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渊确定对方说可以修助听器已经没有任何悬念了。 他就静静的欣赏着周围各种匪夷所思的机械制品,而深白则重新坐在工作台前,重新摆弄起林渊的手机。 他的手非常灵巧,比他用手机打字的动作还要快还要稳,没过多久,他就拿着手机过来找林渊了。 深白有一点特别好:他从来不从背后敲林渊,每次都是从旁边走到林渊身前,让林渊看到他的脸,然后才招呼林渊。 对于林渊来说,这是一种稳妥的表现。 这一次也不例外,他走到林渊面前,将焕然一新的手机递给林渊了。 和原本中规中矩的外形完全不同,林渊再次看到自己手机的时候,几乎以为这是一台新手机! 外形被完全改装了,还配了一个非常酷炫的壳子!深白的修理异常到位,他甚至将手机外壳上的磨损痕迹都想法弄掉了! 拿着足以让时下年轻人疯狂称赞的帅气手机的林渊:…… “这是我的手机?”林渊也不太确定了。 “是哦!一会儿我帮你在升级一下内部系统,再多加一个芯片,你这手机就可以再用十年不落伍了。” 用十年不落伍这句话颇得林渊的心,点点头,他又将自己的手机递到对方手里。 “不过你先开一下机,我不知道你的密码,你开机后我帮你把资料从旧芯片里导过去,对了,接下来你要不要坐在我旁边?这样你可以顺便看看手机里有没有什么要删除的东西,当然,有什么不想让我看的东西也可以提前阻止我看。” 没有异议,林渊顺从的开了机,然后和深白一起走到工作台前,深白坐下来导入手机资料的时候,他就站在对方身后。 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他就这样任由深白帮自己转移着各种资料。 转移通讯录的时候,深白回过头来抬头看向他,指着屏幕上的名字问他:“王局,你是在什么被称为局的地方上班吗?” 林渊就点点头:“警局。” 深白:…… 然后,他就笑了:“原来你是警官,怪不得身手那么好!” “还不是警察,只是小镇治安官。” “治安官?这是什么?”从小在大城市长大,深白完全没有听过这个职位的。 毕竟,能在黝金市上班的都必须是正式警察,位阶还不能太低。 于是林渊就解释给他听。 围绕着林渊的职业,两个人就这么聊了下去。 聊的很开心。 作者有话要说: 阿美被阿海揍了。 阿美女青年:为毛只揍我不揍阿花?这不公平! 第二十章 两只小黑猫 换做以前,哪怕两天前,深白都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和一名警察相谈甚欢。 好吧,实际上还不是普通的愉快,长到这么大,深白感觉自己还是第一次对他人产生兴趣。 他甚至还从林渊这里了解了警察的体系、办案的程序……等等,各种各样关于警察的事情。 呃……又或者说是治安官的事情。 毕竟,林渊说自己还不够资格叫警察。 由于是周末,上次外出购物又买了足够的东西,所以这两天两个人完全没出门,就修东西啊~聊天啊~对了,他不是给林渊修了手机吗?修完手机还给他升级了系统,将旧手机里的东西转移到新手机的时候,林渊还给他看了自己手机里旧有的照片。 说真的,林渊的拍照技术着实不怎么样,一来技术不好,二来手机的拍照功能又普通,可是耐不住他拍照的地方景色漂亮啊! 山海镇——深白知道了这个漂亮小镇的名字。 长长的海岸线,干净的沙滩,蔚蓝的天空,海面上大朵大朵、高高的云彩,还有落日时近乎粉色的晚霞…… 海很美,山更美。 林渊手机里有一张照片,是仰视角度拍摄的,仿佛被树木构成的浓绿色掩埋的感觉—— 莫名其妙的,深白最喜欢的一张照片偏偏就是这一张。甚至,他还找林渊要了这张照片,然后将自己手机屏幕的背景换成了这一张。 大概是林渊同意的很爽快吧,他又陆陆续续从林渊的照片里挑了好多张,然后将电脑屏幕全换了。 也就是他了,电脑多,否则想要将这些照片全部用上,还真有点难~ 林渊的手艺很好,这两天他们一共吃了两顿午饭,一顿晚餐,没有一道菜是重复的。 如果单纯按这两天他做了什么来评价,这两天的生活似乎很单调。 然而深白却惊讶的发现自己并没有感到无聊。 哪怕一丝丝都没有。 有点新奇的感觉。 将手里助听器的最后一颗隐藏螺丝转上去,测试了一下,深白终于将这个助听器修好了。 看了看电脑屏幕上的时间,深白按下一个按钮,机械室窗上的窗帘随即向一侧收拢,金色的阳光随即洒进房间,拿着助听器站起来,深白走到了窗前。 然后他就看到了院子里的林渊。 林渊的生活非常规律,这个时间刚好是他过来喂猫的时间。 每天将一定数量的食物端出去,然后在一定时间去外面清理盘子。一开始过去收盘子的时候,盘子里是完全没有动过的小鱼,林渊虽然没有说话,不过深白总觉得他有点失落的样子。 于是林渊第二次将装着猫粮的盘子端出去、收盘子的时候,里面的猫粮就明显有了被吃过的痕迹。 到了今天…… 看着林渊端着猫粮到处找猫的样子,深白嘴角忽然一翘,然后,林渊就好像看到了什么。 一只小黑猫从右边花坛里轻轻一跃,随后优雅的蹲在了花坛边缘。 目标已经找到,林渊看起来一副准备放下盘子的样子。 深白的嘴角却弯的比刚刚更加明显一点,有点恶劣的样子。 下一秒,林渊左边的花坛也跳出来一只黑猫。 同样优雅,这只黑猫也蹲在花坛前认真注视林渊了。 似乎完全没想到这里的黑猫不只一只,林渊微微停顿了一下,就在深白琢磨他一会儿要怎么做的时候,林渊拿着盘子离开了,不过他离开的快,回来的也快,等他再回来的时候,手上的盘子并猫粮都变成了两份。 将两份猫粮分别放在两侧,林渊这才离开。 也不知道这个举动哪里戳到了深白的笑点,总之,等到林渊从外面回来、敲门进来叫他吃饭,深白还站在窗边笑呢。 “试试看,应该是修好了。”没等林渊问他为何笑,深白主动开口,他没有打字,递出助听器的动作已经很能表达他的意思了。 林渊将助听器戴上,半晌抬起头看向深白,这一回,他也不用打字了: “修好了,感觉似乎比以前听到的声音还要自然一些。” 他还评论了一下。 “谢谢。” “不客气~”深白露出一朵大大的笑容。 两个人随即到外面吃饭,不过这一回他们吃饭可不在地板上了,深白昨天下午网购了一个餐桌,桌面很大,可以装很多盘菜,不过椅子只有两把。 两个人安静的吃完了饭,像往常一样,深白将餐盘扔进全自动清洗机之后,却发现林渊没有像平时那样坐在沙发上等他。 “既然助听器已经修好了,我就不应该打扰了,我已经和朋友联系过了,一个小时候他会在地铁站等我。”不是询问,林渊说的是自己已经决定好的事。 深白愣了愣,然后又笑了:“这么晚了,干嘛不再住一天啊~” “这两天是周末,你明天该上学了吧?”这两天的聊天过程中,林渊已经知道深白还是学生了:“而且我朋友明天也要上班,明天去找他时间会尴尬,要么你不方便,要么他不方便。” 对方说的全部在理,似乎也没有一定要挽留对方的必要,深白愣了愣,半晌点了点头:“那我送你去地铁站吧?” 这一回,林渊没有拒绝。 五分钟后,两人再次走出了大门,深白住的地方交通很方便,所以没有多久他们就到了地铁站,挥挥手,示意深白不用进站,林渊告别了深白。 直到上车,他才想起来自己忘了问深白的电话号码。 这就是生活在小镇的坏处了:镇子太小,大伙彼此都熟知,原本就没有互相询问电话号码的意识,毕竟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嘛~ 然而这里不同,一旦分别,如果没有联系方式的话,可能就再也见不到了…… 然而此时他已经进站,就算跑出去找对方问电话号码,也不能确定对方仍然等在哪里,而且…… 有必要询问电话号码吗?毕竟对方也没有询问自己的电话号码。 林渊胡思乱想着。 直到手机发出“喵”的一声。 一开始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自己手机发出的声音,还是手机的震动功能让他把手机从口袋里掏了出来。 他收到了一条短信: “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哦 φ(゜▽゜*)” 熟悉的颜文字,即使只是一串数字而已,林渊已经完全知道这条消息是谁发来的了。 “你怎么知道?”他慢慢的敲。 “别忘了这个手机是谁修的()而且人家天生对数字敏感,不止你的号码,你手机里的全部号码我好像都不小心全部背过了呢~如果你忘了谁的号码,可以问我喽!╰( ̄▽ ̄)╭” 林渊:…… “好。” “想在黝金市逛逛的话可以找我,过几天去换药的时候还可以找我,我是学生,没课的时候还是挺闲的。” “好。” “ヽ(▽)ノ” 没有将手机聊天继续下去,关上手机,林渊大步向和朋友约好的地方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阿海答读者问:不打阿花的原因是因为阿花本来就在我这里订了五只走地鸡,按照她一次就能吃两只的饭量,剩下八只肯定是阿美吃的。 而阿美从来没在我这里定过鸡。 她嫌走地鸡肉少,平时老买镇上老赵家的饲料鸡! 嗯,就是这么简单。 第二十一章 冯蒙 在约好的地方等了半天也没有看到朋友的影子,林渊习以为常的走向一旁。 果然,他在半路上见到了即将走到相反方向的朋友。 “冯蒙。”伸出手,林渊直接从背后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哎?!”冯蒙就傻乎乎的回头了。 这是个小个子的男人。唔……在如今这个营养充分、人们也很会通过各种方法改进自己身体不足的社会,成年男子的平均身高已经到180cm了,这样一来,身高只有173cm左右的冯蒙就只能成为矮个子中的一员了。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长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山海镇靠山林海的缘故,山货海货都充足,镇上人人个子都修长挺拔,别说男人了,就连女人都比一般地方的女性高,比如林渊的外婆就有176cm,海婆比外婆矮一点,也有174cm左右,而阿花婆婆是年纪大了身材抽了,否则年轻的时候据说比外婆还高。 这种情况下,冯蒙在镇上的日子着实有点不好过。 据说他是担心自己以后在镇上找不到女朋友这才拼命考出去的,不过他仍然没有女朋友。 ↓ 有女朋友的话是不会这么爽快的同意同性的童年好友来自己家借助的。 现任治安官、未来的警察,林渊还是颇有一套自己的鉴别方式的~ “林渊!好久不见!”认出身后的男人是林渊的瞬间,冯蒙的眼睛都瞪大了,踮起脚尖,张开双臂,他给了老友一个热情的拥抱。 不过由于两人超过10cm的身高差,这个拥抱看起来颇有点投怀送抱的意思。 伸出手拍拍冯蒙毛绒绒的后脑勺,林渊想:好像泰迪…… 当然,这句话就不好和对方说了。 作为成年人,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林渊心里还是门儿清的。 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老朋友在想什么,热烈拥抱过林渊,又特意紧了紧双臂之后,冯蒙松开了林渊,很主动的拉起了林渊的行李箱,然后噼里啪啦开始和林渊说起话来: “阿渊你果然好厉害!才来这里两天就对这里的交通系统如此熟悉了吗?居然还是让你找到我的,真是、真是——丢脸啊啊啊啊啊!” 和记忆里一模一样的表情和表达方式,林渊瞬间想起了与这个家伙过去一起度过的日子。 “和地方无关,你之前在山海镇的时候还不是老迷路?”天知道山海镇上正经的路就两条,一条海路,当地人俗称海线的,另一条则是山路,虽然也有一些分叉路,然而正式修建的路就这两条,按理说一般人都不会走错了。 除了冯蒙。 事实上他们俩第一次见面、确切的说是第一次结识就是因为冯蒙的迷路。 年仅2岁,刚刚会自己走路的冯蒙不知道怎么回事,莫名其妙出现在林渊的小车里了。 附带一提,这个小车是指婴儿车。 那时候的林渊也才2岁,他脚笨,那时候还没法自己走,只能扶着东西走,于是外婆有事的时候就把他扔在婴儿车里。 冯蒙的爷爷老冯是在镇上开照相馆的,因为孙子丢了的事着急的不得了,镇子很小,商业街就更小了,人们的关系也更好,比起邻居更像是亲戚,一听老冯家的孙子丢了,全镇的人都跑出去找了,林渊的外婆也去了。 想当然,他们找了一天也没有找到。 可想而知,众人找了一天也没找到的孩子最终被发现在林渊这里的时候,大人们是多么欣喜若狂! 这是冯蒙第一次“走丢”,也是林渊第一次找到“失踪人口”。 同时也是他们第一次相识。 据说那个时候年仅两岁的林渊就非常有担当了,不但把自己的奶瓶给冯蒙喝,还给他盖了一半自己的小被子,甚至还把冯蒙尿过的小褥子踢下去了(←之所以确定是冯蒙尿的而不是林渊,是因为林外婆信誓旦旦林渊那时候已经完全不尿床啦)! 人们找到他们的时候,冯蒙吃饱喝足不算,小屁股下也是干净干燥的,甜蜜蜜的睡着了。而林渊则没有睡,一边看着冯蒙,一边在旁边玩外婆留给他的玩具——纹身枪。 大人们都说:林渊这是照顾小哥哥,给小哥哥放哨呢~ 林渊:…… 冯蒙:zzzZZZZZZ 总之,从能走路开始就迷路,冯蒙的成长史简直就是一部迷途记!按理说就两条路,想迷路也难吧?然而冯蒙愣是可以花式迷路,经常在各种匪夷所思的地方找到冯蒙,可以说林渊之所以知道镇上那么多不为人知的近路,都是由于在成长过程中由于冯蒙的缘故走过太多小路的缘故了。 两人的孽缘开始于两岁时候的小车车,终止于高中毕业。 冯蒙考上了大城市黝金市的黝金综合学院!是美术专业!虽然冯蒙很路痴吧,可是他的脑子其实很好用,从小到大每次都是年级第一,林渊每次考前补习都是靠他才能艰难飞过。 大城市的生活节奏很快,离开之后冯蒙就回来过一次,林渊不是喜欢没事打电话和人聊天的人,如果不是冯蒙时不时发个消息过来,两个人的联系大概就断了。 如今趁这个机会可以和老友重新在一起一段时间,某种程度上,林渊心里还是很期待的。 “走吧走吧,我们赶紧离开这里,这里可是黝金站,全黝金市地价最贵地方的站点,平时轻易没机会过来一趟,啧啧,这还是站台吗?看起来简直是艺术馆啊!”一边拉着林渊往站台走,冯蒙一边小声对林渊说着:“被你救了的、还帮你修助听器的那个人搞不好是大富豪!” 林渊就愣了愣。 他脑中浮现出深白的样子,然后浮现出深白的房子,最后浮现了两只小黑猫。 大富豪什么的……和对方住了两天,再怎么没常识,林渊也知道自己暂住的地方并非普通人家了。 可是深白倒是和他印象里那些有钱人完全不同。 “是个好孩子。”林渊对冯蒙道。 冯蒙:????? 作者有话要说: 阿花:由于女主角阿美重伤,本剧暂时停更。 ! 第二十二章 室友们 林渊终于抵达了最初的目的地——东望金站。 和几乎没有几个人、装修风格宛若美术馆的黝金站完全不同,东望金站可谓是人来人往。除了抵达黝金市的那一天在车站见过这么多以外,这两天在深白那里,林渊可以说是一直生活在只比山海镇人口密度大一点的环境中,所以乍一来到这么热闹的地方,林渊有点小小的不适应。 “这才是大城市的人口密度水平,阿渊,你这两天住的地方是本市的顶级富人区,那里做不得准啦~”完全知道林渊在想什么,冯蒙伸长胳膊拍拍他的后背。 除了人口密度以外,两个车站的装修风格也完全不同。 如果说黝金站像个高级美术馆的话,那么东望金站给人的感觉有点像……图书馆? “没错,东望金站就是黝金市市立图书馆的一楼,从4号出口出去可以直接进入黝金图书馆的,凭借交通卡可以借书哦~”冯蒙又解释道。 林渊点了点头,他习惯性的观察周围的环境以及路过的人群,很快他就发现:在这个车站进出的人年纪普遍比较年轻,除此之外,这些人还都文质彬彬的,如果硬要让他找个对象类比的话…… 他脑中先想到了深白,然后想到了冯蒙,最后,甚至还想到了徐然。 如果硬要说这三个人有什么共同点的话,大概就是身上的“文气”吧?那种让人看了就觉得这个人学习很好,读过蛮多书的气质。 反正林渊自己身上没有。 “住在这一站附近的大多是黝金学院的教职员工还有学生了,这一站是新建的,建起来以后好多想让孩子从小在黝金学院念书的家长也把房子买在这里。”刷卡出站,冯蒙继续尽地主之谊的为林渊介绍着自己知道的一切。 “其实离学院最近的车站是黝金站,据说还有土地根本就是在黝金学院里面的,可惜那边的地价实在太贵,一般人别说买了,租都租不起。” 冯蒙又感慨了一下黝金站的地价。 “能租到东望金的房子可真是撞大运了,当时我租这里是因为这里没有车站,租金便宜,谁知道没多久这里就有了车站,房价一下子翻了十倍,租金也跟着涨了好多,我当年签的是长约,一下子省了太多钱了。” “从3号出口出去,然后顺着这条小路走……对,不用转弯,走到尽头,只要步行十五分钟就可以看到我租房子的地方了。” 一边说着,冯蒙带着林渊走进了一条小路。 仿佛之前的喧嚣只是个梦境,踏入小路的瞬间,各种声音顿时低下来了。 这里明显是个住宅区,和周围崭新的高层公寓对比鲜明,这边的房子有些年月了,层高最多不超过四层,道路两侧有围墙,开满花的树木从墙内将它们的枝条递出来。 林渊不知道这是什么花,有白的有粉的,开的花团锦簇,不是很香,但是很美。 “旁边那些新公寓都是后来建的,无论是买还是租都很贵,这边的价格便宜些,就是都是老房子。” “不过这边每两年政府都会拨款维护市内的建筑,虽然旧,然而很结实,住起来也很舒服。” 一路上就听到冯蒙一个人在说话了,不知不觉他们已经走了快十五分钟了。 冯蒙在道路尽头一栋绿色的四层建筑停了下来。 “就是这儿了,未来你要住的地方,怎么样?外面看还喜欢吗?”转过身,冯蒙对林渊露出一抹大大的笑容。 林渊的视线便落在前方的小楼上。 大概是建在道路中间、且是道路尽头的缘故,和周围的“邻居”比起来,这栋四层楼格外“瘦”,一层看起来没有几个房间的样子,不过左侧的房间却都有个还蛮大的阳台。 此时此刻,一楼到四楼全都熄着灯。 林渊注意到,一楼的大门设计的与众不同,不太像住户,反而更像个小店,而这间店,无论是从装修风格还是味道上来说,都有林渊熟悉的味道。 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一楼的店应该是一家—— “一楼是个纹身店,没错,就是阿美开的那种店。”冯蒙主动介绍了。 “咳咳,忘了和你说,我当时租房子的时候,不是爷爷过来帮我一起找的房子吗?看准这房子之后,人家不单租,要租只能租整栋楼,我那时候想要放弃来着,可是我爷爷……你也知道他的脾气,我当时都打算找其他房子了,结果他直接和对方签了五十年的租约,还讨价还价砍了30%的租金……” “现在想,不是我有运气,是我爷爷他老人家厉害啊!”冯蒙感慨道。 林渊:…… 果然是冯大爷的作风——他想到。 “一栋楼听着大,不过这房子面积小,其实也没多大,我一个人住太浪费,也有点害怕,我就索性把多余的房间都租出去了。” “一楼租给这家纹身店,二楼租给我同事,三楼我自己住,四楼目前没人,接下来就是阿渊你的啦!” “不过——”说到这里,冯蒙停顿了一下,抓了抓泰迪毛一样的头发,略尴尬的笑了一下:“那里之前一直没有租出去,我索性就用那一层晾小鱼干来着,你知道的,我一个人住在外地,最怀念的就是咱们老家的小鱼干啦~吃不到新鲜的,索性就自己晾啦~知道你要过来我就赶紧把小鱼干收起来了,可是房间里似乎还有点味道……” 林渊:…… 他瞬间想到知道自己离开欢天喜地用自己桌子晾小鱼干的小山了。 他和小鱼干这是什么仇什么怨? “没关系。”他已经很习惯小鱼干的味道了,实际上他自己还会晾,而且晾的小鱼干全镇有名。 林渊看了一眼一楼和二楼:“不过这个时间,你的室友都没有回家吗?” 然后冯蒙就笑的更尴尬了:“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回来了,之所以不在,是因为这是他们跳广场舞的时间……” 眨眨眼,冯蒙特别纯良的抬头看向林渊:“阿渊,你知道什么是广场舞吗?” 作者有话要说: 林渊虎躯一震,似乎看到了不该属于自己的将来。 躺在床上养伤的阿美女青年:广场舞什么的,俺们镇上的女青年从来不跳!那都是老太太跳的! 第二十三章 喵喵喵~ 于是,刚刚抵达未来一段时间住处的晚上,林渊第一次观赏了传说中的广场舞。 不但观赏了,还跳了。 =-= 他是被冯蒙硬拉到队伍里的,为了不僵直的站在原地,他只好左躲右躲,周围那些看起来和海婆婆差不多年纪的老人家又太过热情,也不知道怎么的,总之,等他发现的时候,他已经跳的比冯蒙还标准了。 林渊第一次觉得运动神经太好也不是什么好事。 “小伙子,你跳的可真不错啊!之前是混哪个广场的啊?”当天的活动结束,大妈们还不放过他,一群奶奶辈的老人围在他身边,你一言我一语的和他说着话。 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林渊已经被东望金广场舞一队征收了。 林渊:…… “阿渊你可真厉害,这次这支舞特别难,我练了一个月还没你跳得好呢~”一边走在回家的路上,冯蒙一边羡慕的对林渊说。 林渊:…… 一点也不想因为这种原因被羡慕怎么办? “是真的厉害,林……是林渊吧?”另一位戴着眼镜的年轻人此时正走在林渊的另一侧,这是个个子修长的年轻人,气质稳稳,充满了书卷气,如果不是林渊刚刚看到了他跳广场舞时“活力四射”、“激情迸发”的样子,他绝对以为这是个性格安静、喜静不喜动的人,闲着没事就拿本书看的那种。 男子温和的笑着,看到林渊点头,他继续说道:“冯蒙你的运动神经太差了,没有什么可比性,我自认为运动神经还不错,不过这次这支舞我也有几个动作做得不太好。林渊你回头能抽空指导我一下吗?” 他说这话的时候,站在他身边的另一名男子虽然没有吭声,不过也看了林渊一眼。 虽然眼神凶恶,可是林渊没有从对方的目光中看到一丝恶意,只是审视而已。 林渊:…… “啊——忘了自我介绍一下,我们都是冯蒙的租客,也是你未来的室友,我叫叶开,住二楼,冯蒙的同事,在黝金学院当心理辅导师;他是宗恒,一楼的纹身店是他开的,前面是店,他住在后面。”戴眼镜的温和男子先是介绍了一下自己,然后把最后一名室友也一并介绍了。 最后一名男子——名叫宗恒的那个,也是至今为止一句话没有和林渊说过的室友了。 林渊的个子已经算高的了,宗恒比他还高,不但高,还壮。 他虽然穿着长衣长裤,然而动作间免不了露出被布料遮盖住的一部分皮肤,那些皮肤完全被花纹覆盖了。 毫无疑问,对方身上的纹身面积也很大。 不但和自己的外婆一样是花臂不说,搞不好比外婆身上的纹身还多,刚刚跳广场舞的时候林渊注意到他连脖子后面的皮肤都被纹身覆盖了。 和纹身一起露出来的还有伤痕。 以及一块块经过千锤百炼,像小山包一样的肌肉。 这样一副长相,他们一路走过来,路人纷纷避让,没办法,宗恒看起来怎么也不像好人。 然而林渊刚刚却看过他跳广场舞的样子,还看到了他闷不吭声的在跳舞结束后主动帮那些老人将各种播放器材收起来的样子。 “我叫林渊,是冯蒙的同乡,在家乡的工作是治安官,这次过来这里是为了给耳朵换药。我的耳朵受伤了。”林渊也介绍了自己,按照叶开的介绍模式,他也介绍了自己的名字,职业。 停顿了一下,他多说了一句:“我家……我外婆也是开纹身店的,一楼是纹身店,二楼是卧室,我从小是在纹身店长大的。” 然后,宗恒的视线立刻就过来了。 平常的和他的双目对视,林渊点了点头,终于,这回对方也对他点了点头。 至此,这四位未来要一起居住的男人都对彼此有一定了解了。 在叶开的建议下,他们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到街口的小超市买了啤酒和小食,说是要为了欢迎林渊的到来小小庆祝一下。 林渊从家乡带来的特产受到了异常的欢迎,在冯蒙的叫苦连天声中,原本就不多的山海镇小鱼干被异常捧场的消灭的一干二净。 习惯八点后不再进食的林渊虽然逃不开喝酒的命运,不过他很克制的只喝了一罐啤酒,冯蒙也只喝了一罐←不过冯蒙的酒量太差,和他爷爷一样差,只喝了一罐就倒下了。 喝啤酒的主力是宗恒和……叶开。 宗恒看起来就很能喝的样子,事实上他也确实能喝,喝了足足八罐啤酒。而叶开居然比他还能喝! 林渊简单数了一下,叶开居然喝了至少十二罐啤酒!而且这还没结束,他还在继续喝! 起码最后林渊扶冯蒙上楼的时候叶开还在喝。 “你们休息就好,刚来这里,你还要收拾行李吧?放心,这里交给我来收拾就好,也不用担心冯蒙,明天上班的时候我会去叫他起床的。”一边轻描淡写的啜着酒,叶开一边笑眯眯的对林渊道,而此时此刻,宗恒也已经醉倒了,像一座小山一样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 “晚安。”戴着金边眼镜的安静美男子朝林渊挥挥手。 “安。”点点头,林渊没有拒绝对方的好意。 他先是将冯蒙扔在三楼的卧室,然后这才去了四楼属于自己的房间。 和冯蒙介绍的一样,这栋房子的面积其实并不大,整层四楼也就一个房间,既是卧室又是起居室,楼梯旁有一个干湿分离的洗手间,除此之外,卧室还带了一个阳台。 整个房间简简单单,虽然现在是晚上,可是林渊想象得到这里白天阳光照进来的样子。 应该很不错。 将行李箱打开,林渊简单的做了归纳,随即身子向后一躺躺在了床上。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 空气里果然有淡淡的小鱼干的味道。 一般人可能会觉得有点腥,不过林渊却一点也不会反感。 他是闻着这个味道长大的。 对于他来说,这是故乡的气息。 除了小鱼干的味道,他还闻到了阳光和洗衣粉的味道。 是此时床上这套床单。 冯蒙很细心,房间里这么干净,他是认真打扫过的,不但打扫过,他还买了全新的寝具,还清洗了一遍晒过了。 林渊记下了对方的好意。 然后他就感到头下忽然传来“喵”的一声。心思一动,林渊向枕头下探去—— 屏幕上显示他收到了一条短信,来自深白。 “第一天抵达,你们去哪里开欢迎会啦?Ψ( ̄ ̄)Ψ” 林渊:…… 想了想,林渊慢吞吞的敲到:“东望金广场。” 回复立刻来了—— “东望金广场?吃饭吗?(=。=)” 嘴角微微弯了弯,眉毛微微挑了一下,林渊继续敲:“不是吃饭,是去跳广场舞。” 这一次,那边半天没有回复。 然后林渊就忽然笑了,慢吞吞的,他又敲了一条短信: “你,知道什么是广场舞吗?” “(°ー°〃)” “ (⊙﹏⊙)” “w(Д)w” 手机连续“喵”了三声。 无声的一笑,林渊随即将手机放到床头柜上,眼睛一闭,他很快陷入了梦乡。 作者有话要说: 深白:快速在网上搜索了“广场舞”关键字,然后同时用十个屏幕看了十支舞 然后,睡不着了 第二天,挂着黑眼圈的深白:广场舞什么的,真是太魔性了! 跳着广场舞的林渊,更魔性! 可是—— 魔性的想循环,肿么破? ┗( T﹏T )┛ 第二十四章 目标7 这里的阳光一如林渊昨天想象中的灿烂,他是被阳光唤醒的。 好吧,还得加上他顽固的生物钟,他六点半就醒了。 走到阳台上伸了个懒腰,做了简单的伸展动作,他感受了一下外面的温度,简单的洗漱之后,林渊像往常一样出门了。 在山海镇的时候他就有晨跑的习惯,不一定选择同样的路线,几乎每天他都走不同的道路,是跑步也是巡逻,这已经是他体内顽固的习惯之一。不过来到黝金市,周围的路线他完全不熟悉,像往常那样晨跑可能暂时没有办法做到了,林渊决定去散步。 勘察一下地形,了解一下附近的居民分布,然后顺便吃早餐。 早餐必须要吃,还要吃得好←是林渊的另一个习惯。 沿着楼前的小路一路向前走去,林渊绕了一个大圈子。随着时间的过去,这座城市也慢慢醒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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