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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两个流浪汉,正蹲在地上,头抵着头,在狼吞虎咽吃着什么。 他还没开口,脚步声已经惊动了流浪汉,那两人抬起头来。 叶笙看到他们在吃一具老人的尸体。 流浪汉脸上全是血,一双眼睛渗着幽幽绿光,像饿了很久的狼,愣愣地看着他。 叶笙面无表情,没有太惊讶。他拿起手机,朝这两个流浪汉用search拍了张照。 第102章 怪诞都市(二) 两个流浪汉动了动鼻子,泛着绿光的眼锁定叶笙,放下手里老人的尸体,低吼一声就朝他扑来。 叶笙手里握着那把枪,摁了下枪身灵异值储蓄池上的加减键,抬起手臂。一枚C级子弹就这么穿过雨幕,贯穿两人的血肉身躯。“嗤”的声响后,血花溅入雨水中,两个流浪汉死死盯着他,尸体僵直倒下。 叶笙放下手,拿好枪,站在朦胧细雨中,开始认真审视这座城市。 这是一座黎明前雨中的大都市。月亮已经淡不可见,天际隐隐约约有一道鱼肚白。霓虹灯一闪一闪,他视力极好,能看到很远处,高高的LED屏上是一个血红色的嘴唇logo。唇形饱满,颜色鲜艳,上下嘴巴章启露出一小截舌头。下面还有一行字:淮城广播电台重磅推出新节目,《小嘴讲故事》自199x年3月25号开始每晚八点欢迎您的收听! 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像是一座黑暗森林。 这座城市很乱,很杂,一百年前下水道系统没修好,一下雨,空气里就满是臭味。街道坑坑洼洼,井盖被偷了不少。叶笙往前走,来到了一个公交站前,站点只有一根铁杆,竖着一块牌子,写着。叶笙抬头看着这样子,顿了顿,随后明白了他在城市边缘,怪不得街道上空无一人。叶笙等公交车的时候,旁边就有个快要饿死的小女孩。她撕扯着自己的头发,眼神发懵,带下一大块血红头皮浑浑噩噩地塞进自己嘴里。不用拍照,叶笙都能认出了这是一个E级异端。 这座城市人人都是异端,甚至随便一个的流浪汉都是C级异端。 他大概知道这是哪里了。 这是故事大王的故事里,属于第七版块的怪诞之都。 城市边缘的异端都这么危险,那么城市里面呢。 叶笙几乎可以断定,城市里会有数不清的A级异端,数不清的B级异端,他现在是以一个外乡人的身份来到这里,连旁边的女孩子都在用瘦得凸出的眼珠子贪婪地看着他。 如果真的进城里,迎接他的只会是人间地狱。 叶笙想清楚这一点后,垂下眼眸,他把枪放好,弯下身,从地上捡起一张被雨打湿宣传单来。 宣传单的最下方竟然还有一条房屋出租。都宣传到火葬场附近了,看来这栋楼的生意是真的不太好。 嘉和路。叶笙挑了下眉,把这张宣传单放进了自己口袋。不知道是不是刚刚和A+级的异端经历过一场生死搏斗,他精疲力竭,如今浑身是伤,进入这由S级异端创造的恐怖都市,心情居然无比平静。 耳边是雨水搭在油柏路上的声音,淅淅沥沥,还有女孩时不时的痛苦呜咽。 他站在雾蒙蒙的清晨,看到从远处行驶来一辆车,两道光破开混沌的黑暗。 一辆公交车。 13路公交车。 都到了终点站,上面居然还挨挨挤挤站满了人。开公交车的司机昏昏欲睡,脑袋大得不像话,几乎有肩膀那么宽。他脖子夹在两者中间,脆弱得像跟绳子,打个哈欠好像头就要掉下来。 司机旁边是个只剩一半身体的女人,哪怕只有半张脸了,她还在拿着气垫对着镜子补妆。女人旁边是个出车祸,被车碾压成一张薄片的男人,麻木地不说话。 后方,一个脏兮兮的男孩抱着球孤零零往窗外。两个小女孩穿着花裙子,坐在椅子上,你来我往笑嘻嘻玩花绳。 很快公交车到站,司机不耐烦地摁了摁喇叭。 车上的人马上你推我挤下车。 男孩走下来后,叶笙才发现他怀里抱着的不是球,而是一个脑袋,一个同龄人的脑袋。 这群乌泱泱的乘客,路过叶笙的时候,都用眼睛奇怪地打量着他。他们已经到了死亡的终点站,还是不能抑制住对外乡人血肉的恶意垂涎。甚至有个拄着拐杖的老头,佝偻着腰,贼兮兮地靠过头,想咬一口叶笙的手臂。 不过他年纪大了,眼神不好,踢到台阶,一个平地摔,骨骼咔咔粉碎,脑袋像西瓜一样摔裂,流了满地的血。一个穿着蓝白衣裙,文文静静的少女,面无表情从他尸体上跨过。少女越过他,叶笙才看到她后背上背着个人,或者说长着个人。跟她背靠背连在一起,有张一模一样的脸。 送走晚上的最后一批死人,大头司机又不耐烦地摁了下喇叭。 他说:“上不上车,快点别耽误我时间。” 司机一直都是副暴躁不耐烦的样子,但是叶笙对恶意的感知太敏锐了。司机吞咽口水的动作,转动眼睛的算计,一览无余。 叶笙低声回复他:“等下,我回个信息。”拿出手机,用search借一个角度拍了下司机。 B级。在现实世界,轻而易举引起非自然局戒备的B级异端,在这里只是一个司机。一座城市数百万人,由生开到死的13路公交,对现在的叶笙来说,回程才是地狱。 司机又不耐烦地摁了下喇叭。 叶笙握住手机,抬步跨上台阶。 他一上车车门就关紧了。 地上还没清洗干净,是前一批乘客留下的各种东西。鲜血,头发,碎肉,皮肤,断肢。腐烂的腥臭味,混合着潮湿的水汽,扑面而来 司机转动着那一颗大脑袋,缓慢朝他扭过头来,他嘿嘿一笑,饥饿不再掩饰了。一张巨脸跟底下有无数蛆虫涌动般,起伏不定。他咧开嘴,脖子跟橡皮一样拉长,拉到一米长,把脑袋靠在叶笙旁边,使劲嗅了嗅。 司机说。 “外乡人,你好香啊。与其进城里被那群人吃掉,不如现在进我肚子里吧。这样你死了,尸体还不用运输第二遍。我可以留一截你的手指丢在火葬场。” 叶笙把枪对上他的脑袋。鬼母给他的枪里填充了A+级的磅礴灵异值,他可以控制输出多少,形成不同等级的子弹。现在一枚B级子弹,藏在枪匣里,对准司机太阳穴。 司机好歹也是高级异端,很快察觉到危险,知道这把枪极有可能杀掉自己。他吓得连忙抱住自己的头,脖子一缩,稳稳当当回到了座位上。 司机破口大骂:“你他妈的乡巴佬!老子肯让你上车已经不错!你他娘的居然敢拿枪怼我!你等着,老子把你送进城里,你活不过一分钟!” 叶笙淡淡道:“谁说我要进城了。” 司机猛地看向他。 叶笙走过去,拿枪对准他的太阳穴,清澈的眸子也想被淮城的夜雨洗刷过,泛着幽幽寒光,他俯身,轻声说:“往城郊开,往清平镇开。” “你你你你……你把枪拿开……” 司机吓得脸色发白,声音颤抖。 但他也不敢拿自己的命做赌,不情不愿地脚踩油门,开车,往一条平路上走。 叶笙就一直拿枪抵着司机的头。 随着时间流逝,太阳终于出来了,光芒穿破黑夜,淮城的雨好像也停了,暗黑的雾气和潮湿的血腥味褪去。紧接着,叶笙闻到了一股醉人心脾的花香。车窗外,绿树葳蕤,沿路的玉兰花在晨光中绽放。馥郁的花香把这个将明未明的拂晓都渡上一层柔和色彩。虫鸣,鸟鸣,欣欣向荣。 叶笙愣住,还在警惕这阳光出来后的世界时。 司机颤抖恐惧的声音突然传来:“年、年轻人,你在干什么?你你你你这样我会报警的。” 叶笙转过头,发现仅仅只是光芒洒向大地的瞬息之间。车内的那些血污都消失了,消失的干干净净。他眼前的司机也变成了正常人,脑袋脖子身体比例都正常,老实憨厚的脸上满是震惊,说话都在结巴。 不过叶笙早就做惯了恶人,他没有移开枪,只是面无表情地威胁道:“带我去清平镇。” 司机:“……” 公交车停在清平镇前方。叶笙下车后,司机头也不回地脚踩油门跑了。 叶笙的思路很简单。只有傻子才会在毫无准备的时候进去那个恐怖的怪诞都市,之前在旧体艺馆,叶笙就体会了一把故事里“规则”的可怕。 这里是故事大王的世界,别说他现在只有一枚A+级子弹了,就算是有S级的子弹也没用。 谁知道城市里有多少A级异端,谁知道它们会不会永无止境的再生,谁知道故事大王的规则是什么。 想从这个空间里出去,唯一的办法,就是在故事里杀掉故事大王。 这么看来,他当初执着地去探寻故事大王的故事,倒是赌对了。 如果他对故事大王一无所知,来这里,只有死路一条。迎接他的是规则之下,无休无止的高阶异端,是永远出不去的血色地狱。 这是一百年前的清平镇。白墙黑瓦,青石路,叫买的糖葫芦声传遍小巷,大早上的餐馆就开始营业了。他旁边有几个小孩子背着书包,啃着包子,你推我往去上学。 叶笙走在这里,往书店走,一步一步,好似穿过时光的水纹,来到了曾经。 白天这个世界非常正常。 叶笙走到书店门前,看向书店的老板,面无表情问道:“老板你好,我是小七妈妈的朋友。我找小七,你知道小七现在住在那里吗?” 第103章 怪诞都市(三) 小嘴讲故事在说《都市夜行者》时,提过故事大王的名字,就叫小七。叶笙之前在医院和苏婉落聊天,也知道了故事大王小时候的一些事:故事大王的爸爸是个酒鬼赌徒,妈妈在他出生后就离开了。 白天这个世界是不允许有鲜血出现的,所以叶笙唇角、脸上、衬衣下摆的血迹都被春风吹得一干二净,但他依旧看起来不好相处。少年身形高挑,皮肤苍白,衬得一双琉璃眼眸冷漠到极致。冷冷视下时,让人觉得一把寒刀抵在喉咙口,锋芒刺骨。比起“小七妈妈的朋友”,更像是“小七妈妈的仇人”。 要不是叶笙长得好看,不像个坏人,老板早就报警了。 老板穿着件老年汗衫,瘦得跟竹竿一样,看到他,眼镜差点从鼻梁上掉下来,他手忙脚乱扶住往下掉的眼镜,“你找谁?!” 叶笙言简意赅:“小七。” 老板唏嘘:“你找小七啊,哦,小七不在这里。” 叶笙:“他不在这里,那他在哪里?” 老板道:“小七进城打工去了。” 叶笙半垂下眼睫,遮掩住戾气:“你知道他城里的住址吗?” 老板思索了会儿:“他给我寄过一次信,信上有他的住址,我找找啊。” 叶笙沉默片刻,道:“小七他留在你这里的箱子还在吗?” 老板惊讶:“这事你都知道啊。哦,我想起来了,我好像把信就丢在那个箱子里了。” 老板起身,往书店楼上走。叶笙选择在下面等他,时光书店旁边就是间饭店,大早上各种颠勺声、吵闹声,伴随油烟味一路飘来。清晨微凉的光落在书柜上,风中好像有灰尘浮动。叶笙转过头,在春天似有若无的花香中,看着这座一百年前静谧清冷的书店。 老板动作利索,很快抱着一个小纸盒子下来。“程小七说他把东西存在我这里,以后会过来取,你要是去找他的话,顺便把东西也给他送过去吧。” 叶笙摇头:“不用,他的东西,他自己会来取的。” 纸盒子不大不小,就跟苏婉落说的一样,装得都是一些信件,日记,照片,光盘磁带之类的文字影像。里面除去信件是妈妈一年一次寄过来的生日祝福,其他都是一个女孩子搬家时寄错的。翻到底部,还有女孩寄来的不少玩具:弹珠,毽子,卡纸,木偶人。 叶笙拿起一张照片看了下。 女孩长得很可爱。照片有点旧了,大概是她五六岁的时候拍的。头发扎成两个小辫子,背景是乡间田野,女孩抱着树,朝镜头笑得看不见眼。 叶笙把这张照片放进去。 他过目不忘,匆匆看一眼散开的日记本,就差不多知道了上面的内容。他觉得,这个女孩应该和故事大王很有共同话题。 因为她的日记也是瞎写的,上半段写日记:写自己在乡下养的大黄狗,写自己去山上采野蕨菜的经历,写自己摔田里了好痛。 下半段就开始天马行空写故事了。小孩子看动画片总是会有一种很奇妙的代入感。那段时间她刚好看了部动画片讲一群树上的精灵,于是故事里她摇身一变,成了树上最好看的精灵,她还给自己取名叫“天使仙子”。幼稚到可笑,可透过文字,那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好似活了过来。 叶笙把照片放回去,没有说话。不知道后面故事大王有没有继续和她联系,拥有这样一个热爱生活,活泼善良,心思细腻的笔友,或许能让程小七的童年变得不那么孤独。 老板说:“找到了。”他从一堆信件中,拿出一封故事大王寄给来的信,“程小七提前写信跟我说,三天后他又会从淮城给我寄来一箱东西,要我把它和这个纸箱子放一起。” 信上写着收件人地址,也写着寄件人地址。 叶笙念出了那行字:“嘉和路134号长明公馆。”他愣住,想到自己在火葬场停车牌旁边捡起的那张宣传单。 宣传单上面也写着的是嘉和路。 老板说:“你要是找到他,帮我跟他说,东西再放下去就要发霉了,。” 叶笙点点头。 他对老板又说道:“老板,能不能手机借我打个电话。” 老板古怪地看他一眼,同意了。 叶笙用手机拨通了宣传单上的电话。 房东是个老奶奶。 那边很吵,老人的声音也不清晰,叶笙问她具体地址。知道是要来租房的,老人终于有了点耐心停下骂战,但她就是不肯说租房具体名字,含含糊糊道:“你坐车到嘉和路来就能看到了,到了打电话给我,我去接你。” 叶笙:“行。” 和书店老板告别后,叶笙还是坐上了去城里的车。 这里没有直达的公交大巴,需要坐黑车。司机开到一半坐地起价,不给钱就把他丢半路。都已经到故事大王的怪诞之都了,叶笙也没跟人客气,他拿枪抵着司机脑袋,逼着他往前。 司机:“……” 一路开到淮城城市区中心。 黑车司机哭爹喊娘,屁滚尿流离开。 叶笙站在淮城市区中心,抬起头,看着摩天大陆上清晰分明的LED灯。 春和日丽的早上,行人车辆来来往往。一百年前嘉和商圈还没形成,嘉和路只是一条再普通不过的街道。叶笙手机在这里没有一点信号,根本用不了,无法导航只能去问路人。结果随便一找就是个热情好客的本地人。知道他是要去嘉和路租房后,本地大叔大惊失色:“嘉和路,你不会是要去租长明公馆吧。” 叶笙:“长明公馆有什么问题吗。” 本地大叔看他的眼神顿时变得无比奇怪,而后叹气说:“嘉和路那一片拆迁过你知道吗。” 叶笙:“……不知道。” 大叔道:“政府打算在那边修路建公园建医院,两年前就传出风声说要拆迁了,很多人搬走离开,长明公馆是嘉和路唯一一处没拆迁的楼。” 裙主唯一id📌V❤️: +Ⓥ:ⓙⓘ⓪❼⓪❶ⓘ 叶笙:“房东不肯拆?” “屁!”大叔脸上露出极其轻蔑地笑来:“那老太婆爱财如命,做梦都想着拆呢,这是她自作自受遭的报应,你知道老太婆为了从政府那里坑钱,做了什么事吗。” 叶笙诚实地摇头。 大叔满眼厌恶,不屑一顾:“她那栋祖传的房子,占地总面积不过40平方米。听到要拆迁的消息后,老太婆硬是在那40平米的平房上又加盖了四层,盖成了一栋楼就为了动迁时狠狠宰政府一笔。” “四层啊,她那老屋根本就承受不住那个重量,盖楼到后面,整栋楼都歪了。开发商多年和钉子户打交道,一看这歪楼就知道了她打的什么注意,不肯付上亿的拆迁款,顺便把她违章盖楼的事告了。老太婆拆迁款一分没得到还被罚了钱,快要气死了。” “但歪楼不能白建啊,于是她琢磨琢磨,给楼倾倒的一侧涂上层水泥加固,让它看起来不那么摇摇欲坠,又挂上个‘长明公馆’的牌子,就开始出租。” “嘉和那一片近些年发展不错,她这栋楼比之周围便宜很多,这年头来淮城打工的人,不怕吃苦就怕穷,居然也给她租出去不少。要我说啊年轻人,这赚钱就是为了让自己开心快乐,那么好的年纪没必要缩在那个棺材房里。” 棺材房,指的就是那种只有一张床,人开门直接上床的房子。 叶笙说:“40平方米的话,还好。” 大叔冷笑一声:“不,就这40平方米,她还画了一个十字!10平方米一间房出租!” 叶笙:“……”不得不说,这房东还挺是个人才的。 找到嘉和路,他一眼就看到了长明公馆,这么一栋破破落落样貌古怪的楼,在街巷尾格外引人注目。旁边是各种正在施工的高楼大厦,庞然大物将它包围。长明公馆整体是歪的,跟斜插在地上一样。倾泻一侧用水泥加固了厚厚的一层,看起来不那么危险,加固的时候,水泥墙贴着顶楼边缘还往外延伸了差不多一米。远看起来,形状有点奇怪。 第104章 怪诞都市(四) 去公馆正门得往街区里面走。 嘉和路拆迁过后,高楼大厦都还在新建。 绿色的安全防护网束缚住钢筋水泥,走进去,道路纵横交错,窄得只能供自行车穿行。昨晚下了一场雨,城市排水系统不好,现在黑色的水都积在深巷的洼地,恶臭难闻。走路时,不光得小心地上坑坑洼洼的污水,还得小心头上的障碍物。因为一不小心就要碰到满是水垢的塑料水管和工地建造临时牵的电缆线。 逼仄、阴暗、窒息。 长明公馆在这片“钢筋丛林”的最中央。这是一个你抬起头,都看不到天空的地方。 把他带到里面,这个中年男人就露出真面目了。路很窄,只能一个一个过。他主动让叶笙走在前方,自己跟在后面,眼神凶恶,表情古怪,咧嘴嘿嘿一笑。 “小兄弟,你一个人来淮城家里给了多少钱啊……” 结果还没碰到肩膀,叶笙已经头也不回地抬起手,掰断了他的手腕。 中年男人发出一声惨叫。 叶笙回过头,毫不犹豫,一枪射穿了他脑袋。 “……” 中年男人瞪大眼睛,倒在地上,堵死了这条路。 叶笙脸上没有一点表情,把枪收好,皮肤因为失血过多显得有点苍白。 纵是再明媚的春天,也只有微薄的光照到这里。 踩过中年男人的尸体,叶笙中途因为黑车司机耽误了一些时间,来到长明公馆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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