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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人的穿着水红色薄纱晚礼服的女人,慢悠悠地走在路上。 冬夜的寒风吹起她的裙摆,仿佛要飞升似的,又或者是一个艳丽的女鬼,专门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出来寻找借尸还魂的躯体。 苍白的脸色,诡异的美丽,反而让有些跃跃欲试的人望而却步。 雾浓浓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走了多久,她只觉得双脚冻得都麻木了,看到路边唯一剩下的温暖灯光,她毫不犹豫地就走了进去。 店面里由雾浓浓熟悉的香味,她诧异地抬头看了看。 老王记粥店。 冥冥中雾浓浓也不知道她怎么走来的,道路早就变了,她曾经试图寻找过这家粥店,但一直徒劳而返,今晚却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冬夜里四处都没有人,而这家粥店的生意却出奇的好,那些夜猫子在归家之前,总要到这里来喝上一碗热腾腾的粥,暖暖胃,一夜好眠。 “雾小姐?!”迎面是一个六十来岁的女人,系着围裙,有些不敢相信却又面带惊喜地看着雾浓浓。 “王大妈,你还记得我?”雾浓浓记得王大妈是应该的,因为她只爱喝这家店的粥,可是王大妈平日那么多客人,在时隔十几年后还记得雾浓浓,却让雾浓浓在寒冷的冬夜,寻获了一点儿惊喜与安慰。 雾浓浓摇摇头,厌恶自己已经沦落到要从陌生人的记忆里找安慰的地步了。 “当然记得,雾小姐这样的美人,谁看了能不记得。”王大妈热情地领雾浓浓走到一张小桌前,“不好意思啊,雾小姐,人太多了,你在这儿将就坐坐吧,我去给你舀粥。” 雾浓浓微笑着点点头。 王大妈的手脚特别麻利,很快就端来了粥,雾浓浓就着碗口深深地吸了口气,“真香啊,就是这种味道,你的皮蛋瘦肉粥还是以前那个香味。”雾浓浓忽然觉得食欲大振。 “谢谢,谢谢。粥里没放葱,这是你最喜欢的脆萝卜丁。”王大妈把拌菜递给雾浓浓。 雾浓浓道了一声谢谢,将拌菜倒入碗里,“谢谢你啊,王大妈,你怎么还能记得我不爱放葱,喜欢脆萝卜丁呢?” 雾浓浓觉得这家老王记神奇极了,数十年如一日。在周围的高楼大厦包围里,依然还是一家小小的店面,连装潢都还是十年前的样子。而老板的记忆,也仿佛停留在十年前似的,什么都记得。 王大妈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见隔壁桌的客人嚷了起来,“喂,老板,你不是说皮蛋瘦肉粥卖完了吗,怎么她还能吃上,你这样做生意也太不地道了。”一个男人粗声粗气的嚷着。 皮蛋瘦肉粥是老王记的招牌,每天都供不应求,稍微来晚点儿就买不到了。 王大妈赶紧上去安抚,“你误会了,你误会了,最后一碗皮蛋瘦肉粥一直是给这位小姐留着的。” 雾浓浓诧异地看着王大妈,“大妈?” “哎,要说你们还能喝上老王记的粥,可全靠了这位小姐。”王大妈笑呵呵地道,“你们也知道这条街现在是咱们A市地价最高的地段,咱们老王记生意再好,也买不起这儿的店面。要不是宁先生买了送给咱们,我们老王记早就散了。” 周围的人都是知道这A市的变化的,地价比十年前至少翻了十倍,更何况是这种商业地产,最高的翻了二、三十倍的都有,现在都不兴说多少人民币一平方了,张口就是多少多少美金。 所以很多人也觉得老王记的确是个奇迹,今天才知道奇迹的来源。 “宁墨?”雾浓浓呢喃出这个名字。 “是啊,宁先生真是个怀旧的人,说咱们老王记的粥太好喝了,实在舍不得它散掉。只是宁先生把这间粥店买下来白租给我们还附带了一个条件,就是每天都一定要给雾小姐留一碗皮蛋瘦肉粥,所以你瞧这不,这位小姐才能喝上皮蛋瘦肉粥。” 在场的人恍然大悟,还有不少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子吃惊地咋呼,觉得这事太过浪漫。 一个男人,只为了能让他心爱的女人喝上合意的粥,就买下一间店铺来。 这种需要金钱做后盾的浪漫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所以特别稀少,也就格外让人羡慕了。 如果没有发生刚才在宁家的那一幕,雾浓浓也许会激动得睡不着,可如今只觉得冷,宁墨曾经的温暖,映衬着这个冬天格外的冰冷。 王大妈走近雾浓浓道:“雾小姐,你好多年不曾来了。” “是啊,有些年头了。”雾浓浓也随之感叹。 王大妈大约是看到了雾浓浓的无名指上并没有戒指,所以叹息了一声,“这些年,宁先生有时间的时候,总是要抽空到我们店里喝一碗粥,每次都是一个人,点两碗粥,一碗不要葱,加一份脆萝卜丁。” 随着王大妈的话,雾浓浓几乎能看见在那个平行空间里,宁墨一个人独自坐在这家店里,仿佛一匹孤寂的受了伤的狼,正在舔舐他的伤口。 可惜那个时候,她不在他的身边。 而如今,却换成他不在她的身边了。 雾浓浓的眼泪顺着脸颊滚入粥碗里。 王大妈叹息一声,在雾浓浓的旁边坐下,“姑娘,虽然大妈是局外人,可是大妈真要说一句,这年头像宁先生这样执着的人实在是太少了,大妈这么多年就没见过哪个男人有他那样痴情的。大妈看见宁先生一个人喝粥的时候,好多次都红了眼圈的。你们十几年前多好啊,那时候,虽然小吵小闹的,可是别人一看就知道你们感情好得不得了,听大妈一句话,没什么是过去不去的,你可得珍惜啊,俗话说过了这村儿就没这店儿了。”王大妈还安慰地拍了拍雾浓浓的手。 雾浓浓的眼泪掉得更凶了,也许她早就错过这家店了。 之后仿佛想起什么似的,雾浓浓跟抓住救命稻草似地抓住王大妈的手,“大妈,最近一年多,宁墨来过这家店吗?” Chapter 60 王大妈努力回忆了一下,摇了摇头,“宁先生可能太忙了吧。” 雾浓浓的脸色已经白得有些青了,她都不知道自己是何时放下王大妈的手的,也不知道王大妈是何时离开去收拾店铺的,她只知道自己的眼泪一直流一直流,仿佛要把身体里所有的水分都挤压出来似的。 雾浓浓失魂落魄地一步一步走回公寓,幸好她将雾宁放在了白雪之的家里,所以这一晚,整个房间都可以响起她哭泣的抽噎声。 第二天雾浓浓裹着厚毯子,流着鼻涕给白雪之打电话请她代为照顾雾宁几天,昨天,在白雪之的强烈要求下,雾宁就是待在白雪之家里的,白雪之的老公领着雾宁,人人都喜欢雾宁,实在是因为雾宁人见人爱,小小年纪绅士风度就非凡,嘴巴又甜。 雾浓浓给自己煮了一杯浓浓的姜茶,可不希望再进医院,那真是噩梦。这几日,无可避免地雾浓浓又生病了,虽然没有上次那般严重,可雾浓浓心情低沉得很,有时候记不住吃药,拖了几天感冒才算松了。 白雪之抱着雾宁走进来的时候,看见雾浓浓裹得像个面团似地坐在床上,抱怨道:“你病还没好吧,要不再把雾宁放我家?我家那位对雾宁可是爱得不能再爱了。”白雪之亲了亲雾宁红扑扑的小脸蛋,“宝贝,跟你妈妈说,李叔叔疼不疼你?” 雾宁挣开白雪之的怀抱,扑入雾浓浓的怀里,“疼,李叔叔很疼我,可疼可疼了。”雾宁睁着委屈的大眼睛。 雾浓浓仔细看了看雾宁的脸蛋,“白雪之,你看看你都做了什么好事。” 白雪之“啊”了一声,压根儿没反应过来。 “你看看,你看看,你把我家雾宁的脸蛋亲了大包起来。”雾浓浓指着雾宁的脸蛋给白雪之看,一个青青的圆饼就在雾宁的脸上,显然是毛细血管破裂后的景象。 “啊,对不起,对不起,雾宁长得实在太可爱了,忍不住,忍不住。”白雪之非常抱歉,心疼得仿佛比雾浓浓还厉害。 “你们家雾宁基因太强大了,有你这么个大美人妈妈,爸爸又长得帅得开花,人见人爱,谁忍得住啊。”白雪之为自己辩解,“浓浓,为了这基因,你也不能放过宁墨啊,要不你再和宁墨生个女儿,送给我和李方治怎么样?” “你简直比我还异想天开。”雾浓浓嘟囔着嘴,尽管雾浓浓生雾宁的时候,备受折磨,当时赌咒发誓再也不生孩子了,可是如今看着雾宁的可爱,再想着是为宁墨生孩子,居然一点儿抵触的意思都没有。 雾浓浓觉得自己大概沦陷得太深了,她自己都有些认不出这个女人了。 雾浓浓一想到自己的沉沦和宁墨的超脱,就什么精神都没有了。 任白雪之怎么闹她,都逗不起雾浓浓的精神来。 白雪之闹腾了两天便实在是受不了死气沉沉的雾浓浓了,“你怎么了,一点儿斗志都没有了?你不是说你欠了宁墨两年的感情,至少要还给他两年吗,你看看你现在才坚持了多久,半年都不到。”白雪之把雾浓浓从床上拽起来。 雾浓浓无精打采的道:“一点儿用都没有,他根本不需要。” “不需要个屁。你给我站起来,你要是坚持了这么点儿时间就放弃了,我要是宁墨,我也绝对不原谅你,你根本不爱他。”白雪之叉着腰。 雾浓浓的眼泪又要滚出来了,艰难地道:“我爱他,可是这太痛苦了,雪之,我受不了。” 宁墨说的每一句冷酷的话,都好似刀子戳在雾浓浓的心上,她虽然表面上装出毫不介意的模样,可心底早就烂了个大窟窿。 如今想来,卢域当初给的打击,完全不是打击,因为不爱,何以能伤?当年的卢域根本就没握有伤害雾浓浓的武器。 “受不了个屁,当年宁墨是怎么受了的,你当年跟着人卢域屁股后面瞎转悠的时候,宁墨是怎么受了的?他心里难道就不苦?你现在知道他为什么要悔婚了吧,你把他折磨得死的心都有了,你现在却说放弃就放弃,这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白雪之简直是义愤填膺了,或者说是唯恐天下不乱。 雾浓浓狐疑地看着白雪之,“你不是一直不看好我和宁墨复合吗?” 白雪之愣了一下,没想到雾浓浓揪住了这个问题,她干咳一声道:“白莉正和卢霄闹着离婚,还不就为了宁墨。我可不希望,你、海伦还有白莉,最后被白莉捡个便宜。” 看来白雪之也不是圣人,也是放不下当年和白莉的恩怨的,白莉得到了卢霄却不珍惜。 雾浓浓越看白雪之越觉得可爱,她就喜欢非圣母型的女人,难怪她喜欢不上封紫罗。雾浓浓抱住白雪之的脖子,亲了一下她肥嘟嘟的脸颊,“放心吧,宁墨才不会选择白莉。就算最后我和海伦全军覆没,也轮不到白莉,宁墨才不是那样的人。”所谓朋友妻不可戏,不管是现妻还是前妻。 “你又知道?”白雪之白了雾浓浓一眼。 雾浓浓总算有了点儿活人的生气,“我就是知道。” “我不管,被别人打击白莉我不解气,咱们得自己打击打击她。”白雪之想要吐一口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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