头埋在他辛心口,等攻势减缓了,就摩拳擦掌地回击:“看我!吃我一招!” 尉迟兰廷最开始还有点不习惯,被那么多人围起来,看双方闹得尽兴,忽然也弯腰,手指插进了雪地里,抓起了一把雪球,朝着一个小胖子扔去。 无奈,由于对战双方人数悬殊,桑洱和尉迟兰廷最开始还能雄赳赳气昂昂地回击,不到十分钟,就溃不成军了。 混乱间,不知是谁踩到了积雪,两人双双倒在了地上。 几个孩子喘着白色的呼气,还满脸兴奋,想乘胜追击,桑洱玩得尽兴也累得够呛,见状,立刻投降:“我们认输啦,认输啦。” 尉迟兰廷躺在雪地上,忽然间,发出了“嗤”的一下笑声。 胸膛震动,他弯起了眼,无声地笑了一阵。 污泥被雪覆盖着,人躺在上面,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弄脏衣服。睁眼上看,是无边无际的旷野、浅淡纯净的蓝天。 活了二十年有余,他还是第一次放纵自己做这么畅快的事。 当年出生在囚笼里,相伴的只有哑奴和母亲妹妹。之后去到姑苏,也只不过是从偏僻深山里的笼子,换到了一个更深广、更华丽的囚笼里。将自己幽禁在“妹妹”的皮囊下,过着别人的人生。 缩骨功解开,是身体的桎梏消失了。 而如今,仿佛是蒙在心上的重重锁链,也松了几寸,拨云开雾,在精神上,长长地伸了个懒腰。 桑洱趴在地上,支起手肘,发现这家伙居然在笑,有点儿懵。 尉迟兰廷是被雪打傻了吗? 被一群小屁孩的雪球打得丢盔弃甲,这么有损他男主形象的事情,他居然还笑得那么开心? 刚才从他怀里滚下去时,桑洱不小心吃到了一口冷冰冰的雪,回过神来,赶紧呸了两声。 喉咙忽然发痒,桑洱咳了数声,忽然,嘴角热热的。她怔了一下,伸手摸去,看见了指腹星星点点的血。 这是 不好了。 余光看见那几个小孩正朝自己跑来。桑洱的第一反应是抓了一把雪,用袖子扫了几下,埋住了血迹。 埋住以后,却还是很快有血滴下来。 桑洱后知后觉地摸了摸鼻下。 卧槽,这可真是船迟又遇打头风。怎么鼻血也跟着下来了? 桑洱赶紧深吸了一口气,将脸往雪堆里埋了埋,使劲地转了两下头。 好在,这鼻血只是流了一小会儿就止住了,没有人发现她的异样。 闹了一下午,天开始泛起暗色。众人终于打道回府。 几个小孩一边打闹,一边跑在前头。桑洱以累了为由,拽着尉迟兰廷的袖子,脚步有点儿慢。不知是不是没缓过来,桑洱分明觉得自己走得很稳,身体却忽然不受控制地晃了晃。 好在,尉迟兰廷察觉到了,揽住了她的肩,沉声道:“怎么了?头晕?” 桑洱说:“累了,困。” 尉迟兰廷没说什么,就直接将她背了起来。桑洱趴到他背上时,竟有一丝受宠若惊。不过这样确实舒服省力,她便没有推拒,将脸侧着枕在了他的背上。 锁魂匙的供养体,果然不是那么好当的。 之前,桑洱问过系统,得知最初的副作用,就是时不时的疼痛和出血。 到后来,这具身体会一夜白发,记忆力也会衰退,忘记身边的大多数的人和事,甚至连筷子、勺子也握不稳。 如枯槁的鲜花,一步步地衰败而死。 系统:“所以,你现在明白减免痛觉的必要性了。” 桑洱:“完全懂了。” 就是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第一层的副作用,不知道一年后的她会变成什么样。 说不定会是一具呆呆傻傻又失忆、瘪嘴无牙皱巴巴的干尸,那样好难看的。 此时,路旁一间裁缝铺映入了眼帘。桑洱原本还有点发愁,瞥见了那一卷卷布料,眼睫忽然动了动,起了一点别的心思。 俗话说,人靠衣装。生前死后都一样。 虽然控制不了自己最后的模样,好歹,在别的方面可以努力一下。 工具人也是有尊严的。 系统:“” 桑洱畅想了片刻,又想起来,自己现在兜里一文钱也没有。 迟些有机会,有了钱,或者有命回到姑苏的话,就去量身定做一件漂漂亮亮又合心意的寿衣好了。要选一块看起来富贵点的面料。躺进棺材的时候,也会赏心悦目一点儿。 第45章 就这样,桑洱和尉迟兰廷暂时在桃乡落了脚。 在这个安然自乐的山中小镇,没有了锦绣金屋、仆从环绕,生活里的各种杂事,都须得亲力亲为。每日需捡来干柴烧火做饭,烧热水再灌入大木桶来沐浴,带着草木灰和澡豆在搓衣板上洗衣服,偶尔还得修补漏风的门窗 在别人家里,这些琐事,都还能由夫妻儿女分担着来做。 到了桑洱和尉迟兰廷这里,就全是尉迟兰廷一个人的活儿了。 偷懒不干活,是身为小傻子的权力。既然尉迟兰廷这么上道,桑洱心说这下正好,她可以当米虫了。反正,根据套路,买股文的男主都天赋异禀,干啥啥都行,做家务肯定也很在行。 但很快,桑洱就发现自己盲目高估了尉迟兰廷。 哪怕过了很多年,桑洱恐怕都无法忘记,第一次看见尉迟兰廷做的晚饭时,那直达灵魂、让她虎躯一震的冲击力。 那是两人来到桃乡的第三天。 头两天,都在忙着购置东西,两人的晚饭都是从外面买回来的。到了第三天中午,尉迟兰廷忽然提出,夜晚试试由他来做饭。 烧鸡再好,顿顿都吃也会吃腻。天天吃外卖也不健康。于是桑洱欣然点头。 一觉睡醒时,天已经黑了。还没闻到饭菜香味,桑洱饿得肚子咕咕叫,疑惑地去了客厅。正好,尉迟兰廷端着两盘菜,姗姗来迟。 那捧着碟子的手指,白皙修长,像骨瓷做的,有灼红和细小伤痕。碟子里的食物,却完全是可以打马赛克的程度。 桑洱:“???” 与她那茫然震惊又疑惑的眼眸对上了,尉迟兰廷的脸上罕见地闪过了几分尴尬,放下了碟子,正要说什么时,桑洱已经把心一横,夹了一块稍微能分辨出原形的食物,放进了嘴里。 唉,作为舔狗,她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不管尉迟兰廷拿什么出来,肯定都是要捧场的。 尉迟兰廷见她毫不犹豫就吃了,显然怔了一下。但下一秒,桑洱就脸色剧变,“哇”地吐了出来。 “别勉强了。我出去给你买吃的。”尉迟兰廷将碟子收走了不让她夹,移开了眼,轻咳一声,状若镇定地说:“我明日再做点别的,应该会好一点。” 桑洱信了。 结果是信了他的邪。 明日复明日,明日依然是马赛克式饭菜。 短短几天,桑洱就目睹了他数次将锅烧黑。揭开锅盖,里头要么是滋滋地冒泡的糊状物,要么就是一块焦黑状的不明物体,黏在底部,抠都抠不下来。与这些可怕的黑暗料理相比,把米饭煮得夹生,都算是小巫见大巫了。 关键还在于,尉迟兰廷不是在故意捣乱,是在很认真地做饭。 桑洱:“” 认真做还做成这个鬼样子,比乱来一通更让人绝望了好不好!(‵□′)︵┻┻ 还有,人家洗衣服,他也洗衣服,尉迟兰廷居然可以将衣服硬生生地搓烂,他的手是砂纸做的吗? 几天后,桑洱觉得,为了自己的健康着想,不能再装傻了。忍不住想出手时,几个救星从天而降,登场了。 那就是他们邻居的几个大婶。 尉迟兰廷如今的扮相,相当地入乡随俗。但这几个热心肠的大婶看他温文尔雅、说话又温温柔柔的模样,就道他肯定是家道中落的有钱人家的公子。再说得直白点,就是一直被仆人伺候,自己没干过活儿的那类人。 难得的是,已经家道落魄到这地步了,这位兰公子也不让他媳妇儿干活,这可太少见了。 几位大婶又赞又叹,主动介入,教会了尉迟兰廷几道家常菜的做法,告诉了他怎么腌制肉类。还有,在开春后,还可以弄点鸡苗,在院子里养着,那就能吃上鸡蛋了。 作为回报,尉迟兰廷欣然答应帮这些大字不识的婶娘们代笔写信。他本就写得一手潇洒好字,但谨慎起见,他如今全换成了左手来代笔。这样竟然也写得不差,比普通人都要工整秀气多了。 这天,桑洱睡到了自然醒,正睡眼惺忪着,隐约听见后院传来了说话声。 这间小宅子的灶台建在后院。桑洱支开了房间窗户,正好可以看到灶台。 此时,一个膀大腰圆的大婶正站在灶台旁,乡音飘满上空。 尉迟兰廷坐在一张小板凳上,袖子卷起来,手中拿着锅铲,神色肃然,眉头紧锁,颊上沾了点柴灰都没察觉到,仿佛来到了一个神秘的未知领域。被大婶指正做法后,他时不时就会喃喃:“原来如此。” 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在这些大婶面前,尉迟兰廷竟也会露出这种像小学生一样,虚心又乖巧的样子。 忽然,不知看到了什么,泼辣的大婶一瞪眼,高高“哎”了一声。急起来,她抬起手,仿佛在教训小孩,“啪”地轻打了尉迟兰廷的后脑勺一下:“错了错了,现在放肉太早了!” 尉迟兰廷:“” 平生从未被别人用这样朴实无华的方式教训过。尉迟兰廷猝不及防,被一巴掌打得一个趔趄,身体往前一倾,额头上,仿佛有青筋在跳动。 桑洱第一次看到他吃瘪的样子,有点幸灾乐祸,一下憋不住,发出了“咕嗤”的笑声。 明明是很轻微的响动,还隔了一段距离,但尉迟兰廷似乎还是听见了这声淡淡的嘲笑,蓦地侧过头,两道视线直直地射来,几乎一瞬间,就捕捉到了正在窗户底下看热闹的那颗脑袋。 神色沉沉,颇为不善。 桑洱:“” 桑洱立刻不笑了,老实地合上了窗户,蜷成龟状,缩回了被窝里 尉迟兰廷:“” 他盯了那扇窗户一会儿,才慢慢收回了目光。 快到午饭时间了,大婶见他也差不多掌握了,这次总归不会烧穿锅底,也就告辞,回自己家了。 人一走,院子就安静了下来。前些天下的那场小雪,如今稀稀落落地堆在砖墙上,里头插着一些深褐色的枯枝。天儿寒冷湿润,却又透着一股明净的蓝。桃乡的房屋都很低矮。越过重重青瓦,能看见绵延遥远的山脉。 灶台上,在小火的烧炙下,锅里的焖肉飘出诱人的香气,白烟消散在风里。烧水的铫子里头,咕噜咕噜的气泡撞击着水面,又逐一破开。 尉迟兰廷捡了一根柴枝,放进炉灶下,指腹粘了一层薄灰。他望着自己的手心出神。 打从有记忆以来,他还是第一次做这种事,过这样的生活。 不论是深山中那座与哑奴为伴的囚笼,还是姑苏的府邸,都是不胜寒的高地。无须为饥寒奔波,轻弹指节,一掷千金,穷苦人家求之不得的日子。他却仿佛被锋利的丝弦勒在了颈前,时时刻刻,如临深渊。心里压着太多事,夜里无法沉眠,偶尔会做坠落的梦,梦见厄运降临,秘密暴露。尉迟家将他万箭穿心。在痛不欲生之际,身下粘稠的血泊蔓延向远处,在那边,躺着的是他父母妹妹残缺的尸首。 而如今,情况刚好反转了过来。 曾以为自己无所不能,如今,却不得不从头开始,笨拙地从头学习如何温饱地活着。 但同时,那把无形的枷锁,也在离他远去。 柴米油盐和冯桑,占据了他现下的一切时间和心神。但很奇异地,尉迟兰廷一点也不觉得累,反而,有了一种如获新生的感觉。 冬天的被窝太有诱惑力,桑洱的回笼觉睡到正午,迷迷瞪瞪地爬起来,对着空气,吸了吸鼻子,她飞快下了床,穿上袄子就跑了出去。 一出去,桑洱就见到尉迟兰廷站在桌子旁,刚放下了两碗米饭。 桑洱凑上前,提心吊胆,火速看了一圈。 还好还好,米饭看着是熟的。菜里焦黑的块状物只有零星几点,肉也切得比之前规整多了。 大婶军团的“调教”果然有用,这次好歹入眼了,应该也能入口多了。 尉迟兰廷没和她计较刚才的事情,将折起的袖子放了下来,随口道:“吃饭吧。” 忽然,他的颊边被人轻轻一揩,尉迟兰廷怔了一下。 桑洱很自然地抬手擦掉了他颊上粘着的柴灰。 随后,她在自己的衣服上擦了擦手,就坐了下来,捧起碗,津津有味地开吃了。 她吃得很欢,尉迟兰廷见状,也夹了一块自己做的菜,疑惑地放进了嘴里。 果然,即使这是自己的手艺,他也不能违心地夸一句“好吃”。顶多是还过得去的程度罢了,和凤陵、姑苏的吃食还是差远了。 其实,他刚才已经在厨房尝过味了。只是没想到,端上来后,她会吃得两腮鼓囊囊的。任何人见了她这个模样,连食欲也能平白增添几分。弄得尉迟兰廷还以为自己真的做出了什么难得的美味佳肴。但这一尝,就知道想多了。 不是因为真的很好吃。只是因为,这是他给的,所以她无条件地接受。 就像这次,他其实也没有问过她愿意与否,就直接带她来了这个地方。她也毫无怨言,好像只要跟他在一起,就心满意足了。 尉迟兰廷垂眼,握筷的那只手轻轻一蜷。 心里再次闪过了“傻子”两个字。但并不是嗤笑调侃的口吻,而是纵容和无奈。 这桌子很小,两人挨在一起,膝盖与腿难免会碰到彼此,抵在一起。桑洱自己都没有发现,她越坐就离尉迟兰廷越近。 尉迟兰廷察觉到了,眉头微微一蹙。 在这之前,不管天气多冷,冯桑都像个一个小火炉,如今却怕冷多了,这会不会是锁魂匙的影响? 昨天,他听桃乡人说,此地冬天比姑苏要冷得多。临近冬至,看来,还是得尽早准备更多御寒衣鞋给她才行。 天儿一日比一日冷,太阳下山也越来越早。 尉迟兰廷的厨艺越发好了,洗烂衣服的概率也下降了不少。 桑洱原本以为,自己对他的厨艺的舔狗式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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