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沈砚舟猛地将碗沿抵进我齿间—— “喝!” 2. 药汁滑入喉咙的瞬间,我的视线开始模糊。 人群的咒骂声渐渐远去,耳边只剩下自己沉重的心跳。 恍惚间,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风雪肆虐的冬天—— 民国十九年,草原上的白毛风刮了整整七日。 帐篷被掀翻,牛羊冻死在雪地里。 我蜷缩在最后一块毡毯下,嘴唇干裂,指尖发紫,以为自己就要这样死去。 直到沈家的马车碾过积雪,停在了部落前。 记忆里,沈砚舟掀开帘子,手里捧着一碗冒着热气的羊肉汤。 他那时还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眉目如画,身上裹着厚厚的貂裘,却把最暖的手炉塞进了我怀里。 后来我才知道,沈家与部落通商多年,听闻灾情后立刻送来了粮食和棉衣。 沈砚舟对我一见钟情,执意要带我回奉天。 沈老爷不仅应允,还斥巨资在城中建了一座以我的名字命名的奢华庄园——苏园。 园中的亭台楼阁按草原格局布置,连窗纱都选了我最爱的天青色。 开春后,沈老爷见我总盯着书房看,便每日抽空教我认字。 我写坏一张纸,他就再铺一张,从不说重话。 记得第一次完整写出自己名字时,他笑得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来:“瑾言,好姑娘。” “这贱人还有脸提沈老爷的好!” 一声尖利的叫骂将我从回忆中惊醒。 “沈老爷对你比亲闺女还亲,你却害他性命!” “打死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 人群突然骚动起来。 石块、土块不断飞来,一块尖利的碎石划过我的额角,温热的血立刻流进眼睛,将视线染成红色。 我艰难地抬头,看见沈砚舟站在台阶上,眼底翻涌着恨意。 他身旁站着个穿月白旗袍的女子,素净的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担忧。 “砚舟,别太动气。”她轻声细语,递上一方绣着兰花的帕子,“当心身子。” 我认出了她。 林妍,沈砚舟的第九十九位金丝雀,也是沈砚舟的新宠。 灭门那晚,就是她撒娇让沈砚舟带她去听戏,才让二人逃过一劫。 林妍接过方士手中的第二碗药,步履轻盈地走到我面前。 她蹲下身,用帕子轻轻擦了擦我额角的血迹。 “夫人,”她声音温柔得像三月的风,“把真相说出来吧,何必让自己受这个苦呢?” 药汁灌入喉咙的刹那,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苏园的桃花开了又谢,我和沈砚舟在廊下读书,他总偷偷把新买的书签塞进我的书页里。 沈老爷教我写字,我写得歪歪扭扭,他却夸我有灵气。 “我们的第一次,要留到新婚夜。” 那天,沈砚舟红着脸对我说。 他拒绝了父亲安排的通房丫头,说新时代的青年,不该有三妻四妾的陋习。 大婚前夜,苏园张灯结彩。 我摸着绣满缠枝莲的嫁衣,想着明日就能堂堂正正喊沈老爷一声“父亲”。 可天亮时分,我却浑身赤裸地从沈老爷床上被拖了下来。 “贱货!” 沈老爷的贴身侍女举着带刺的木棍,一棒接一棒打在我背上, “老爷待你如亲生,你哥不要脸的小蹄子竟敢爬他的床!” 血珠飞溅到窗棂上,像一串未干的朱砂。 我蜷缩在地,看见沈砚舟站在门外,手里还拿着要给我的新娘头面。 他的眼神,比草原的白毛风还冷。 “苏瑾言,”记忆里的他和此刻的声音重叠,“我们沈家到底哪里对不起你?” 3. “呸!沈老爷都能当你爹了,你也下得去手!” 一个妇人朝我脸上啐了一口,引得周围人哄笑。 穿长衫的老学究摇头晃脑:“礼崩乐坏啊,儿子未过门的媳妇爬老子的床……” 沈砚舟的指节捏得发白,他猛地拽起我的衣领: “当年你觉得我爹还在,等不及我继承家业,所以要爬床当我爹的续弦,现在又等不及所以直接杀了他?” “苏瑾言,你的心是什么做的?!” 林妍轻轻叹了口气,将碗里最后一口药给我灌了进去。 药效让记忆不受控制地涌出—— 那日,喜堂的红绸被粗暴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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