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钉的幻影。 那是一缕淡金色法器的虚像,约莫三寸长,凝结着陈旧的斑斑血迹。 锁魂钉并不是实体之物。所谓的打入锁魂钉,也不是粗暴地拿个锤子敲进身体里。否则,以尉迟兰廷对自己的狠劲儿,这些年,他早就想方设法地破开皮肉,将它拿出来了。 当年,尉迟磊就是通过法阵,在小兰廷的身体放入锁魂钉的。 与锁魂匙的第一次交互,其实就可以释出它。 但这玩意儿毕竟已经在身体里放了这么多年,其恶劣影响,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消除的。所以,即使它离开了尉迟兰廷的身体,作为钥匙供养体的桑洱,也必须持续地舍血给他,才能终结一切。 锁魂钉一离开身体,尉迟兰廷的身子就骤然一软。桑洱立刻伸手抱住他。几乎是同一瞬间,她听见了“咔嚓”、“咔嚓”的清脆的骨节活动声。 在身体发生剧变的这一刻,缩骨术已开始失去控制了。 桑洱摸到他骨架的变化,手凭空长了一截,眼眸微微睁大,低头,就对上了尉迟兰廷的眼睛。 黑发黏在颊上,他脸色苍白,看起来很虚弱,但那双眼睛,却浓黑如渊,动也不动地凝视着她。 桑洱露出笑容。就在这时,尉迟兰廷的目光在她身后一定,脸色猝然一变。桑洱不明所以,正要回头,就感觉到自己的腰一紧,身子彻底颠倒,肩膀撞到了沙地:“唔!” “锵” 利器相击的啸鸣,在空中划出火花。 桑洱吃了一惊,抬头,才看到自己刚才是被尉迟兰廷扯到了他的身后。 他半跪在地上,手中长鞭挥出,如灵蛇一般,绞住了一把玄色的软剑。 鞭末甩向来者。对方侧头一闪,只有面具被劈中。 桑洱气息渐渐不稳,目光越过尉迟兰廷的肩,顺着那把淌着雨的玄色的剑,看向站在暴雨中的女主。 不,那不是女主,那是 正如第一眼时的直觉,对方完全站直时,身形高挑,窄袖,黑衣,长披风在雨后翻飞。若遮住他的腹部,这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年轻男人的身材。 那张面具被鞭子挥成了两半,落在噼啪飞溅的雨水里。 “轰隆” 电闪雷鸣,来者低下了头,苍蓝的闪电映亮了他那张俊俏得几近于跋扈姣美的面孔。 浓眉上扬,收归于尖。一双桃花眼里,是泛着诡异微光的浅茶色眼珠,唇角天生便是上扬笑相没了面具遮挡,桑洱终于看见他额上有一个浅浅的疤那是一个被黥刑弄上去的暗青色的字。 系统:“宿主,这是裴渡。” 桑洱:“还用你说,我已经看出来了!” 裴渡,这篇买股文的三号备选男主。 因性格变态,善变极端,狡如豺狼。在读者群里的评价也十分两极分化。喜欢他的人和讨厌他的人,接近于五五分成。 想到自己刚才还将这个人当成是无害的女主,扶着他嘘寒问暖,桑洱就头皮发麻,摸了摸后颈。 好歹自己也算是帮了他吧。但是,刚才,如果不是尉迟兰廷及时护住了她,她恐怕已经身首分家了,这小变态,未免也太过恩将仇报! 长鞭绞剑,互不相让,僵持了片刻,“呲”地一声,双方猛地分开了。 这么大的动作,裴渡腿上那几处好不容易凝结的伤口又绽裂了,血混着雨水流入了泥土里。 尉迟兰廷冷笑了一声,站起身来,迎了上去。因元气未恢复,他的动作比起之前略有几分迟缓,但不消片刻,尉迟兰廷已眼毒地看出了什么,鞭子不偏不倚朝着裴渡的腹部攻击,显然是打人打痛处。 裴渡愤怒地咒骂了一声,果然很是忌惮,护住了腹部。本来占据主动地位的他,因此终于露出了一丝狼狈,频频躲闪。 卧槽,他们怎么这就打起来了? 桑洱无语泪流,背贴着岩石,恨不得当自己不存在,或者干脆当场和这山石融为一体。 毕竟根据套路,在这种情况下,两个备选男主打得再狠再激烈,也肯定都能活下去。反而是她这种人微言轻、无足轻重的小虾米,最容易被殃及池鱼,轰成真炮灰,她哪里敢出声! 好的不灵坏的灵。就在这时,裴渡忽然瞥向了她,不顾露出背后弱点,径直冲了过来。他的后背果然被狠狠击中,裴渡呸出了一口血,头也不回,手抓住了桑洱的衣领,粗暴地将她拖到了暴雨中。 桑洱一仰头,就感觉到颈前一凉,汗毛齐齐竖了起来。 一柄冷刃抵住了她的脖子。 同时,她的后背,被裴渡重重踩住了,不得不跪在地上,膝盖陷在沙地里,动弹不得。 尉迟兰廷追上来的脚步猛地刹住,看见那个被踩在泥淖里、脖前横着剑的瑟瑟发抖的身影,瞳孔微微一缩。 “尉迟小姐,哦不,尉迟公子,你何必那么凶?方才只是因为你不配合吃锁魂匙,我着急起来,才会与你动手的。”裴渡的手腕稳稳地停在桑洱的颈旁,笑盈盈道:“眼下我也不想和你继续纠缠,把我要的东西给我,我就放了你的人,如何?” 尉迟兰廷道:“你先放人!” 裴渡毫不退让:“先把锁魂钉给我!” 作为筹码,桑洱没有说话的资格。她的肩胛骨被踩得生疼,粗粝的沙子摩擦着手心。豆大的雨水打在眼皮上,流向下巴,已经分不清那是冷汗还是雨水了。 看来,尉迟兰廷的伤势之所以比原文严重那么多,以至于必须把的剧情提前,根本就不是因为和他对打的魔物有多厉害。而是因为,剧情发生了偏移,本不该在此处登场的裴渡,横空出现,和尉迟兰廷又打了一场,他才会重伤至此! 而裴渡显然也有没有讨到好处,故而,才会满身是血地晕在了山谷。 他们起冲突的原因,听上去,似乎是裴渡想强迫尉迟兰廷吃下锁魂匙。 要是这样做了,虽然锁魂钉会出来,但尉迟兰廷也肯定活不下去。 就像杀鸡取卵一样。 也就是说,裴渡的目标,从一开始就是锁魂钉。 问题是,裴渡怎么知道锁魂钉在尉迟兰廷的身体里的? 还有,倒在这里的是裴渡,那么,真正的正牌女主在哪里? 她是已经转场去别处了吗? 桑洱呼吸越发急促,仿佛要透不过气。 前情连蒙带猜,也能大致猜出来。但她还是想不通,为什么裴渡会对“红领巾”这个名字有反应。 刚才,就是因为他听见这个名字之后笑了一声,桑洱才会坚信他是从现代穿越而来的女主,从而对他放下戒心。 除了宓银,桑洱没有对任何人提过这个名字。难不成裴渡认识宓银,从她的口里听说过这个名字? 还有,裴渡的腹部又是怎么回事? 桑洱肯定,那不是肥胖造成的赘肉小肚子,而是真的有活物在里面的样子。 “你在看什么?”裴渡察觉到桑洱的余光正在偷觑自己的腹部,眯起眼,阴恻恻道:“好看吗?” 桑洱心肝一颤,立即移开了眼。 这种互相握住对方弱点的拉锯战,要比的,就是谁将自己的“把柄”看得更重要。 平生最厌恶被人威胁,可尉迟兰廷看见那个缩着的身影,还是妥协了,一挥手,那枚飘在空中的锁魂钉飞向了裴渡,转瞬就被对方紧紧攥住,塞进了腰间的乾坤袋里。 尉迟兰廷冷喝道:“放人。” 桑洱感觉到踩在自己背上的那只脚放了下来,脖子前的剑也移开了。她腿很软,刚准备爬起来,裴渡忽然又抬腕,如猫在逗弄老鼠,用剑拦住了她的去路。 桑洱起身的动作僵住了。尉迟兰廷的气息变得极为可怕,手中的长鞭隐有暗光:“你想出尔反尔?” “不想。” 裴渡蹲了下来,目不转睛地欣赏着桑洱煞白的脸:“你对我笑一笑,我就不杀你,如何?” 笑一笑? 这算是什么要求?又是在耍人吗? 大雨冲散了桑洱的头发。不用照镜子,桑洱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很难看,就和落汤鸡差不多。可迫于眼前的冷刃威胁,她还是依言,僵硬地提了提嘴角,对裴渡扯出了一个不自然的笑容。 没料到,裴渡这次居然信守了承诺,慢慢退开一步,蓦地收剑,瞬间捏起法诀,快速后退,隐没在了雨幕里。 在他退开的那一瞬,尉迟兰廷就冲了上来,将软倒的桑洱抱住了。 桑洱伏在他怀里,在失去意识前,隐约听见了尉迟兰廷在喊她: “桑桑” 第44章 这一届修仙大会,可谓是百年难得一见。上清幻境与九冥魔境无声无息地重叠,入口还伪装成了叶子、溪水等东西,阴得众人一个措手不及。当外界的人们发现情况不对劲,想通知大家撤离时,许多修士、甚至是修士的家人,都已经因为误触入口而被吸进九冥魔境了。 其中,仙猎的参赛者算是武器和物资储备最充分的了。但要进入九冥魔境,还是不足。遑论是那些毫无准备就掉了进去的人。折腾到最后,受伤、失踪者众,狼狈收场。 不幸中的万幸,底下就是昭阳宗,可以充当临时的伤员救助站。 在这些人里,尉迟邕大概是最为喜忧参半的那一个。 因为凤陵冯家的太虚眸,尉迟邕提前得知了九冥魔境的开口会打开。为此,他斥重金准备了非常多的符篆与灵药,就想在众人狼狈时,突围而出,好好表现自己的临危不乱。但因为这是数百年来第一次幻境叠加,尉迟邕也和桑洱一样,犯了同一个错误,将注意力放在上清幻境的天空,并未发现,其实入口就藏在自己身边,最终,错过了进入九冥魔境的机会。 虽说在后来,尉迟邕在仙猎中拔得头筹。但是,大伙儿的注意力都被九冥魔境吸引走了。仙猎的第一名是谁,已经没什么人在意了。 更让尉迟邕感到难以接受的是,他的妻子冯桑竟也是失踪的一员。想必也是进了九冥魔境。以冯桑的自保之力,十有八九,是活不下来的。 而稍微让尉迟邕感到心理平衡的是,他的妹妹,尉迟兰廷也不见了。 九冥魔境第二次打开时,但凡没死的人,都拼命逃了出来。但在人群里,却见不到尉迟兰廷。 尉迟邕觉得,尉迟兰廷要么就是死在了九冥魔境里,要么就是没来得及逃出来。当然,这两者并没有太大区别。毕竟,没有人类可以在九冥魔境里存活好几年,直至下一次开启。 那么,这一次的修仙大会之行,倒也不是全无收获。至少,替他铲除了一个恨不得除之而后快的眼中钉。 同一时刻。 北出蜀中,就是叙州。 二地交界处,千山百岭,山野渺茫。其中,有一个叫做桃乡的小地方。每年四月,山中桃花盛开,深红浅粉,美不胜收,故得此地名。 阡陌交通,屋舍齐整。虽比不上蜀中的繁华,却也是个热闹淳朴的小镇子。当地百姓手打的桃花糕、酿的桃花醉,都是出了名的好。 正午,烈日被冬日寒风稀释了热度,只余一片白灿灿的光。 桑洱坐在一条被磨得光滑的木门槛上,两腮一鼓一鼓的,像只仓鼠一样,正在咀嚼当地的名产桃花糕。 切成花朵状的半透明糕点,微甜不腻,又带桃花清香,果然名不虚传。 尤其饿的时候,吃起来就更香了。 一条大黄狗蹲坐在她面前,盯着桑洱手里的桃花糕,吭哧吭哧地吐着粉舌。 此时,距离修仙大会结束,刚刚过去两天。 这毕竟是尉迟兰廷生命里一个定生死的大关卡,结束后,炮灰指数有了大幅度的进展,变成了3300/5000。可这段主线剧情的进度条,却只到了30%。 同时,这也是桑洱的下班倒计时。 等它变成100%时,就意味着她的便当热好了。尉迟兰廷也彻底摆脱桎梏,获得新生。那时,这条路线,也该结束了。 桑洱又咬了一口桃花糕,心想。 尉迟邕身在天蚕都,估计打死都想不到,他以为已经死透了的两个人,都还活蹦乱跳着,还跑到了桃乡来躲着。 当时的情境有些混乱,撤出上清幻境的船只,数不胜数。尉迟兰廷不知用了何种法子,乔装打扮,混入了散修之列,带着桑洱,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天蚕都。 但出来后,目的地却不是姑苏。 这是因为,锁魂钉离体后,尉迟兰廷的身体进入了急剧变化的阶段,已经无法稳定地维持缩骨形态了。若是回到尉迟家,也许会在众目睽睽下穿帮,迫于无奈,只能找个地方暂避。 桑洱空出一只手,摸了摸大黄狗背上那刺刺的短毛。大黄狗舒服地眯起了眼,“呜”了一声。 桑洱揉了几下它的后颈,扭过身,看向自己身后这间青瓦白墙的小宅子。 在矮墙环绕的院子里,一个颀长的身影,正背对着门口。 没有正儿八经地束发,只用一根云纹玉簪懒洋洋地挽着墨发,慵懒缱绻的模样。 离开蜀中以后,尉迟兰廷就换下了那身引人注目的猎袍,换上了最寻常不过的布衣男装,与从前锦衣华服的派头相距甚远。但那肩那腰,风骨犹存,即便是套个麻袋,也能生出长身玉立的效果。 尉迟兰廷的旁边,一个比他矮了一个头、留着两撇小胡须的中年男子,满脸堆笑,滔滔不绝地在当说客:“兰公子,我们庄宅牙行的人最讲实诚了,这屋主才迁走不到半月,家具都是新的,您后脚就来了,一定是和这屋子有缘呐。您看这房子的朝向、采光、格局、都是顶尖的好,院子里还能养鸡” 边说着,小胡子边觑身边这贵客的神色。 他在桃乡生活了多年,平生第一次见到这般出挑的人。鉴于没读过多少书,小胡子也找不到合适的辞藻来形容,只觉得这位自称姓兰的公子,整个人看起来,就和他们这种小地方格格不入。 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姑娘,也细皮嫩肉的。 多半是从大城里私奔出来的一对。 小胡子深沉地下了结论。 桃乡这间小宅子,估计就是两人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的避难所了。桑洱觉得风景还挺好的。反正交给尉迟兰廷来交涉肯定没错。桑洱收回目光,老神在在地又咬了一口桃花糕。 就在这时,她的手被人牵住了,一时不备,膝上的纸袋落到了地上。 几枚桃花糕滚了出来,大黄狗“嗷呜”一声,欢快地叼走了一枚。 “哎掉,掉了。”桑洱满脸可惜,想伸手想捡。 尉迟兰廷将她拉了起来:“别捡掉到地上的东西吃,跟我过来看看。” 宅子已经顺利地盘了下来,此举也并非在征求桑洱的意见,只是让她四处熟悉一下环境而已。 这间宅子一共有两个房间。由于二人压根没带什么行礼,添置被子、杯碟等物,又花了大半天时间,家里终于像样一点了。 这些事,基本都是尉迟兰廷来做的。桑洱晒着太阳犯困,窝在床铺一角,睡了个午觉。醒来时,她闻到了烧鸡的香味,一咕噜爬起。 尉迟兰廷刚回家,才掩上柴门,手里提着一只烧鸡。桑洱已闻味而来,很快,就将这只肥硕的烧鸡消灭得只剩一堆七零八落的骨头。 正满足地摸着肚子,就听见尉迟兰廷道:“桑桑,吃饱了么?” 既然要伪装身份,就不能再喊“嫂嫂”这种走到哪里都会让人浮想联翩的称呼了。在路上,尉迟兰廷就哄着与锁魂匙合二为一后突然拥有了说话能力的桑洱改了称呼,免得惹身边的人生疑。 桑洱闻言,点了点头。 尉迟兰廷指了指放在窗户边的椅子:“过来,我有些话要问你。” 前两天,要么在赶路,要么隔墙有耳,都不是说话的时机。但桑洱知道肯定会有这一天。 她一坐下,尉迟兰廷就拉了把椅子,与她面对面坐下,手触向了她的肚子。 桑洱下意识地往后闪躲,尉迟兰廷按住了她的手腕:“别动。” 隔着衣服,他的手覆在了她金丹的位置上。 桑洱并未修炼过,也没有结丹,这个位置应该是一潭死水。但如今,却可以感觉到脉脉温流,仿佛力量的涌动,被泵向全身。 尉迟兰廷蹙眉,若有所思。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里就是锁魂匙的位置。 自从前天桑洱舍血给他后,锁魂钉就顺利释出了。因此,不难猜出事情的前因后果。 “这里疼吗?” 桑洱摇头。 尉迟兰廷沉声问道:“你为什么会知道应该这样做?” 桑洱心里微动。 剧情偏移的后遗症来了。 在原文里,尉迟兰廷拿到锁魂匙以后,还能维持稳定的缩骨状态。回到姑苏,翻查古籍,才找到了解除锁魂钉的办法。之后,为了避人耳目,他假死消失在了人前,来到桃乡,韬光养晦。小傻子的以命换命也是从这一段开始的。 消失近一年,剧情就正式走入了畅快淋漓的复仇篇章。 正所谓十个男主十个挂逼,尉迟兰廷的灵力被压抑了太久,本来已经错过了最佳成长期。好在,他与谢持风那种就从小一点点打基础的正统修士不一样,本身就是有点邪的路子,这点从他的武器也能看出来。故而能独辟蹊径,走出新的路。 如今,因为裴渡的意外出现,剧情开始偏移。桑洱化被动为主动,吃了锁魂匙,也带动原文快速翻页,让尉迟兰廷跳过了“回姑苏、看书、思索、推测、选定倒霉鬼”的步骤,快进到了桃乡这一段。 尉迟兰廷还没有仔细研究过锁魂匙,这东西就被桑洱吞了。 至少,在和方彦联络上以前,尉迟兰廷对这东西的印象,全部都会来自于桑洱的口述。 桑洱捏了捏手指,小声道:“我亲眼看见的。” “看见?”尉迟兰廷何等聪明,立刻就明白了她在说太虚眸:“你看见了什么?” 桑洱掰着手指头,说道:“我看见了你让我吃下那个东西,再喝我的指尖血,多试几次,你就会好起来,不会再难受了。” 这话当然是在胡诌。桑洱当时没有触发太虚眸。她只是在照本宣科,念原文给尉迟兰廷听而已。 反正,尉迟兰廷肯定会按着原文发展去做的,就算过程有差别,结局也不会变,不是么?那么她读原文,和预见未来也差不多了。 这时候的桑洱,还没有意识到,有些事情,纵然是殊途同归,但过程不一样了,身处其中者,人心也会跟着变改。谁又说得清,未来是偶然形成的,还是受到了暗示,才会自己推着自己,往那个方向促成的呢? 尉迟兰廷眸光微沉,心中有数,一个傻子是不可能知道这么复杂的解决办法的。用太虚眸的预知能力来解释,就很合理了。 而且,这么做了以后,确实有效果。证明了她所言非虚。 他自己还不知前路如何,冯桑却已看见了未来的他的选择。所以,她只是照着那个未来去做了,遂了他的心意而已。 “除此以外,可还看到了什么?”尉迟兰廷捏住了桑洱的下巴,不让她躲闪视线,他的气息很近,浅浅拂着,盯着她的眼,问:“我会好,那你呢?” 桑洱脸颊的肉都被他的手指挤成一团了,用力摇头,表示不知道。 没错,桑洱看过原文,知道自己大约一年后会死。只是,太虚眸的设定是只能看见短期的未来,不可能看到那么长远的结局。所以天王老子来问她,她也只能说不知道。 尉迟兰廷没说话。 这傻子,连打雷也害怕,却稀里糊涂的,敢吞下不认识的东西。 把旁人看得那么重,半点也没考虑过自己。 或许是因为受锁魂钉桎梏、困扰了太多年,十年怕草绳。就算她说暂时没有不舒服,尉迟兰廷也不相信这东西的钥匙对人一点影响也没有。 这点儿怀疑与不安,伴生了一丝丝无可名状的烦躁但在这时,没人察觉到。 不能就此打住。之后,还是得寻找这方面的记载来看。 当尉迟兰廷这么想时,他的心底,却忽然有一个细微的声音飘起:即使你知道了,又如何? 是啊。即使知道了,又能如何? 她透过太虚眸窥见的未来,已经告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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