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要不是李小茹守寡还不安分,一个劲的勾引我,我和思思早就结婚了。 有思思帮我操持家务,有于家和展家在背后支持我,现在的我,肯定和上辈子一样,早就成了南城首富…… 可现在,每天回到家,迎接我的,只有哭哭啼啼的李小茹。 还有她那个只会闯祸的脑瘫儿子! 如果早知道和李小茹在一起,会是这样的结局,重生后的那一天,我一定拉着思思去领证。 思绪回归,看着乱糟糟的修理铺,我知道,我这一生,已经彻底毁了。 因此,我亲手杀了李小茹,没有逃走,而是安静地等待警察上门。 被法院判处死刑的时候,我也没有害怕,心里甚至还有一丝窃喜。 上辈子,我也是死后才重生回来的。 这辈子我要早点死,早点遇到思思。 下辈子,我一定要好好对思思。 再也不让任何男人,把她从我身边抢走! 思思,等我…… (完) 作者:折耳根的猫 此篇为长篇小说,请在官网首页右上角点击长篇,在长篇模式下进行解析阅读 ================================================= ====================================== === 男友要结婚我决定跟他分 一些奇奇怪怪的脑洞,长篇只能放假写了,难产啊,只能搞点脑洞文,主攻文(???ε???) -----正文----- 和富二代男友在一起的第五年,我们终于要分手了。 原因在他,他要结婚了。 我的男朋友是个比钻石还真的富二代,我从一个朋友口中听到他要定婚的消息时,心里划过几个字:他妈的。 我向来脾气都挺好,在人前可以称得上一句温润如玉,反倒是我男朋友,刚开始认识那会脾气极端暴躁,又挑剔,又讲究。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他反倒这些年脾气收敛了不少,我却日渐暴躁。 男朋友家有堪称皇位的继承权等着继承,而我只是个小城镇包工头的儿子,把愤怒化作动力,我义无反顾地主动提出了分手,男朋友在那头听了我的话,居然沉默了半天,然后缓缓吐出几个字。 “沈翊,你大爷的。” 他骂我,这还算好的。 不是我怂,要在电话里说这个事,是因为我怕直接当着他面说,他会直接拿东西往我脑袋上招呼。 回想我们在一起的五年里,他统共摔坏了三台电脑,砸坏了五个键盘,还都是我的,所以骂脏话真的算好的。 最开始在一起那会,我觉得人都是可以沟通的,为什么一定发脾气呢,现在想起来我还是太单纯了。 我是个不会吵架的人,我妈去得早,我爸一个人把我拉扯大,虽然从小母爱缺失,但是庆幸没有长歪,是个正常人。 我其实悄悄跟我爸出过柜,我男朋友不知道。 男朋友因为和我在一起,搬出了价值七百五十万的大豪宅,然后跟我挤一套一室一厅的单身公寓,其实在寸土寸金的首都来说,已经不错了,但是对我男朋友来说着实委屈他了。 我男朋友特别暴躁,可以因为一点琐事大发雷霆破口大骂,情绪激动到仿佛受了什么六月飞雪的莫大委屈,其实就是可能他想吃牛肉,而我给他做了鸡肉。 重点是他还不知悔改,总觉得是别人的错,所有人都得在他面前战战兢兢像个奴才。 刚在一起那会,我还忍着,后来我忍不下去,直接将他推出门,他在外面踹门,我顺便再把他的东西一并给他扔出去。 由于身份的悬殊,我其实也挺不敢惹他的,万一他一个不开心弄我,我一个孤立无援的学生该怎么办,可是后来我发现一味忍耐就是在助长他的嚣张气焰,于是他砸东西,我就比他砸得更小蓝厉害。 然后扔下一句:“许砚秋,我跟你完了。” 然后门关得更响。 许砚秋明显瑟缩了一下,我长得挺不像良家妇男的,反观男朋友长得细皮嫩肉的,他知道我是来真的了,在我面前就安分了,只要有我在的地方他没那么放肆了。 他那些狐朋狗友开玩笑说我就是他的狂犬病疫苗,我也不是次次都拿他有办法,但凡他服点软,委屈又隐忍地看着我时,天大的火气都消了,他就又成了我的宝贝。 所以我能够跟他在一起五年,证明他也不笨,也握着我的命门呢。 被朴实无华的追求方式打动 (ФωФ) -----正文----- 我跟男朋友认识在一场群架,我是去拉架的,男朋友是打架的。 那年我们我们医学院派了几个人去隔壁的政法大学听讲座,我跟着几个师姐刚坐下没几秒,后座就打起来了。 在场的人没人敢靠近,我还在蒙圈中,身边的同学还被牵连。 我心底腾一股火气就上来了,一把将那个打得最凶的人抱出了战火圈。 那时唯一想法就是这人腰真细。 男朋友从我手上挣扎下来,嘴角带了一点狞笑,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随后就有学校的老师和保安来了,我觉得这人肯定要受处分,事情闹得这么大。 我回去继续听讲座,师姐们就跟我八卦刚才我一把抱走的那个背景特别牛掰,这么说吧,就是可以指着副市长说,那就是我爸的人。 我以为这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并没有放在心上。 结果有一天下完课就在我们学校门口看见了一辆骚包到极致的跑车,我多看了两眼,我男朋友就从车上下来了。 我不由自恋的觉得他就是来找我的。 事实也的确如此。 然后后来平均三天一次就来找我,我凭借着我考上首都医大的智商猜想他是想追我,不过良心讲他制造的巧遇非常的刻意,不自然,且非常不浪漫。 我迫于他的背景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厌恶,后来他跟我说他是研究了俞敏洪的泡妞方法,决定追十次,表白十次。我说我是个男的,他说我比你清楚你是个男的,所以我就象征性表白一次就行了。 追我的人不少,死缠烂打的也有,大多数是冲上来对我说:“我能跟你做个朋友吗?” 而男朋友显然是个特殊,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把你联络方式给我。” 而后他就频繁的出现在我的生活圈子,有钱人追人的方式是真的朴实无华,他请我在米其林餐厅吃完饭,包了整个游乐场,然后在摩天轮升上最高处的时候,跟我表白了。 “沈翊,我喜欢你,跟我在一起。” 我以前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直男,性向大概是肤白貌美大长腿,听话善良小白兔那一挂,结果在听到许砚秋的表白时,我可耻的心动了。 我不知道是那晚的灯光太亮,还是太迷惑人眼,我觉得许研秋那张脸漂亮得不像话。 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 没过三个月我们就同居了,完全是意外,我喝醉了,他喝醉了,然后我们就滚到一起了。 第二天醒来以后他就说我必须负责,我说好吧。 他是典型的纨绔子弟样,每天睁眼第一件事就是今天怎么去玩,开了什么夜店就跟朋友去high,开了什么新餐厅就去吃,零花钱没下过过五位数。 我其实是有些别扭的,有时候金钱可以遮掩一些矛盾,但并不代表矛盾它不存在。 我没有在男朋友面前表现过这种贫富差距带来的微妙心情,也会悄悄地去做兼职给他买我看都不会多看一眼的钱包。 我家也不穷,我爸毕竟是个包工头,在我们的的小县城还算有几个钱,我唯一爱好就是买点潮牌鞋,生活只要过得去,就没太大的追求,为了给男朋友买钱包,我忍痛不买四双球鞋。 男朋友虽然嘴上懂事地说不用给我花钱,你就算给我买个蛋糕我也会很开心。 但是我知道如果我真给他买个蛋糕的话,他能把我键盘打穿。 我的爱好很少,爱打dota,爱旅行,男朋友就是爱玩,爱吃。 他说外卖很难吃,我就开始学做饭,医学生的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挤的永远都是都是我的休息时间,他会因为我没时间陪他而发火。 可是,我不努力不行啊,他可以心安理得地跟我在一起,我却不能看着我们之间的高度越来越远。 原来五年来没长进的人是我 3 我挂完电话之后,默默在阳台上抽了半盒烟,我其实没有表面上那么镇定。 男朋友给我打了几个都被我挂掉了,谁还没个脾气啊。 蹲到腿麻的时候,我看着南飞的大雁,突然有点想回家。 我大二地时候跟男朋友好上了,时间飞逝,一想到男朋友跟个什么名媛小姐结婚,以后说不定三年抱两,我生气得把嘴气给烫着了。 4 男朋友出差去了,这会赶不回来,我好不容易休一次假,居然三分之二都在生闷气。 晚会做饭的时候一不小心做了男朋友喜欢吃的凉拌小黄瓜,放巨多蒜那种。 没错我的男朋友特别爱吃蒜,每次我们去吃火锅,他碗里放眼过去全是蒜。 这个癖好我发现之后嘲笑了他很久,他作为报复每次都用吃完大蒜的嘴亲我。 我坚信没有哪个女人会受得了。 5 我洗完澡,发现手机上有三十几个未接来电,和十几条短信。 虽然短信内容平均每隔四五条才会爆一次粗,但是凭我和男友的默契,他在电话那头一定把我祖宗都问候了一遍。 我打了回去,没过一秒就被接了起来,“沈翊!你下午那话什么意思!” 我说:“许砚秋,我们分了吧。” 6 我向来很少用着这么严肃的语气说话,所以成功唬住了男友。 他那头隔了很久声音全然没了刚才的音量,说:“我不要。” 我突然想起了我们吵得最厉害那次,差不多三个月没联系,我晚上开门时,就看见一个醉鬼缩在门口。 他见了我抽抽噎噎道:“沈翊,我不要分手,我改,我的脾气我都改,你不要跟我分手。” 那次他挣脱我的手,离家出走,那会外面下着大雨,担心他妈的一个不小心会出事,我追着他出去找了两个小时,连灌木丛都没有放过。 结果他朋友说他去了他那,我才松了一口气,回来我感冒了一周。 他打着酒嗝在沙发上哭了一个小时,我就坐在他旁边看着他哭,他伸手向我求一个抱,我抱着手臂狠心没给,动不动就离家出走这种毛病谁他妈惯着他。 等他哭完我心疼地给他抹掉了眼泪,说实话我也想他,那段时间是我们过得最甜蜜的时间。 7 他有个朋友叫陈师,关于男朋友要订婚的消息还是他告诉我的。 我说:“许砚秋,我不想陪你再浪费时间了。” 男朋友,哦,不,应该要叫他前男友了。 “有什么事等我回来,我们一起解决好吗?等我回来。” 令我惊讶的是许砚秋居然是很心平气和地说的。 我在心底骂了一句艹,捂着眼睛想,真操蛋原来这五年没有长进的人是我。 我他妈宁愿他在那边跟我哭天抢地。 8 我晚上梦见了我们刚开始认识那会,彼此还有点那么拘谨。 许砚秋声势浩大地追我,恨不得在我身上打个他的标签。 我那会还坚信自己是个直男,自然是断然拒绝了他的糖衣炮弹。小蓝 有一次恰好遇到情人节,许砚秋大概是平生第一次追人,亲自捣鼓了一盒巧克力给我。 我看着那卖相不甚美观的实物,随意放在了桌上,那会我还住在学校寝室,结果被室友吃了一块。 许砚秋发短信问我味道怎么样,能想象道他在那头雀跃期待的模样。 室友说:“这是我吃过最难吃的巧克力,狗都不会吃。” 我回。 ——“味道很好。” 室友拉了两天肚子。 我看着脸绿得如同菜色的室友,竟然一点都不觉得同情。 找了位祖宗 (/21g/?Д/?/) -----正文----- 9 作为医学生的我,平时除了上课就是在图书馆,是什么让我如此勤劳,啊,原来是生理生化、病理病生、内外妇儿。 无论你处在几年级,期末月都是人间炼狱。 考试重点是不存在的,老师会亲切地告诉你:“病人会按照书上的重点生病吗?” 我男友当时为了追我于是和我一起去图书馆。 他学的英语专业,原因是他小时候在国外长大,结果半个小时后就趴在我旁边睡得很香了。 不远处的女孩盯着许砚秋傻不愣登的侧脸看了好几次,我脱下外套盖在了他头上。 许砚秋只是动了两下,睡得就更好了。 10 我请那时还没成为男朋友的许砚秋吃饭,他别别扭扭地说吃我们学校的食堂就可以了。 我天真地认为男朋友这是想给我省钱,实则他是想宣誓主权。 去的路上但凡跟我打招呼的人他都会冲人家笑笑,然后就做出一些很亲密的姿势。 我承认我当时是有些怂的,即使当时不是很喜欢这样,也觉得凭着许砚秋这种少爷脾性,也许坚持不了太久。 11 我们面对面用餐,给男朋友买的我们学校挺出名的意面。 许砚秋嘴跟上了膛的似的,一会嫌弃太烫,一会说太辣,最后还自言自语说了句我不喜欢吃洋葱。 我盯了他三秒,然后把我的炒饭跟他换了。 许砚秋看着我吃了他刚才咬断的面条上,低头不说话了,那张白净的脸上渐渐浮起两抹红晕。 后来男朋友说我那个动作让他心里跟打鼓似的,我其实单纯就是想让他闭嘴。 我不太爱交际,所以从小身边的朋友就不多,到首都上学除了室友还相熟一些,熟悉的人几个手指头都数的过来。 男朋友不一样,虽然脾气有时难以言喻,但是为人挺仗义的,一旦能忍受了之后,倒也没那么不顺眼,所以他身边朋友挺多的。 12 男朋友那会还在我面前卖乖,我就想起了当初把他从混战圈里抱出来时,我还被他踹了几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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