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珠翠玉搔头,花钿金璎珞,胭脂水粉样样有,客倌瞧一瞧看一看嘞――” 他在摊子边停落,想靠近细瞧,却因囊中羞涩而不敢上前。 小贩瞄到他,笑道:“这位小哥,给心上人买些什么吗?” 心上人这三个字就像针尖猛地扎痛了魂灵。 李清浅恍神间,被小贩热情地拽过去:“您看,顶好的翡翠金簪,碎叶城来的料,通透得不得了……” “我……我没那么多钱……” “没那么多钱?”小贩愣了一下,瘪了瘪嘴,还是笑道,“没关系没关系,那看看便宜的,这胭脂,膏体细腻芬芳,是我太奶的祖传手艺,价格嘛也很公道,只消二十白贝币。” 李清浅的钱袋里只有三枚白贝币。 小贩看他窘迫的样子,停下了叨叨,来回打量他一番,瞧见了他衣服上的补丁,脸上的笑容就慢慢退去了。 但还是懒洋洋地从摊子上挑出了一朵旧陋的小绢花,做工和绢布都非常低劣,随意丢在李清浅面前:“那要不这个吧,五个白贝币。”说罢掀起肿眼泡看看他,“讨姑娘家欢心,总不至于连那么点儿钱都不愿意掏吧。” 李清浅羞窘难当,低头默默要走。 小贩惊了,心道自己废了半天唇舌,这人居然连五枚白贝币都不掏?顿时大怒,不顾周围人的眼光,朝李清浅瘦削的背影扯着嗓子喊道:“你娘的,搞没搞错?分文不花你也想泡女人啊,你配嘛?!没钱就少出来晃荡!碍着老子我做生意!呸!” 李清浅只觉得面如火烧,迎着那一束束诧异的目光,低头疾走。 走到城外,总算没谁再瞧着他了,可他的头颅却像已被折断,再也没有力气抬起来。他摇摇晃晃地往前,走到城郊送别的长亭里,颓然坐下,面目在掌心里深埋。 这么一坐,就坐了好几个时辰,等他回去小破茅庐的时候,已是日暮黄昏。 红芍侧身躺在病榻上,脸朝着门的方向。她睡得不踏实,脸颊烧的红彤彤的,一听到李清浅回来的声音,就蓦地睁开眸子,猫儿一般的眼睛圆溜溜看着他,努力大声道:“大哥……” 第39章 祭山之女 李清浅进了屋, 他身上微凉, 手里拿着一朵沿路边采来的绯红芍花。 红芍看到花, 眼睛一下子亮了,笑道:“哇, 好漂亮!给我的吗?” 李清浅点了点头,没敢看她。 红芍高兴极了,就算病痛也没有把她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改变掉。她挣扎着从榻上爬起来,接过那朵花,闻闻嗅嗅, 咧嘴笑了:“可惜我头发好乱, 不然簪头上!” “……我替你梳吧。” 以前她总是缠着让他给她梳个发辫,因此也没有多想,坐着让李清浅替她将长发放下,而后梳成惯有的垂髻, 一朵娇艳灿烂的芍花轻轻簪至墨玉乌发间。 红芍摸着花瓣,笑着咳嗽两声, 嚷道:“大哥你给我拿镜子, 我想看看好不好看。” 李清浅道:“……你下床来, 去桌边看吧。” 他说着, 把她唯一的一双绣鞋拿过来,摆在榻前。 自始至终,他都不曾看过她的眼睛。 红芍这会儿才终于有些后知后觉地感到有些不对劲了, 她慢慢转了脸, 回头看向李清浅。 成日里铛铛作响的小锣鼓, 却在此刻把声音放得那么低,犹如胆怯的幼猫。 她询问地看着他: “……大哥?” “……” “大哥,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指捏于拳,掌心透汗,李清浅最后还是把国师在选圣女的事情与她说了。 他说的时候,头埋得很低,他大概是原以为这样就可以不看见红芍脸上的神情,可以不让自己愈发自责难过。 他确实是没有瞧见红芍的脸,可是他却看见几滴泪水滴落,簌簌地,洇在破陋的床被上。 “我……我……”小锣鼓的嗓音轻得像猫儿,“我不想走……” “……红芍……” 红芍哇地一声大哭起来:“我不要走!我不要!我生下来就被卖来卖去,大哥现在连你也不要我了吗?你也要丢下我!把我转第四手!” “猫猫狗狗你给它换四个主人,它都受不住啊。”红芍抱着膝盖哀哀地哭嗥着,“我是个人啊……我虽然笨,虽然傻……但我也有感情啊,我也会难受,会舍不得你啊……我不要走!我不要去!你让我病死吧,我就想天天和大哥在一起!” 无论李清浅怎么说,她就是不听。 李清浅又怎么可能真的眼睁睁瞧着她病死?眼见劝不住她,李清浅把心一横,霍然起身,转身说道:“你去国师那里,你的病可以治好,我也可以拿到一千金贝币。你能保命,我能得财,对我们俩都好。求你帮忙吧。” 红芍怔住了,含着泪珠,呆呆看着他。 李清浅拂袖道:“走吧。” 红芍发着愣,但仍说:“你……不会的……” “有什么不会的?!”李清浅倏忽回过头来,眼眶红红的,咬牙道,“算我求求你了,三年来我照顾你,照顾得也够累了,卖了你我好歹还有一口好饭吃,你非跟着我做什么?你一直这样跟着我,最后我们会怎么样?” 红芍大睁着眼睛,瘦削的脸颊上血色一点点褪去。 最后我们能怎么样? 是能拜堂成亲,还是能成为剑侠,仗剑红尘? 一个人许给另一个人,一生都生活在一起,是一件再漫长再艰难不过的事情,不是一簇热情,两颗真心就够的。 要钱帛,要信赖,要出路,也要希望。 而他们什么都缺。 三年,尚可浪迹天涯,红尘作伴,但他有什么理由让她陪着自己寒碜一辈子?那个小贩说的没错,他连一朵最丑最破的绢花都不能为她买下。他们的感情就像此刻红颜发间的那一朵芍药一样,初摘时娇艳不可方物,仿佛明日一切都无限美好。 可是它会死的。 他们在一起,不会有永恒的绢花。只有一夕红芍灿烂,瞬息零落成泥。 这世上的很多眷侣,最后都会败给金钱、败给地位、败给康健,甚至是,败给情爱本身。 李清浅不知道自己是败给了什么,说浅了,是败给了清贫,说高了,他是爱她的,所以无论如何也不会坐视她就这样枯萎在自己身边,那应当又是败给了情爱。 可是无论怎样,他都已经是个一败涂地的人。 除了将她送走,他再没有别的选择。 “一个穷鬼的带着一个穷女人,最后变成一个穷老头拖着一个穷老太?你以为我想过这样的日子吗?!你有没有替我想过啊!” 红芍愣愣看着他,她认识他以来,她的大哥第一次朝她发这样的火。 她仰着头,鬓边芍花春睡,衬泪痕两斑驳。 她心道,我是想的啊。 我从来都不敢贪心,富贵不敢肖想。我能想到的这辈子最好的结局,就是两个穷老叫花,一起走在黄昏光影里,老太婆吵吵嚷嚷声如锣鼓,老头子在旁边好脾气地笑着――除却满头华发和一身皱纹沧桑,他们还和年轻时一模一样。 原来这结局也终是她想得太美,贪得太多,其实并不能得到。 她不过就是个卖身葬义父的小奴,三年前李清浅完成了她的心愿,便算是买了她。今日他要将她卖掉,她又有什么可说的? 红芍不是女孩,红芍只是一个因为生来命贱,注定一生漂泊零落的小东西,小玩意儿而已。 她做过别家的童养媳,做过大户人家的丫鬟,当过农户买来的养女儿,她以为自己可以喊李清浅一辈子大哥,就此尘埃落定。 但原来不过是一阵卷地风起,她便又无所凭依。 她最后还是去了国师那里。 暮色晚钟,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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