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原主只有吃窝头剩菜剩饭的份,就这张桂兰还嫌他能吃,至于肉更没有原主的份,那是专门留给林之鹤的,再不然也是林大壮的,但田里的活他干,菜他炒的。 先前腊肉出锅。 林淮偷偷吃了。 他不像原主老实,饿了不敢吃,认为自己在家地位低微,但腊肉吃两块就听到张桂兰喊他,林淮怕被张桂兰发现又要跟他闹,到时饭都别想吃,赶紧咽下应付。 “娘,赶快吃饭吧。”林之鹤咬着喧软的大馒头,嘴里的馒头都没咽下,又夹起腊肉往嘴里塞,活似饿了三天没吃饭,他三两口就吃完馒头,又伸手拿一个。 “唉哟,我的儿,你慢点吃,都是你们教头严苛,我那日看你们训练好苦的,看你都瘦一圈了,来,多吃点肉。”说着张桂兰将盘子拽到跟前,扒拉蒜苗里的腊肉夹给他。 林之鹤好歹读过几年书,见过镇上富家子弟用饭的礼仪,一看张桂兰在桌上的菜里扒来翻去找肉,他眼中都是嫌弃。 他推开张桂兰的手说:“我自己会夹,你们也吃。” 张桂兰尖脸细眼,看着自己的心肝儿子,一脸笑意盈盈道:“娘不爱吃肉,你大哥也是,这都给你吃的。” 林淮啃着干饼嚼啊嚼,又干又硬噎他的脖子,听到张桂兰这么说,他赶紧喝了口茶说:“我爱吃肉,没有不爱。” 张桂兰:…… 还没反应过来,林淮伸筷飞快夹走盘里腊肉塞嘴里嚼嚼嚼,肉真好吃,趁张桂兰震惊之余,又迅速夹走一块。那盘里腊肉可都紧着林之鹤吃的,根本就没有多少,林淮一下吃掉好大两块,张桂兰心都在滴血,高声尖叫:“呀,淮哥儿,谁让你吃的,你是不是皮痒!” 林淮没有吓掉筷子,还伸手拿碗里的馒头咬一口,看到张桂兰眼珠子都快瞪出来,好似要被气吐血,林淮还弯着眼睛,乖巧地跟她讲道理,“二娘,弟弟说让我们吃的,你也吃啊,看,还有肉的。”继续嚼嚼嚼。 张桂兰目眦欲裂:“你!你!” 林之鹤皱眉扫视林淮,感觉家里的废物今天是不是中邪了,不然唯唯诺诺的林淮怎么敢这么跟张桂兰说话。 可平时回来,他就听到张桂兰骂林淮,现在吃饭要不消停,林之鹤只觉烦躁,主动说道。 “咱们都吃,大哥平日在田里干活也辛苦。” 张桂兰嗨了一声,皱眉说道:“淮哥儿哪里有你日常训练苦,你们每日早晨绑着沙袋负重跑步,他去地里干活想起来都要偷懒,就是懒骨头,还不会心疼弟弟。” 林淮:…… 林淮不搭理他们。 抓紧时间就是吃肉嚼嚼嚼。 可换原主估计会被林之鹤的解围感动,认为林之鹤懂事,所以原主宁愿饿着肚子吃不饱也将饭菜都紧着给林之鹤吃,以至家里贫穷林之鹤却也能长得高大健壮。 但他真是好人吗? 林之鹤出现的关系,他在书中的剧情解锁。 林淮看到林之鹤在书中的结局很好,毕竟林之鹤是这部长达百万字的权谋种田小说的主角攻。 至于原主,还是故事线炮灰。 书中,张桂兰拿着原主嫁人得来的彩礼给林之鹤打点关系,林之鹤顺利进入守备军中,成了城门兵,后面林之鹤步步晋升,娶了商贾之子,也就是主角受何云钰。 何云钰在林之鹤的权势之路上增添助力。 三年后,魏国游牧民族侵入梁国爆发战争。 老百姓苦不堪言,林之鹤当时已是军中校尉,他率领三千精兵,破敌杀阵,大获全胜。 林之鹤英勇骁战,战场不放过一个敌人,被皇帝封为定远将军,功勋赏赐无数,百姓纷纷说林之鹤是英雄。 可这样的英雄,却在原主登门求助时置之不理。 . 原主嫁给李大顺日子悲催,天不亮就烧饭干农活,晚上还要挑灯做绣活,年纪轻轻的,原主熬出眼疾,身上也经常大伤小伤不断,还舍不得买药。后面听闻林之鹤在守备军中做了伍长,转为正职,原主有了底气。 他找上林之鹤,让对方帮他跟李大顺谈和离。 那是冬天,原主走到镇上找林之鹤,他心怀期望,想着林之鹤到家里给他撑腰,李大顺见了林之鹤也会怵,到时谈和离,不至于张口被李大顺毒打。 但林之鹤皱眉看他,哪怕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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