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阿杏在院子里收衣服,远远跟他打招呼:“文先生!” 文筱堂走近了,问她:“瘸腿的那只猪好一点了吗?”那小东西是自己走丢了,从很高的田埂摔了下去,他们几个一直找到晚上,最后还是太白先找到的。 “能走了,还是瘸,瘸是不会好了的。您吃过了吗?” 文筱堂并不回答她的话,绕过篱笆径自往田里去了。 阿杏早已习惯他这样,不在意的抱着衣服进屋做饭。 文筱堂在寂静无声的田野里弯下腰去认真的在宽大的叶子里找寻,丝毫不关心潮湿的泥土沾满帆布鞋子。他挑了一个霜白如雪的冬瓜,但它过于大了,如果冒失摘下来的话,吃不完就会烂掉,他于是又转回来叫阿杏,问她能不能下星期送四分之一过来。阿杏答应了。 回到屋子里的时候子美没有跟上来,猫的野性,它一定是在田里玩疯了。 晚餐是简单的面条,吃完之后他看了一会儿电视,去屋后面的工作室洗泥。他需要一些新的陶器来种植物,原来的那些夏天在风雨里砸了一部份,子美也砸了几个,也就放不满一楼所有的窗口了。 有时他可以在工作室待几个小时,旋坯的过程漫长而宁静,他全神贯注的做,心无旁骛。陶瓷的制作过程很复杂,可以消耗很长时间,还需要一定的技巧和经验,对此他已经很熟练,连烧窑的温度与火候都很在行了。 瞿鸿的办公室就有一些他的成果,连喝茶的杯子都是他烧的,把手之上一只蓝色的蝴蝶,是个蝶恋花的造型。 瞿鸿用四个字评价:妖里妖气。 第三章 瞿鸿的脾气,一直就那么不好。文筱堂认识他是在大使馆附近的一家面包房门口,那时候他八岁。他的滑板玩的还不是那么好,撞到了瞿鸿,使他手里的热咖啡弄脏了衬衫。 那是一个大清早,瞿鸿的起床气都还没有下去。他急急忙忙带文筱堂去诊所看急诊,骂他冒失。 瞿鸿那年十六岁,第一年离家远飞欧洲上高中,脸上身上都是游子的孤孑。 文筱堂顽童一个,尽管摔破的额头并没有大碍,但他一口咬定自己失忆了,什么都想不起来了,要赖着瞿鸿。 正好他的父亲当时去了邻近城市开会,需要三天时间。 文筱堂就在瞿鸿的住处待了三天,好吃好喝让人伺候,到了第三天临走时才跟瞿鸿坦白说其实我没有失忆,我爸爸就在大使馆工作,没事儿我逗你玩儿呢。 可想而知瞿鸿的反应,差点没揍他的屁股。 但这都是表面上做戏似的你来我往,在异国他乡里能以这样的方式遇到同胞,两个人心里其实都没有在意对方的无礼,自此相识,谁也没有料到会纠缠一生。大概就是这样的开端才导致这几十年两个人之间总是口角不断,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瞿鸿的脾气也跟着暴涨了。 后来文筱堂才知道原来瞿鸿在别处并不这样,他有着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冷静沉着,彬彬有礼不说粗话,有着世袭贵族般的良好修养。 文筱堂很小的时候就喜欢这个帅气却有点呆的大哥哥了,而对那个境遇之下的瞿鸿,人小鬼大的文筱堂同样也有着天使般的治愈效果,使他不再孤单。 他们相差八岁,那时像是兄弟,后来渐渐像叔侄,这些年相处下来却越来越形同父子。瞿鸿老得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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