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得尉迟兰廷。但更多的时候是遗忘。甚至还忘记了该生活的基本技能,比小孩还不如。 因为这段时间她的胃口不太好,尉迟兰廷也改变了饮食,今晚特意煮了鱼肉片粥。当他在厨房端鱼汤时,刚弯下腰,用抹布捧上了锅的两侧,忽然听到屋子里传出碗筷落地的响声。 尉迟兰廷的神经仿佛被某种惧怕的情绪勒了一下,不顾一切地冲了回去,夺门而入,就见到桌子上的碗打翻了,粥洒了出来。勺子仿佛没被拿稳,在地上碎成了两截。 而本来坐在这里乖乖喝粥的人,已经不见了。 尉迟兰廷脸色苍白,第一反应是看向外面的雪地。没有脚印,柴门也是锁着的。他略微松了口气,开始在屋子里找她。这里很小,很快,尉迟兰廷就找到了桑洱。 她躲进了床底,最阴暗逼仄的角落,抱着膝,睁大眼睛看着他。 “”尉迟兰廷跪在地上,朝她伸出了手,勉力维持着柔和,声音很轻:“桑桑,怎么躲在那里,你出来,让我看看你有没有烫到。” 热粥洒了一地,更多的,洒到了她干净的衣服上,成了半凝固状的污痕。 桑洱双手扯紧了衣服,小声却坚定地说:“脏了。” 尉迟兰廷僵住了。 这个字眼,不知是巧合还是别的,又一次出现,仿佛一根尖锐的冷刺,狠狠地扎进那个曾经口不择言、肆意欺负她的自己的心里。 尉迟兰廷深吸口气,哑声道:“不脏的,你出来,乖,我马上给你洗干净。” 哄了许久,她还是不愿出来。 尉迟兰廷就陪她一起待在这里,待到了半夜,桑洱困了,昏昏欲睡时,感觉到自己被人抱了出来,放到了躺椅上。 一双手沉默地给她更换了衣服,擦了脸和手。 在原文里,原主就是因为忘记怎么吃饭了,打翻粥碗后躲进了床底。只是,原文里哄她出来的人,不是尉迟兰廷,而是普通的仆人。现在没了仆人,尉迟兰廷就得自己上了吧。 在那么低矮狭窄、空气又不流通的地方被迫蹲坐了一晚,桑洱是真的快睡着了。感觉到脸上有温暖的布巾擦过,她迷迷瞪瞪地睁开了眼,看见前方的人,一时没想起来状态还在持续,喃喃道:“兰廷?” 拿着布巾的人一顿,慢慢地,竟是蹲了下来,伏在了她的膝上,将脸紧贴着她的身体。 明明身形那般高大,看起来,却又矛盾地显得很脆弱。 仿佛一个遭到驱逐的彷徨无助的孩子。 在桃乡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到下半年。 在桑洱的头发彻底变白的短短数日后,他们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那天午时,桑洱坐在院子的树下,隔着斑驳的树荫,盖着毯子晒太阳。 忽然,她的余光瞥见柴门外面,有一人走近。 桑洱好奇地转头看去,就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竟然是好久不见的方彦。 而看见了桑洱现在的模样,方彦似乎也有点惊讶,盯着她那头银白的头发。 在尉迟兰廷写信问他“吞下锁魂匙的人身体会变得怎么样”时,方彦已经大概有了预感。此时,见到桑洱的异状,他立刻就联想到了自己查到的那些信息。 但听说和预感是一回事,亲眼看见又是另一回事。眼睁睁看着一个妙龄少女提早衰亡,仿佛是看着一朵美好鲜花的急速衰败,远远比想象中更有冲击力。 “你”方彦微微一叹,试探性地开口:“你家里有人吗?” “” “你可认得我是谁?” 桑洱没说话,默默后退了一点,那小眼神陌生又警惕,仿佛在打量一个趁她家里没人,过来搭讪的怪叔叔。 方彦:“” 她似乎不记得自己了,方彦便没有硬闯,牵着马,站在柴扉外,安静地等候。 透过旁边这矮墩墩的围墙,方彦打量着院子角落里放得整齐的簸箕、扫雪的扫帚,修剪有度的植物,还有前方打开着门的屋子里,显然也收拾得井井有条。 在没有和尉迟兰廷取得联系之前,方彦相信他还活着,不过,在他的想象里,尉迟兰廷应该是过得不太舒服的,毕竟事发突然,他没有任何准备就流落在外。结果,来到现场,方彦在各种细枝末节处,感觉到了家一样的温馨与安乐。 一人一马停在柴扉外。不多时,方彦终于听见后方有脚步声靠近,他转头,望见一身布衣的尉迟兰廷。 与数月前相比,如今的尉迟兰廷,已完全是青年的模样。但他身上本有的傲意和锐气,如今,却仿佛都被某种黯沉的阴翳遮了几分。 方彦心下微惊,可还是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可算见到你了。” 翌日,尉迟兰廷带着桑洱,与方彦一起离开了桃乡,来到了姑苏与蜀中之间的一座名叫敦桐的小城里暂居。 说实话,桑洱有点意外。她还以为尉迟兰廷会在桃乡等到渡血全部结束。不过,一想到敦桐这座小城,正好就是原文里面,尉迟兰廷自主消失、韬光养晦时躲藏的地方,桑洱也就能理解了。或许,这也是回归主线剧情的一部分吧。 敦桐城的环境比桃乡那种小地方要好得多。他们搬进了一间宽敞亮堂的宅子里,尉迟兰廷还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和理由,将冬梅从姑苏弄了过来,照顾桑洱。 当看见自己的小姐还活得好好的,还会说话了,却变成满头白发的时候,冬梅激动极了,抱着桑洱哭了一场。 除此以外,在新家里,还放了几个尉迟兰廷亲自挑选的下仆,以及他的心腹。桑洱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些心腹,但想也知道,尉迟兰廷怎么可能只有方彦一个帮手。只不过,他从来不在她面前摊开来说而已。 在这些人里,桑洱还看到了一个很久没见到的人。 尉迟兰廷曾经的侍女,绮语。 绮语依然是当初那文静沉稳的模样,已是妇人的打扮,长发绾成了发髻,据说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嫁给了尉迟兰廷的一个心腹手下。 桑洱听系统科普过,原来,这位绮语就是当年照顾尉迟兰廷的哑奴的孙女。怪不得他会留她在身边。后来不见她了,估计是被尉迟兰廷调去做别的事了吧。 而如今,绮语之所以会回来,就是因为嫁给了尉迟兰廷一个手下,又身怀有孕,她的丈夫为了方便照顾她,才会带她一起过来。 见到了桑洱,绮语行了一礼,似乎并不惊讶曾经的“少夫人”没死,还出现在了这里。 桑洱住的是全府最好的房间。尉迟兰廷似乎还下了一道命令。除了冬梅,别的人不能进桑洱住的院子。 这大概就是剧情线的彻底还原了。有了冬梅照顾她,尉迟兰廷应该不会再来了。毕竟,原文里的他就是把冯桑留给外人照顾的,自己忙着修炼的嘛。 看来,过程歪了果然不要紧,快到结局就又给顺回去了。这下她可以躺平到结局了。 夜晚,桑洱躺在冬梅用熏香熏过、又软又舒服的床上,幽幽地想。 与此同时。 这座府邸里,另一个安静的房间,响起了一个压抑的声音:“全都还没有消息吗?” 方彦站在屏风后,为难道:“你这次那么突然地离开桃乡,我早说了不是合适之举。突然间还说要找帮忙。你又不是不知道,魔修皆行踪诡秘,这事儿是急不来,万一” “没有万一。”尉迟兰廷坐在了黑暗里,打断了他,眼底浮起了几分冰寒的血丝,喃喃着又重复了一遍:“没有万一。” 没人知道,他这些天都经历了什么。曾寄望于离开桃乡后,可以寻找医者和修仙大能,却苦寻一圈,却没人能对付得了锁魂匙。 不管夜里如何压抑、痛苦,白天时,也依然要露出温柔的面目对着桑洱,期盼她能有片刻记得自己。 试过不顾一切地抱住她,似乎想借由这样的动作,去填补心底的空缺和恐惧。 结果,只更加惹她害怕和抗拒。 就是这样,在她记得他时,他必须继续强撑起精神来,将汹涌的情绪小心地藏在温柔的皮囊下,小心翼翼地回应她,扮演她喜欢的、正常的兰廷。 当她忘记他时,他就必须后退,一退再退。 难道余下的日子,就只能这样站在远处,看着她一点点地衰弱、死去吗? 不可以。 这个人,给了他不可替代的美好感情,是他此生遇到过最好的礼物。他不可以失去她。就连想象一下都做不到。 绝不能让这个人死去。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挽救她。 方彦沉声道:“恕我直言,你如今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第四次渡血上,依你的身体恢复情况来看,这很可能就是最后一次渡血了。虽然很遗憾,但冯桑既然已吐出乌血,就已是药石无用的将死之人” 某个字眼,却仿佛触到了尉迟兰廷的敏感的神经线,他的声音不可自控地陡然转厉,狠狠瞪向方彦:“不准说那个字!” 方彦惊得微微一退。尉迟兰廷从来都留着三分情绪不外露,方彦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么焦躁失态的模样,仿佛是白天隐忍太过,夜里才如此反常。 “嘻嘻,真狼狈呀真狼狈” 就在这时,一道银铃般的女子笑声在黑夜里响起,调皮又诡异,透过书房的窗户,传入二人耳中, 二人俱是警觉,停下了交谈。在月下,一个妙曼的身影跳到了窗台上。可刚停定,窗台就有长鞭抽来。那道人影脸色一变,及时闪开了:“你!” 尉迟兰廷手中的长鞭银光流动,尚未灌入灵力,轻轻一击,其破坏力已非过去可同日而语。他冷冷道:“不要弄虚作怪,报上名来。” “这么粗鲁做什么?明知故问。不是你们要找我的主人交易吗?”来者一只手抓住了窗棱的上方,那指甲涂得猩红,手腕与脚踝系着铃铛都在铃铃作响,掀开了黑色披风,露出了一张娇媚的脸,正是宓银:“我这不就来了?” 她的打扮,以及说的话,无疑说明了她是一个魔修。 尉迟兰廷的眼中乍然露出了喜色。 “姑奶奶我喜欢长得好看的人,所以,可以轻饶你一回。”宓银指着尉迟兰廷,冷哼道:“你让我打回去,我就愿意继续和你谈。” “你能怎么帮我?” 宓银笑嘻嘻地说:“我的主人可以帮你关于你心爱的人身体里的锁魂匙。怎么样,要不要让我打回去?” 方彦脸色微变,尉迟兰廷已毫不犹豫地说:“好。” 宓银似乎根本就没把方彦放在眼里,看向他,颐气指使道:“你出去,这是我主人和他之间的交易,你不能听。” 翌日,桑洱睡醒过来,漱口时,从冬梅口中得知,尉迟兰廷出门了。离开时,天还没全亮,还来看过桑洱。只是当时桑洱没醒,他也就没有叫醒她,只托冬梅转达了他的话,说大概一个月后才会回来。 这段日子,和原文写的甩手掌柜不同,尉迟兰廷几乎一直粘在桑洱的周围。 等尉迟兰廷一走,桑洱还真觉得有点不习惯。不过,正好也可以趁这个机会做自己要做的事。 这天,桑洱戴上带纱的帷帽,带着冬梅和两个留下来保护她的心腹出了府,去了一趟城里的裁缝铺。 让其他人在外面守好,桑洱带着冬梅进去了。 冬梅原本以为她家少夫人不,现在应该称为小姐了,是来定做衣裳的,还有点儿疑惑为什么不请裁缝回府邸去量身。但很快,她就发现,桑洱要做的衣服不是普通人穿的。 裁缝铺的掌柜也颇为吃惊,重复了一遍:“您说给您量身做一套寿衣?” 桑洱点头。 她如今的头发已是银白色,在帷帽的纱底下漏出了一点儿。身板却又依然是少女模样,清瘦,略微有点脱相。说老不像老人,说年轻又一头白发。因为说话的声音也很年轻,姑且就当她是年轻人好了。 年轻人自己给自己做寿衣,这么晦气不吉利的事,掌柜在这行干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碰见。 桑洱没理会掌柜的注视,认真地挑选起了布料。她以前没有了解过这方面,原来寿衣的纹饰有那么多种,每一种纹饰,都代表了一种对逝者的美好祝愿。 桑洱选了好一会儿,决定要福禄寿喜纹,选了一看就很富贵的金黄绸布。等掌柜回去拿量身工具时,冬梅将桑洱拉到了一边,很为难地说:“小姐,我们买别的吧?这个真的不吉利啊。” 冬梅这段时间已经发现桑洱变聪明了,她觉得主子是能听懂她的意思的。 桑洱摇头,心意已决。 上一次,没给自己安排好后事。这次好不容易攒钱了,肯定要买一件合心意的寿衣。也算是给原主冯桑好好地送一程。 量身以后,又商定了一些细节,桑洱顶着冬梅万般复杂的目光,爽快地付了钱这些钱,都是她之前攒在那个小木匣子里的。 寿衣的赶制需要时间,双方约定了二十天后来取货。 桑洱达成目的,了却一桩心事,又在店铺里买了些小玩意儿,才打道回府。 和桑洱一起出来的人,还以为她进去那么久就是在选香帕,压根没有想过她还订做了别的东西。 回到府中,桑洱就再也没有出门了。越是临近结局,她越容易累,精神也越差。干脆就在府邸里吃吃玩玩好了。 眨眼间,时间就到了十五天后。 今天,桑洱发现端上来的午餐里,多了一碗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做的汤。看着乌漆嘛黑的,味道倒是很鲜美。 估计又是什么补品吧。 桑洱没问什么,“咕咚咕咚”地喝了。 此后,一连三天,桑洱喝的都是这样的东西。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里头放了什么千年人参,桑洱居然觉得自己的精神真的好转了一点,胃口也变好了。 这天中午,桑洱吃得肚子有点撑了,打算出去闲逛一下,没让冬梅跟着。 尉迟兰廷还没回来。府邸里,到处都静悄悄的。 路过一个角落,桑洱忽然眼尖地发现前方有一个很眼熟的身影。 那个心腹,不是据说半个月前就跟着尉迟兰廷一起外出办事了么? 他怎么会在这里?难道尉迟兰廷回来了? 第49章 说起来,尉迟兰廷走后,桑洱也好几天没有关注过主线剧情的进度条了。如今一看,桑洱猛地发现,进度条变成了85%。 在第三次喂血结束时,它明明才到60%。 尉迟兰廷出门一趟,进度条就涨了那么多。这期间,一定是发生了比喂血更重要的事,才会对故事产生如此强烈的影响。 而且,原本,桑洱无法推断出渡血的总次数。现在就很好猜了,进度条只剩下15%,估计,再多来一次喂血,尉迟兰廷路线就会结束了。 桑洱想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来到敦桐那么长时间,桑洱还没有逛完过这座隐居用的宅子。但是,尉迟兰廷住的地方并不难找。 不知道系统会不会突然让她在、状态里来回切换,桑洱想了想,回房间里找了一颗藤编的小球。 这个世界的女孩子会玩一种类似于击鼓传花的传球游戏,这就是玩耍时的道具球。尉迟兰廷什么都给她准备了。 有了它,就算到了门外,有突发情况进不去,也能“出师有名”了。 桑洱来到了尉迟兰廷的院子外面。此地被茂密的花丛所环绕着,空无一人,静谧得连草叶摩挲的沙沙声也听不见。桑洱溜进了院子里,打算去窗边偷看一眼。可是,绕着屋子走了一圈,窗户基本都是关着的。唯一一扇,也只开了条缝隙,里面黑黝黝的,什么都看不清。 桑洱在窗外蹲下,闻到里头飘出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浓郁的熏香和草药的气味也盖不住它。 怎么回事? 尉迟兰廷受伤了? 桑洱一凛,虽然现在的她正好处于阶段,还没切换回的状态,但终究无法做到视而不见、不闻不问。 桑洱起身,绕到正门,佯装正好路过,将球扔了过去。 大门并未锁紧。藤球打中了门缝,撞开了一条空隙,滚了进去。冲进了房间深处,似乎撞到了什么东西,停住了。 桑洱推门进去,假装进来捡球,将球捧在怀里,抬眼,看见不远处的床上,隐约有个人影。 仿佛听见了动静,一只修长的手撩开了床帘。尉迟兰廷那张苍白的美丽面孔出现在了后方。 在看到她的一瞬,桑洱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尉迟兰廷的双眼,好像一下子就亮了几分:“桑桑?” 他声音低微,比起平日差远了,似乎虚弱得很。 桑洱抱着球,站了起来,模样有点警惕,疑惑道:“你怎么了?” 尉迟兰廷一看到她这个模样,就知道她现在是不记得自己的。但,这似乎是她第一次出现排斥和惧怕以外的反应,还主动和他说话了。 遥想在大半年前,她刚开始粘着自己时,他还嫌过她麻烦,肆意地挥霍她单纯的喜爱和亲近。 人的天性,就是贱骨头。 得来太易,所以,拥有的时候,从来不去好好珍惜。 现在全都没有了,才发了疯也想回到那个时候。 “我”仿佛不想惊跑她,尉迟兰廷看着她,语气温柔,还带了几分小心翼翼:“没什么事。” 桑洱还没有问出自己想知道的信息,是不会走的。于是,她借故吸了吸鼻子,皱眉道:“你受伤了吗?好大的血味。” “不严重,一点小伤,不用担心。”尉迟兰廷说完,瞥她神色,忽然又改了口,说:“其实还是有点疼。” 桑洱的眼睛终于适应了屋内的光线。现在毕竟是中午,天空还很明亮,即使没有仙功,桑洱也看见了尉迟兰廷的衣裳是敞开的,里面似乎缠了一圈圈微微渗血的绷带,心脏便是一缩。 这哪里是“一点小伤”那么简单,感觉是差不多去了半条命。这半个月,尉迟兰廷做什么去了? “下不了床,也哪里都不能去。”那厢,尉迟兰廷还在说话,他的语气很轻,目光却一直系在她的脸上。铺垫到了这里,仿佛终于忍不住渴望,说:“桑桑,你能不能走过来,离我近一点?” “” “不用待很久,就一会儿。”尉迟兰廷指了指桌子,说:“你不想过来的话,就坐在那里吃点瓜果点心,都是你爱吃的。” 桑洱抿了抿唇。他看起来怎么可怜兮兮的啊。就这样跑掉的话,确实有点不忍心。 桌子上面那精致的金盘里,放了水果和一些零嘴。不吃白不吃,桑洱放下了球,真的坐了下来,挑了些自己喜欢的,“咔嚓咔嚓”吃了起来。 尉迟兰廷躺着,一直侧过头,定定地看着她,眼中含着笑意,好像这一幕怎么都看不够。 桑洱吃了几块零嘴,发现这里装的似乎都是自己爱吃的那几样。她还看到了龙须酥。 尉迟兰廷不是爱吃零嘴的人。他买这么多不吃的东西放在房间里干什么?难道是在想,万一她过来了,可以吃着东西,坐得久一点吗? 基本上,桑洱吃了多久,旁边的视线就盯了她多久。记得在第一次见面时,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但那时候,尉迟兰廷对她是一种漫不经心、居高临下的审视。不像现在,那目光是有热度的。被盯久了,脸的那一侧好像也被烧出了温度。 尉迟兰廷正看着桑洱发呆,忽然看见她不太自在地转过了头,迟疑道:“你饿了吗?” “不饿,但是有点口渴。”尉迟兰廷的姿态放得很低,道:“可我下不了地。桑桑,你可以给我倒杯水吗?” 桑洱鼓了鼓腮,表面犹豫,其实动作相当麻利,给他端了一杯热茶过去。 等她走近,尉迟兰廷接过杯子,却又不喝,放到了床旁边的架子上:“它太烫了,我喝不下,就先放着吧。等我喝完,桑桑再替我把杯子拿走,好么?” 桑洱听了,没说什么,拎了一个苹果,坐到窗边的美人椅上,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就这么一小杯茶,尉迟兰廷喝了半天也没喝完。桑洱等得久了,再加上屋子里有点暗,不知不觉就歪在了软乎乎的枕上,睡着了。 其实,在和锁魂匙合二为一时,桑洱已经基本感觉不到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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