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他的暗示。 后来,申珏才知道乔江沅并非是读不懂,他只是在装傻,因为他喜欢的人是申珏庄园里上的一个叫毓青的奴仆。 毓青是一个半血族,是血族和人类生下来的孩子。 半血族天生不被世人所接受,血族排斥他们,人类也排斥他们,而毓青出生后就被丢到了大街上,是申珏的父亲去边境见好友的时候,意外发现了毓青,他觉得毓青可怜,就把毓青带了回来。 从那日后,毓青成了申珏庄园上的一个奴仆。 一旦成为奴仆,身上就要纹上家族的家徽。 毓青年幼时已经出落得十分漂亮,而成年后的他几乎拥有了惊人的美貌,整个帝都几乎挑不出一个比毓青更漂亮的血族,他像是上天的宝物,理所应当地吸引了众人的眼光,其中就包括了乔江沅。 申珏直到撞破乔江沅和毓青在他的玫瑰花园里接吻,才知道乔江沅喜欢的人是毓青。 他非常愤怒,也非常地难过,可申珏同时是骄傲的,他高贵的身份不允许跟一个肮脏的半血族争爱,所以他开始沉迷喝酒和赌博。 只有酒精和赌博的那种刺激感能让他忘了乔江沅,忘了两人在玫瑰花园里那唯美而动情的一吻。 但这种堕落最后让申珏付出了惨痛代价。 他把家产输得一干二净,甚至连父辈传下来的庄园都保不住,他被赶出了庄园。 申珏没有地方去,身边只有一个小木箱,身上的钱更是少得可怜,连租个简单一室一厅的房子都做不到。申珏试图去找工作,可是那些人一看到申珏,就拒绝了。 “像你这样尊贵的公爵会做什么呢?您还是回去吧。” 那些人以这种理由回绝了他。 申珏钱快用光了,开始连旅馆都住不了,他只好去了帝都里的贫民窟,那是他唯一能租起房子的地方。 贫民窟都是一些小偷,骗子,穷苦人住的地方,申珏搬进去后,与这里格格不入。他的邻居是个暗.娼,白日里常常媚.叫不止,这让申珏连觉都睡不好,但这还不是最难以忍受的地方。 那些客人常常会敲错门,在看到申珏的时,便会眼睛一亮,直接问申珏要多少钱。 申珏从没受过这种侮辱,狠狠地那些客人骂了一顿,但其中一个客人却因此记恨上了申珏,居然在某个白日里偷偷撬开了申珏房门的锁,摸了进去。 申珏养尊处优惯了,根本就不是这种干惯了粗活血族的对手,他的裤子都被脱了一半。还好邻居被他的哭叫声吵醒,走过来看了一眼,才把那个作恶者赶跑。 申珏遭遇此事后,再也不敢在这里再住下去,他连夜收拾了行李,剩下的租金都不要了,他离开了贫民窟,但无处可去。最后,他去了自己的庄园,却意外在庄园里看到了乔江沅。 他这才知道他的庄园和所有产业都被乔江沅收购了,这样,毓青就名正言顺成为了乔江沅的人。 申珏知道这个事实,十分愤怒,可是他毫无办法,甚至还要低声下气去找乔江沅,他求对方看在往日的情分上,帮帮他。 乔江沅没有直接答应,而是说要先问毓青的意思。 申珏在自己熟悉的庄园里,重新见到了毓青。 毓青跟原来完全不一样了,他穿着漂亮的衣服,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个一个精致而华丽的人偶。 申珏想把自己开了口的皮鞋往后藏一藏,可是他刚一动,毓青眼神就落到了他的鞋子上。 他低声笑了一声,虽然并没有说话,可申珏却感到前所未有的羞耻感,他甚至想扭身就走,可他活不下去了,再这样下去,他也只能学邻居去当个暗.娼。 毓青笑了一声后,便凑过身跟乔江沅交谈了一番,他们声音压得很低,申珏并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过了一会,乔江沅才说:“你可以在这里留下,但你要签一份合同,自愿在这里打工。” 申珏眼神一变,“你要我当奴仆?不可能。” 乔江沅摇了摇头,“我们兄弟一场,我怎么会让你当个奴仆呢?放心,你签的合同只是一份雇佣合同,不过这里并没有什么好活干了,马场的倒还少一个喂马的,你愿意吗?” 申珏见过人喂马,不过是干草倒到石槽里,那些马就会自己过去吃。 他思考了一会,就点了头。 当天晚上,申珏在客房睡了一夜,住过了贫民窟后,他才知道他原来过的是什么日子,不过一间普通的客卧已经让他十分满足。他想,如果他省吃俭用,也许几十年后就可以在帝都买一个一室一厅的小房子,总比继续住贫民窟好。 第二日,申珏签下了合约,他还特意问了工薪。 工薪不低,这让申珏十分满意,甚至还有些感激乔江沅。 “江沅,我那时候年纪小不懂事,给你造成很多困恼了吧,抱歉。”申珏签完合同之后,慎重地跟乔江沅道了歉。 乔江沅闻言似乎愣了一下,但他很快就笑着说:“没关系,原来的事我都忘了。” 正在申珏憧憬崭新的未来时,他却不知道那份合约被动了手脚。 那根本不是什么简单的雇佣合同,而是一份卖身契,甚至卖身契的主人不是乔江沅,而是一个臭名远扬的血族贵族。那个贵族暴戾成性,最喜欢虐待人,他喜欢看血族被放了大半血,就慢慢复原的样子。 更重要的是,申珏曾跟那个贵族有过过节,申珏有一次因为见不惯那个贵族趾高气扬的样子,动手泼了那个贵族一脸酒,那个时候,申珏的身份比那个贵族高贵,那个贵族只能咽下这个哑巴亏,可现在,今时不同往日了,申珏变成了他的奴仆。 那个贵族把申珏当成了他的新乐子,每天都想出许多办法来折磨申珏。 申珏在那里过的日子比在贫民窟还要惨一百倍。 某一天,那个贵族举办一场宴会,在宴会上,申珏见到了乔江沅。乔江沅带着毓青赴宴,两人穿着黑白配的情侣西装,他的手更是轻轻搂在毓青的腰上。 而申珏则是穿着大型狗狗的衣服,脖子上还戴着项圈,跪在了那个贵族的脚旁。 他死死地盯着乔江沅看,可乔江沅明明看到了他,却当没有看见。 申珏在那瞬间绝望了。 第二日,申珏白天偷偷跑出了房子,取下了手中的避光戒。 他选择了自尽,在阳光下燃烧了自己。 几乎没有血族会选择这样自尽的方式,因为在燃烧时,很多血族会后悔,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我个人觉得外国名字很难记,我写也费劲,所以我架空了一个半东方背景半西方背景的吸血鬼世界。这里面的吸血鬼的长相也是偏东方长相,人名则是完全东方式的,至于时代的话,应该偏中世纪,反正一切架空,一切设定为剧情而设。 祝大家观文愉快~(有小伙伴可能会发现我这次只更了三千,是的,挑战失败的第一天。) 章节目录 干掉那个半血族(2) 三楼主卧的金铃与一楼的金铃牵在一起, 上面响,楼下也会发出声音。 众人听到声音,明显紧张了许多。 穿着燕尾服的管家越发挺直了背, “向文快去,毓青,你端着水一起上去。” 向文是公爵的贴身男仆,本来还有一位,但那一位昨天离职了,管家还没有找到合适的男仆,所以只能叫他觉得还不错的人暂时顶上这个的位置。 向文留着一头到肩膀处的长发,面容干净清秀,做事利落。他已经伺候公爵几十年了, 这让众人都十分钦佩,毕竟另外一位贴身男仆只做了两年,就不愿再干下去了。 “向文,待会要注意些什么?”毓青端着水,走在向文下面一阶梯的位置。 向文听到问题,脚步不停, “公爵说什么, 你只要照做就可以,绝对不可以回答不, 而是要回答——好的,公爵。因为你今天是第一次贴身服务公爵,所以少做多看, 但不要盯着公爵的脸看,公爵非常厌恶下等血族看他的脸。” 下等血族? 毓青眼里闪过一丝阴郁。 即使他再优秀,终究是个奴仆,所有人都会提醒他,他只是个半血族。 要想改变阶级? 光有丰厚的资产还不行,起码要有军功。 公爵的祖父便是在战场是博得了军功,所以公爵拥有了尊贵的身份和数不尽的资产。公爵的父亲倒是从未上过战场,因为他晕血,作为一个血族,却晕血,听上去是滑稽得不能再滑稽的事情了,可公爵也有这个毛病。 毓青觉得这只是公爵父子为了不想去战场找出来的借口,毕竟他们喝血的时候从不晕血。 帝都很多贵族都会找各种各样的借口,不去参军打战。毓青心里明白,在这些贵族的眼里,打战是一件极其粗鲁的事情,更何况还是跟自己的食物打战。 自诩高贵的他们不会做出这些的事情,只会让他们的奴仆把那些可爱的食物摆上他们的餐桌。 …… 向文突然转过身,目不转睛地盯着毓青看,“不要在这里发呆,在公爵的身边伺候,不像你凑在厨房身边讨吃的一般简单,你最好提起心来做事,这是我给你的忠告。”他微微抬了下巴,“如果你不听,我会向公爵提出请求,让你去田地干活,也许你在那里,也能用你下面那张小嘴迷倒许多饥渴的血族。” 毓青听到这段话,脸立刻就涨红了,他连忙辩驳道:“我没有。” 说完,他就紧紧地抿住了嘴。 在这个庄园里,向文是出了名的嘴巴毒,但毓青很少跟对方打交道,因为他是厨房的帮工,而对方是公爵身边的贴身男仆,他们两个之间也有身份悬差。 贴身男仆这份工作干好了,以后会有机会晋升为管家。 一旦成为管家,身份地位就会截然不同,有些管家受到主人家的优待,孩子可以一起跟着上贵族学校。 而他永远只会是个卑微的奴仆。 没人敢跟向文斗嘴,因为他是公爵身边的红人,即使是管家也要给向文三分薄面。 …… 楼梯上的风波过去后,毓青小心翼翼地端着水盆,跟在向文的身后进了三楼的主卧。 主卧的温度很低,一进去便让人感觉到了阴寒之意。屋顶和墙面皆是用的琉璃,房间的主色调是黑与红,浓丽又黑暗,这种风格是贵族们最喜欢的一种。 向文一进门已经换上了一张小脸,“公爵大人,晚上好。” 床上的人坐在床边,丝绸睡衣外的肌肤苍白,这是贵族们特有的肤色,他们即使有避光戒,但也从不白日出门,在上等社会里,皮肤的颜色同时也象征了一种地位。 只有卑贱的血族才会在白日的时候出去奔波。 向文温顺地蹲在了床上人的身边,小心翼翼地为对方套上绒制拖鞋,同时嘴里不停,“公爵大人,今晚的主餐是珍贵的人类血,饭后甜点是大人最喜欢的萨赫蛋糕。” 申珏没有看为他穿鞋的向文,而是默默把目光放在了站在不远处的毓青。 对方如前几世一般漂亮,几乎让人挪不开眼。 “向文。”申珏开了口。 向文立刻抬起头,“大人?” 申珏垂眼看了向文一眼,不冷不热地说:“谁给你的胆子,放一个半血族进我的房间?” 向文闻言,立刻跪在了地上,埋低了脑袋,“大人恕罪,我立刻将他赶出去。”他复又起身,把毓青手中的水盆接过来,神情厌恶,“出去!不要在这里脏了公爵大人的眼。” 毓青没想到他才刚进来就要被赶出来,他身体都有些发抖,但只能听从命令出去了。 出去后,身后的门就关上了,他像个垃圾被人赶了出去。 他在门口站了一会,把眼里的泪意逼退下去后,才下了楼。 管家看到毓青先是惊讶了一下,随后叹了口气,什么都没说,只让他回到厨房去。 回到厨房的毓青立刻被众人包围了,厨娘更是怜惜地摸了摸毓青的脸,“没关系的,孩子,公爵向来都是这个脾气,说来应该怪管家,你还是留在厨房里好好做事吧。” 毓青低着头,笑不出来。 厨娘见他这样,便偷偷塞了一块蛋糕给毓青,“躲后面去吃,别让管家发现了。” 毓青虽然没吃过这种蛋糕,但他见过,这是方才向文跟公爵介绍的萨赫蛋糕。 “可这不是……”他愣了。 厨娘俏皮地眨了下左眼,“没关系,我只是分了一小块给你,公爵不会发现的,你快去吧。” 旁边的几个人看到了,也叫毓青快去吃。 毓青这才笑了一下,拿着蛋糕去厨房的后门去吃了。 等他吃完,公爵还没有下来。 公爵每天晚上睡醒,都要先泡个澡。 光是泡个澡,就要花上接近一个小时的时间。 不过近来向文有些郁闷,原先公爵泡澡,他都要在里面帮公爵涂精油,按摩等等,可是自从公爵受伤后,便不让他再伺候这些了,只让他拿着衣服站在外面。 他有点怀疑自己要失业了。 …… 浴室里的申珏没去想门外的向文在想什么,他只是看着左手中指上的避光戒出神。 自从恢复记忆后,自焚的疼痛似乎现在还留在他的骨子里。 他自尽的时候,其实后悔了,就像其他血族一样,可是这条自尽路并没有回头路,只能神智清晰地看着自己的身体被燃烧。 他这一次自然不会走同一条路。 其实申珏还挺满意这一个境的,因为毓青是他的奴仆,只要他的资产不变卖,没人能从他手里抢走毓青,至于乔江沅,哪儿来的回哪去吧。 他泡够了,便起身冲了一个淋浴,才走出浴室。向文立刻想上前为申珏穿衣,但被对方的一个眼神制止。他只能乖顺地把衣服递过去。 因为在家里,所以没必要穿那么正式。 申珏只穿了一件丝绸浴袍,便出了房间。 向文跟在他身后,永远间隔三步的位置,不近不远,申珏如果有需要,他便会第一时间赶过去,这是他作为贴身男仆的职责。 …… 管家弯着腰站在一楼的楼梯迎接申珏,“晚上好,我的公爵大人。” 申珏看他一眼,微微点了下头,就往西图澜娅餐厅那个方向去。 管家跟在申珏后面,他比贴身男仆要高一级,所以他只需要跟申珏间隔一步,“公爵大人,十分钟前乔公爵家的仆人送来一封信,说乔公爵想今日过来拜访公爵。” “回绝。”申珏淡漠地说。 管家愣住了,第一次结巴了,“那……” 那可是乔江沅公爵,公爵最好的朋友,每次乔江沅公爵来的时候,公爵都会很开心,如果乔江沅公爵超过一周不来,公爵那一周的时间会变得非常差劲,而他们这些人的日子也过得比较艰辛。 申珏并没有重复第二遍,管家在确认自己没有听错后,只能点头,“好的,公爵大人,那我便以公爵身体不适的原因回复对方。” 申珏走到餐桌前的主位坐下,他双手交叉放在下巴处,淡淡看了管家一眼,“不用,让他以后都不用来了。” 来做什么?给他机会勾引毓青吗? 有句古话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申珏准备提前把乔江沅的楼台拆了。 这话落在管家的耳朵里却是申珏生乔江沅的气了,他表面点头,但准备待会偷偷透露几句给乔江沅公爵的仆人。公爵生气也有情有可原,毕竟公爵受伤后,乔江沅公爵只在受伤的当天来看过一次,现在公爵都醒了好几日,他才过来看望,难免公爵生气。 …… 申珏开始用餐,他嫌恶地看了一眼放在杯中的人类血,但只能皱着眉把血喝下去。 他现在是个吸血鬼,如果长期不喝血,就会营养不良,加上他最近受了伤,所以只能喝人类血补充营养,可申珏并非一个正宗的吸血鬼,他有自己本身的记忆。 他喝了一半后,实在喝不下去了,他把杯子放下,一旁的向文立刻把清水放到申珏的手旁。 申珏喝了一大半的清水后,才勉强把胃里的恶心感压了下去,他扫了一眼面前还剩一半的人类血,突然说:“刚刚那个半血族呢?” 管家闻言立刻叫人去把毓青喊过来。 毓青得知申珏要见他,第一反应是他偷吃萨赫蛋糕被发现了,所以走过来的时候,表情非常紧张,他不知道申珏会怎样教训他,希望只能挨一顿鞭子。 他颤颤巍巍走到申珏的面前,小声说:“公爵大人。” 申珏抚摸着手上的避光戒,眼神往杯子那里一递,“喝了它。” 什么? 毓青从未想过申珏会把一大杯人类血赏给他,他完全愣在了原地,连向文嫉妒的眼神都看不到了。 申珏见人迟迟不动,转眸看去,就看到毓青发呆的模样。他歪了下脑袋,慢条斯理地说:“怎么?嫌我喝过了?” 毓青连忙摇头,“不,只是人类血太珍贵,我不能喝。” 现在一杯新鲜的人类血贵得离谱,像毓青这种奴仆,一年可能都无法喝上一杯。他们现在喝的都是血制品,里面只有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五的人类血成分。 “没关系,我说你可以喝,你就可以喝,喝吧。”申珏说完还露出一个笑,他等了一会,见毓青迟迟不动,脸上的笑又收了起来,“怎么?要我喂你?” “不,不,我自己喝。” 毓青说完还紧张地吞了一口口水,才小心翼翼地伸出手端着了那杯人类血。 他那是那般的谨慎,生怕自己把杯子摔了。 血进入口里的时候,他几乎幸福地要手足舞蹈,不过他还记得自己现在在谁的面前。 毓青喝完了,连忙把杯子放回去餐桌上,他放回去后,还抬头对申珏感激地一笑,“谢谢公爵。” 申珏也笑了一下,只是那笑容里有深意,“你知道你喝的这杯人类血多贵吗?” 毓青听到这句话,脸色一下子白了下来。 果不其然,他听到申珏的唇微微分开,吐露出一句残酷的话,“买一个半血族都可以了,你还敢喝,真是胆子很大,蛋糕也挺好吃的吧?” 他扫了一眼毓青拇指上的蛋糕渣,随后便讥讽地勾了下唇,看向管家,“犯了偷窃罪的奴仆送到法官那里去,会被处以什么刑罚呢?” 话音刚落,旁边的漂亮半血族立刻跪到了地上,他匍匐着身体,钻到桌下,用自己的额头去碰对方的鞋子,“公爵大人,请您不要把我送到法官那里去,求您了。” 很多仆人在求饶的时候会选择这样一个姿势,他们用脸去贴主人的脚,以示自己的忠诚和卑微。 申珏眼睛往下扫了一下,就把脚从拖鞋抽了出来,反踩上了毓青那张漂亮的小脸。 向文看到这一幕,默默翻了个白眼。 这卑贱的狗东西,就知道勾.引人,连公爵大人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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