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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平时常头痛烦躁,多梦失眠,口苦咽干,手足心热,食欲不佳,精神困乏。诊视患者形体消瘦,面色暗红,精神欠振,舌质尖红,苔少津乏,脉来沉弦而数,按之则散。月经多数超前,量不多,色暗红,三五天结束,经期常头昏心烦易怒,口苦胁胀,腰腿乏力。综上所见,患者素体阳盛,易怒伤肝,下扰血海,迫血妄行,而致胎动小产矣。治宜养阴清热,舒郁调经。方用柴芩四物汤加味。处方:当归15g,川芎9g,白芍12g,生地黄15g,柴胡9g,黄芩12g,酸枣仁9g,栀子9g,丹参15g,知母、黄柏各9g,龟甲12g。经后连服7 剂,1 日1 剂,水煎,空腹温服。 10 月13 日二诊。上次月经除头痛心烦、口苦多梦减轻外,余无明显变化。原方加红花6g,以活血调经,续服7 剂。 11 月12 日三诊。脉转弦细,舌尖红退,精神稍爽。问及经事,答:时间错后2 天,血色转红,血块减少,量适中,4 天半结束。经期反应不明显,多梦心烦亦有好转。原方加续断12g,以补肝肾,续服5 剂。 12 月30 日四诊。服上药19 剂后月经正常,不适症状基本消失,上月停经,尿检示弱阳性。诊其脉细缓之象,可能怀孕。遂另拟养血安胎、益肾固冲法,方用寿胎丸加味,以益其精血,固其冲任,防其堕胎。处方:酒蒸菟丝子12g,桑寄生12g,续断12g,阿胶12g(烊冲),杜仲12g,熟地黄9g,当归9g,黄芩9g,砂仁6g,3 剂。嘱:如无异常,每月服3 剂即可;如稍感不适,须及时诊治。10 个月内禁止性生活,保持安静情绪,勿食辛辣热燥之物,勿过度劳累,谨记勿忘。 1982 年5 月患者亲属邀我往诊。见患者精神不爽,面带愁容。自怀孕至今已5 个月足,每月服药3 剂,无明显异常出现。3 天前因洗衣数件,遂感腰腹不适,继而小腹阵痛、点滴出血,卧床未动已2 日。诊其脉动滑,胎动不安之象也。急令将上药加糯米15g,人参9g,麦冬12g,五味子6g,以补脾肺,益气阴,救损安胎。令其速服。上药服1 剂后诸症渐平,出血全止。复诊其脉,缓滑之象,胎已安也,原方续服2 剂。每月保胎药3 剂勿间断,有异常随诊。 随访,患者于1982 年10 月初顺生一女婴,母女平安,合家欣然。 113.屡堕不育4 刘某,女,27 岁,已婚,农民。1979 年8 月2 日首诊。已婚5 年,小产4胎。头胎不足3 个月人工流产;1 年后怀2 胎,未及4 个月不明原因流产;3 胎未至3 个月,因负重至腰酸腹痛,出血3 日不止流产;第4 胎怀孕至8 个月时,胎儿不动1 月余,经医院妇检查为死胎,人工流产后年余不能怀孕至今。诊视患者体胖质弱,面色黄垢,唇色暗淡,舌质淡灰,苔腻津滑,脉来沉滑。月经前后无定期,前后错10 天左右,血色暗淡,淋沥10 日不净。带下灰白,似黏冻状不绝。常感头昏腰酸,四肢乏力,甚则双足微肿,精神不振。综上所见,证属脾肾阳虚,冲任不固,带脉失约,湿注下焦胞宫,精血不得营养胎孕,以致滑胎、死胎也。治宜燥湿健脾,温肾固冲。方用补肾安胎饮合完带汤加减。处方:人参12g,白术12g,山药12g,苍术9g,薏苡仁15g,杜仲12g,续断12g,益智仁9g,补骨脂9g,菟丝子12g,艾叶9g,炙甘草9g,5 剂。 8 月9 日二诊。腰酸腹痛及带下淋沥明显减少,余无明显变化。原方加煅龙骨12g,以收敛止带。续服5 剂。 8 月16 日三诊。脉来缓而无力,沉滑之象已减,面色黄垢明显减退,下焦胞宫湿浊已除,另拟养血固冲、益肾促孕法,方用补肾安胎饮加减。处方:杜仲12g,续断12g,巴戟天12g,人参12g,白术9g,菟丝子9g,当归12g,熟地黄12g,炙黄芪15g,鹿角霜9g。每月经后服7 剂,连服3 个月。 11 月30 日四诊。上药服至2 个月后停经。现已近四十天月经未来。诊其脉细缓之象,六部虽弱而不绝,有孕之征也。原方去鹿角霜,加砂仁6g,每月服三五剂至分娩,如有异常及时诊治。并嘱:禁房事10 个月;勿过度劳累,尤忌负重;勿忧思恼怒,情绪保持舒畅;勿食生冷滑腻及辛燥动火之物。 随访,于1980 年8 月中旬顺生一女婴,母女平安无恙。 按语:以上程、袁、丁、刘4 例屡堕不育治法不同,方药亦异,而均得治愈者,在于辨证也。如程姓证属肝气偏旺,气有余便是火,火盛则阴血耗,故冲任受损,血海不宁,以致胎孕失养而堕矣。袁某则属脾肾阳虚,阳虚则胞宫寒,寒则胎孕失其温煦,冲任无力以育养,故堕而流产矣。丁、刘2 例亦各有所主,一主阳旺血枯,一主湿淫胞宫,终为冲任受损,难以摄养而致死胎、滑堕也。故肾不可以怯弱,肝不可以刚燥,脾不可以伤败,冲任不可以受损,如有弱、躁、败、损,胎孕必失其所养,非夭则堕矣。夫精血宜充,冲任宜固,若此则胎得以孕育也。此为治屡堕之关要,舍此不为良法。《内经》云:“知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谓妄行。” 我临证治愈百例屡堕不育者,少则连流2 胎,多则8 胎俱夭,经治无一例再堕者,皆求其本,审其因,辨其证,慎用方,病变药变,守其所本,不失活法,故难必克,治必愈也。 114.不孕症1 喻某,女,28 岁,已婚,工人。1989 年2 月3 日首诊。结婚已4 年,夫妻同居,双方无明显疾病,至今不孕。月经滞后,每月错后七八天,血色淡红清稀,量不多,常夹白带同下。经期腰背沉重,小腹时觉冷痛,全身困乏,口淡,食欲差。曾在某医院检查双方生殖系统无明显异常。诊患者形体偏胖,面色苍白,唇色淡,舌质淡嫩,苔薄白津润,脉虚细,沉取似断、无力。 综上所见,证属脾肾阳虚,胞宫寒冷,湿淫带下,以致难以受精而不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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